物业有封小区门的权利,但应具有正当理由。物业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安全的职能,在业主没有反对意见或者客观需要的情况下,物业可以封闭除小区主要进出通道外的出口。
如果不交物业费,物业部门无权断水断电。因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是否供水、供电与物业没有关系,只有供水供电供水可以因为业主不交水电费而停水停电,由此可见物业公司是没有这个权利的。而且法律也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
如果不交物业费,物业部门无权断水断电。我国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一、遇到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情况,物业公司怎么去处理催收不果可以诉讼或仲裁物业公司可以先催告,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员缴纳物业管理费,并且可以要求业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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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物业无权停业主的水电,享有停水停电权利的权利人是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而非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不属于供水供电合同的当事人,无权采取停水电的措施。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1、小区物业无权停业主的水电,享有停水停电权利的权利人是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而非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不属于供水供电合同的当事人,无权采取停水电的措施。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如今小区的管理越来越严格,没有门禁卡的话,想要进出小区就比较麻烦,那么物业有权更换门禁系统吗?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物业有权更换门禁系统吗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物业有权更换门禁系统吗 门禁系统作为小区的基本设施,理论上物业公司有权利和义务维修或更换,但是假如维修或更换后只允许绑定手机号这一种开门方式则属“霸王条款&rdq
关于交通政策法律规定,各地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交管部门获取权威回答。
律师有调取个人信息的权利吗有案件受理通知书,律师就可以调取对方个人户籍信息。律师有权利自行调查取证,只需要“两证”就可以了,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才要“三证”俱备(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涵)。不过,虽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但是律师自行取证一般是比较困难的,被告方往往不愿意配合,如果涉及到刑事案件,可能律师自己还要承受人身风险。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如何调取首先,法院审查当事人申请
火葬场本身没有强制火化的权利,火化是根据国家法规执行的。一、城市老人去世后的流程老人死亡闷冲后,开具死亡证明书,然后家属凭借死亡证明书到当地派出所,注销死者户口和身份证。然后通知殡仪馆运送尸体,举行追悼仪式结束后,火化遗体,结束火化后由殡仪馆开具火化证明,家属凭借证明再领取死者骨灰。二、办理户口注销证明需要什么材料一、出国定居人员户口注销:凭出国护照、户口本直接到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同时
1、根据我国的规定,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爷爷遗嘱中写明遗产留给孙女的,则孙女有权继承爷爷的遗产;但如果是法定继承的,则孙女无权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因为孙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保护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如果孙女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则孙女可以代位继承父亲的份额。转继承需要具备的要件:(一)须在被继承人死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这是转继承发生的时间要件;(二)须继承人未丧失或放弃继承权,这是转继承发生
1、根据我国的规定,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咨询内容: 张律师您好!我爷爷20年前去世,奶奶一个人把四个儿子抚养大。我的父亲是奶奶的大儿子,2016年去世。去年年底,奶奶去世了。现在,三位叔叔准备分割奶奶的遗产。他们说,奶奶去世是他们三个办理的后事,我父亲已经去世多年,而且办理后事我和弟弟也没有参与,所以,分割遗产和我们没有关系。张律师,我和弟弟有没有继承权呢? 张律师回复: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您咨询的是代位继承问题。代位继
一、物业有配合政府执法的义务吗?1、物业有配合政府执法的义务。2、在发生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3、对于自己可以实施的事项积极管理实施,对于自己不能实施的事项如进行专业消毒、防疫等,积极配合政府等专业部门。【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
是否需要赔偿,主要看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若认定书认定有责任,那么就得按相应的比例进行赔偿(例外:机动车与行人相撞,机动车一方无责也要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认定书之外的其他人,要不要赔偿,取决于对事故的发生有没有直接关系,如车主把车借给没有驾照或者不适合驾驶的人,司机是公司企业的员工,车辆是挂靠单位的等等,这些情况需要负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涉及到的赔偿项目有以下15个:医疗费
物业公司无权收取装修押金。装修是业主的事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物业公司无权干涉。当然,如果业主装修损坏其他业主或者物业的权益,其他业主和物业有权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
1、兄弟之间互相有继承权,但是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在法定继承中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2、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那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您好,您所说的规定属于用人单位的竞业禁止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有效的;但同时单位也要给予员工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可以另行支付,也可以包含在员工的工资中。
儿媳可以继承公婆遗产,但是必须符合以下情形:(一)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二)公婆立遗嘱或者遗赠协议将财产赠与给儿媳。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儿媳在丧偶后只是偶尔来看望一下公婆,或赡养了一段时间就不再赡养了,就不能认定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也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来继承公婆的遗产。
12315能强制商家退款。消费者在购买生活用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工商局投诉。12315专用号码的启用,进一步畅通了消费者的诉求渠道,更加方便工商部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及时有效地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公平、公正,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