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所持证件。
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持用由公安机关签发或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五年,实行逐次签注,持证人应当在证件签注的有效期内前往,除定居的外,应当按期返回。
(二)申请条件。
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参加经济、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活动的大陆居民,可以申请赴台。
(三)申请手续。
我市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履行下列手续:
1、领取、填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台地区申请表;
2、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3、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
4、提交与赴台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与赴台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1、前往定居的,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
2、探亲、访友的,提交台湾亲友关系证明;
3、旅游的,提交旅行所需费用的证明;
4、接受、处理财产的,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
5、处理婚姻事务的,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
6、处理亲友丧事的,提交有关的函件或通知;
7、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的,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的通知以及省、市台办的有关证明;
8、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
(四)受理审批程序及时限。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审批我市居民前往台湾的申请,并在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紧急的申请,应当随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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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内容申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2、受理部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地点:外青松公路6189号公安局出入境窗口联系电话:697141933、适用范围本区居民4、办事条件本地居民因私前往台湾定居、居留、探亲等私人事由5、办事程序分局出入境办受理,报市局出入境管理局审批、制证。6、申报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或者户籍证明(1个月有效),申请人照片3张(背景为白色的彩照、大小
内地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期间,所持证件遗失,可到香港警署或者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办理证件报失手续,持证件报失证明等材料通过香港或者**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或者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办理一次性有效出入境通行证返回内地。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1、大陆居民因私事前往台湾旅游、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2、大陆居民应邀赴台进行经贸、交流活动,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办理需知在上述6个城市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暂(居)住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
(1)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2)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和同版纸质相片1张;(3)提交填写规范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4)申请探亲、商务、逗留、其他类签注还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及现役军人须提交其人事主管单位的意见。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办理内容: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申请条件:1、大陆居民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2、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申请材料: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
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内地居民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前往香港定居。(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的;只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三)六十周岁以上且没有内地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四)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的父母。(五)香港永久性居民子女。上述第(二)项中“在
一、申请条件:1、大陆居民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2、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二、申请材料: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
办理对象因私事往来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1、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居民;2、满60周岁(含)以上且在我区暂(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3、在我区暂(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只可办理换发、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以上实施人群不含外省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条件因私事往来台湾地区所需材料一、组团旅游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
一、内地居民有哪几种情形可以申请短期前往香港、澳门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二)商务。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
(一)申请手续申请人向有港澳游经营权的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后(可通过港澳亲友在港澳付款,也可自行向内地旅行社付款),到户口所在地港澳游组团社或代理社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并经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出具意见后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二)受理审批程序及时限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批准后签发证件,通知有关旅游公司,由旅游公司通知申请人参团出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名称: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报条件:需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经、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的本省的常住居民;60周岁(含)以上,且在我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且在我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申报材料:1、交验身份证原
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赴台湾地区旅游服务指南居民申请赴台湾地区旅游,需要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台湾旅游。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给符合赴台湾旅游条件的申请人签发《大陆居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3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的旅游签注,在台湾停留时间为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10天。1、洛阳市区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和填写《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台湾通行证申请表。2、在照相处采集制证照片,领取证件照
办理条件:(一)成都市户籍居民;(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2、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3、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父母的。4、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类型主要有以下10种:1、D签注:定居2、J签注:居留3、T签注:探亲4、L签注:旅游(团队)5、Q签注:访友、治疗.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诉讼等私人事务6、Y签注: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同意赴台湾地区批件赴台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合作研究等交流活动或者参见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7、F签注: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
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内地居民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前往香港定居。(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的;只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三)六十周岁以上且没有内地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四)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的父母。(五)香港永久性居民子女。上述第(二)项中“在
申请条件申请条件包括:a)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b)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的,向下列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旅行证件:——从台湾地区要求直接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有特殊事由的,也可以向指定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到香港、澳门地区后要求来大陆
问: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需提交哪些材料答: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相片(相片需符合相关规定)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首次申请须另外提交相同规格的相片2张;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需提交户口簿及监护人身份证;已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需提交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证明并提交复印件;3、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
申请人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自由行个人旅游签注(G签),一般为15个工作日,时间以各地要求为准,台湾通行证费用为30元(使用期限5年),签注每次20元。1.办理《大通证所需材料(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2)2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1张,贴在申请表上。(3)身份证复印件。(4)同时申请相应的签注,如果自由行就是台湾个人旅游G签注2.办理地点:户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进行考察、会议、谈判、履约、培训等商务活动,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的,可在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F)》。1、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2、符合以下条件(暂)居住在本市的非本市户籍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1)60周岁(含)以上(暂)居住在本市的非广东省户籍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再次申请《大陆居
许可依据:1、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申请条件:我市常住户口居民、区内人户分离的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居民、暂住我市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前往台湾地区。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是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探亲、定居或应邀参加经济、科技、文化等活动的旅行证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一、大陆居民因私事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