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能否作为商标使用
1、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商标法》第10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2、古代或者历史地名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吗?
《商标审查标准》中规定:
1、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包括县级的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地级的市、自治州、地区、盟;省级的省、直辖市、自治区;
两个特别行政区即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2、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以我国民政部编辑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为准;
3、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包括全称、简称以及县级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著名的旅游城市的拼音形式;
4、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则是指我国公众知晓的我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 地名。地名包括全称、简称、外文名称和通用的中文译名。
由此可以看出,法律没有规定古代或者历史的地名不能用于商标使用。
商标注册的绝对禁止条件
商标注册的绝对条件,是指作为申请商标注册的标志必须符合商标法律规定,否则无论任何人申请商标注册均不予核准。绝对条件是商标局可以依照职权审查的事项,只考虑申请注册商标的标志本身是否可以作为商标使用或者注册,不考虑商标使用或者注册对他人权益的影响。
在绝对条件中又区分为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条件即禁用条件和禁止作为商标注册的条件即禁注条件。
(一)、禁用条件
禁用条件,是指申请注册商标的标志本身依照商标法的规定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当然也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其主要体现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禁注条件
禁注条件是指申请注册商标的标志本身依照商标法的规定原则上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并不限制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如果经过使用能够使消费者将其作为商标的,并且可以区分不同来源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2、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3、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4、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5、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地名能否作为商标使用”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地名是不能作用不商标使用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是商标的禁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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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正式施行,微信记录也被纳入到电子数据分类中,可以作为打官司的证据。但在诉讼时需要注意,考虑到电子证据的特殊性,并非随便的几张微信截图就能得到法院的认可,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来进行辅助证明。如果想要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微信小视频等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首先,要保存好微信的原始载体,如手机、电脑,可以将聊天内
专业分析:如果地名是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如果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可以注册。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基本案情: 小佳起诉小毅偿还借款5万元。小佳主张,小毅于2020年1月20日向小佳借款5万元,小佳将5万元现金交给小毅的时候,小毅给小佳出具了借条,但小佳在搬家时不慎将借条丢失,关于借款的经过是双方通过微信协商的,小佳为此提供了与小毅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证实。截图内容显示,小毅向小佳借款5万元的借款经过以及完整的借款合议,小毅还在微信聊天中向小佳明确表达了感激之情,并承诺十日内偿还。小毅抗辩,
询问笔录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单纯依靠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即便该笔录从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合法,也不能作为民事诉讼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七条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第五十八条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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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认为,可以股东约定的该房的五年租金作为你的出资金额入股,但该部分出资在工商注册时,不能作为注册资金,而且拟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法定最低限额。
地名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吗著名的旅游城市的拼音形式,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这些能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吗?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是指地名作为词汇具有确定含义且该含义强于作为地名的含义,不会误导公众的,这种也可以进行注册。(一)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的商标的审查商标由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构成,或者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判定为与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相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地名具有其他含义
复印件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我们知道,打官司打的是证据,要靠证据来还原事实,法院也是根据证据来判断是非、作出裁决,所以开庭举证,一般都要求要出示证据原件,那么复印件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呢? 先来看以下证据规则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
录音录像的证据是可以采用的,但事先需要获得授权。公司内部电子系统资料无法作为证据。如果是公共区域的监控设备录制的录音录像,可以不需经过被拍摄方的同意或授权,但在私密空间或单独进行取证进行的录音录像,应当告知对方并获得授权方可进行证据采集。未经对方许可或授权,可能作为非法证据被排除。风险提示:诉讼对于证据的收集和提交尤为重要,证据类型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
一微信语音可否作证据使用?微信语音能否成为证据首先看其是否符合民事证据法律上的合法性要求证据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01证据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微信语音是录音证据属于证据类别中视听资料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03证据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审查非法证据不具有证据能力不能被法院采纳作为认定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名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 与
答: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之规定,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电子签名法》规定,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公司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材料一、公司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我国允许企业名称作为商标注册使用。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精神,企业名称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但是,申请人用企业的名称作商标时,企业名称中必须含有显著部分,而且,作为商标申请的企业名称应与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完全一致。在申请注册文件中,申请人对非显著部分,可以不在申请书中标注放弃专用权。因为这些标志行政区划、行业和企业组织形式的部分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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