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手续
申请人向有港澳游经营权的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后(可通过港澳亲友在港澳付款,也可自行向内地旅行社付款),到户口所在地港澳游组团社或代理社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并经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出具意见后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
(二)受理审批程序及时限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批准后签发证件,通知有关旅游公司,由旅游公司通知申请人参团出发。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有关旅游公司。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内地居民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前往香港定居。(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的;只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三)六十周岁以上且没有内地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四)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的父母。(五)香港永久性居民子女。上述第(二)项中“在
内地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期间,所持证件遗失,可到香港警署或者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办理证件报失手续,持证件报失证明等材料通过香港或者**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或者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办理一次性有效出入境通行证返回内地。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办理条件:(一)成都市户籍居民;(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2、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3、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父母的。4、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
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内地居民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前往香港定居。(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的;只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三)六十周岁以上且没有内地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四)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的父母。(五)香港永久性居民子女。上述第(二)项中“在
一、办事事项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定居二、办事内容我市居民申请赴港澳定居三、申请条件(一)港澳单程1、夫妻团聚类:夫妻一方定居港澳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18周岁的子女)。2、子女照顾父母类:内地子女年满18周岁且未满60周岁,其父母双方均定居港澳、均年满60周岁且在港澳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3、父母投靠子女类:内地父母年满60周岁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定居港澳的18周岁以上子女。4、子女投靠父母类:
赴港澳地区旅游服务指南洛阳市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团队旅游,须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随旅游团进出港澳地区,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停留时间为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7天。1、洛阳市区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领取和填写《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台湾通行证申请表。2、在照相处采集制证照片,领取证件照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回执,到受理台提交证件照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回执,采集现场人像。3、在受理台交验申请人本人户
(一)成都市户籍居民;(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2、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3、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父母的。4、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在香港
(一)成都市户籍居民;(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2、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3、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父母的。4、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在香港
一、办理时限60(工作日)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ccbsyy.chancheng.gov.cn/web/Wsyy/index)政府服务热线(号码:88881200)提出预约申请,由系统自动生成预约号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持预约号到佛山市禅城公安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在预约时间段内申请办理业务,按照大厅导办员的指引打印预约号,排队等候。窗口受理人员根据办事
1、夫妻团聚类: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同时申请偕行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的子女同行。2、永居子女类:(1)父或母所持有的港澳居民身份证上载明出生地为香港或澳门;(2)父或母在港澳定居住满七年,且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身份证首次发出日期距申请人出生时已满七年;(3)父或母持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申请人出生时,父或母持有澳门治安警察局发出的永久居留证;(4)父或母早年曾前往港澳定居住满七年后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办理条件:(一)成都市户籍居民;(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2、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3、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
(1)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2)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和同版纸质相片1张;(3)提交填写规范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4)申请探亲、商务、逗留、其他类签注还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及现役军人须提交其人事主管单位的意见。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审批范围和条件: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的(经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可携带十八周岁以下(含生日当天)的子女同行);2?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父母一方或双方定居港澳,年满六十周岁,身边确无子女照顾,内地子女需年满十八周岁、不满六十周岁);3?内地六十周岁以上无依靠老人,身边无人照顾,须投靠定居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的;4?内地十八岁(含生日当天)以下无依靠
日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公布了2010年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分数线。 据介绍,目前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实行定额审批和电脑打分排队,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根据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名额,确定每年内地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审批放行分数线。2010年,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分数线共4类: 夫妻团聚类审批分数线为146.1分,即2006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
一、夫妻团聚类即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须提交:(一)本人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二)交验结婚证、并提交复印件。(三)提交港澳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四)提交港澳亲属的邀请信原件(含信封)。(五)审批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证明。附:此类申请需夫妻双方要分居达到3年的分居时间,方可接受申请。(对有偕行子女且偕行子女在排队期间年龄可能超过18周岁以及夫
一、申请资料:赴港澳地区定居,严格按照全国统一分数线排队审核。(一)夫妻团聚类分数线:按公安部当年指定分数线。夫妻双方均年满60周岁或夫妻一方年满65周岁,另一方年满55周岁的可不参加打分排队直接申请。申请人批准赴港澳定居时可携带所有未满18周岁的子女。(二)其他各类分数线:1.未成年人投靠亲属类:16分。即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下(以受理申请时的年龄为准),父母赴定居香港、澳门或者父母双亡,在香
内地居民的亲属为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应聘就业者或其随行家属,以及驻港澳地区中资机构的内派人员。本人欲前往探望的,可以申请办理赴港澳地区探亲。所需手续如下:(一)交验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等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或者提交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或者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二)提交被探望人的身份证明及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或者就学、应聘就业的证明。1、被探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内地公民可申请前往港澳地区定居: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2)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3)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4)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5)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6)香
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应交验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按照规定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申请表》一份、《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打分表》一份和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淡蓝色背景),按照定居类别提交以下材料:(一)夫妻团聚类。1、邀请信(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夫妻一方的香港或澳门身份证复印件;3、夫妻一方的《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4、结婚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如夫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严禁组织离、退休老干部用公费赴港澳地区旅游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9-01-08 颁布日期:1999-01-08 文号:[99]港办政字第012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