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两次劳动合同后不再续签,企业需付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见,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案例:
张某某在一家企业供职6年,其间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合同即将届满,单位突然提出不再续签。张某某有意继续在这家企业工作,在单位通知不再续签后,依然递交了订立劳动合同的申请。
面对这种局面,法律作何规定?员工有权继续工作吗?单位不给续签站得住脚吗?需要赔偿吗?近日,新津法院审理了一起颇受关注的劳动合同案,法院最终判决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员工高额经济赔偿金。
东家不再续用员工被裁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张某某于2008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在成都一家企业生产部担任领班职务,先后于2008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2011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分别与该企业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平均工资为5669.31元。
然而,2014年6月12日,用工单位突然向张某某送达《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告知劳动合同于2014年6月30日期满后,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张某某没有同意,2014年6月23日,他依然向用工单位递交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书。当月27日,单位告知合同期满不续签合同事宜。
双方分歧巨大,协商无果。随后,张某某向新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工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赔偿金68031.72元(5669.31元×6年×2)。
2014年8月21日,新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单位支付申请人张某某赔偿金68031.72元,减去前期已支付的34015.86元,实际再支付申请人34015.86元……”裁决下达以后,用工单位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员工自身有错单位才不用赔
新津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某先后于2008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2011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与该企业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于2014年6月23日提出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且无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用工单位未同意继续订立合同的行为属违法终止劳动合同,依法应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5669.31元×6年×2)给予赔偿金,因此对用工单位主张不支付被告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法官表示,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规定的“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以合同期满为由,主张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对此,劳动者可以要求用工单位给予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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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是否必须续签,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40条的情形,劳动者愿意续签并且没有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仅必须续签,而且还得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
赵无极于2009年9月10月入职东莞天地公司,担任主管职务。入职当日,赵无极与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从2009年9月10日起至2012年9月9日止。 2012年9月10日,双方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自2012年9月10日起至2015年9月9日止。 2015年9月7日,公司向赵无极发出《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通知书》,内容包含“您与本公司的劳动合同将于2015年9月9日到期,经公司考
一、两次劳动合同后公司不再续签怎么办订立两次劳动合同后不再续签,企业需支付经济赔偿。二、相关法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
【律师讲法】公司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不再续签不合法 在现实生活中的劳动用工方面,有99%的员工甚至有部分律师都可能不知道,公司和员工签了第二次、三次、或第N次动合同后,公司不同意与员工再续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那违反什么法律规定,公司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员工又该怎么维权呢? 答案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员工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了两次或两次以上劳动合同,是否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已经从用人单位变更到了劳动者手中,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劳动合同以后,只要劳动者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签订,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就要在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公司在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不与劳动者续签劳
1、连续签两次劳动合同后,第三次企业选择不续签是不合法的。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
1、连续签两次劳动合同后,第三次企业选择不续签是不合法的。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
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 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你续签,而你仍不同意续签的。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
回答企业员工,签两次劳动合同后是永久合同吗,这个问题的内容是。劳动者在同一家公司签了三次劳动合同后,可以视为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辞退劳动者的。
从描述看,你方符合签字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向用人间接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
连续签两次劳动合同是怎样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续订劳动合同的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要分两种情况判断: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你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08年以后已经签过2次固定期限合同,那么你就可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三次劳动合同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第三次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
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除了依据用人单位提供的新劳动合同待遇降低的情况外,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
对于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的问题,合同到期,可以协商处理。不然的话,续签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但是无固定期限并不代表不能辞退员工。如果员工有违法,或者严重违纪,也一样可以辞退。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添加微信/打电话)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继续用工公司要赔偿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但是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未续签继续用的工,需要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企业在以下情况下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1、职工主动辞职的;2、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6、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拒绝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合同期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案情简介案例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苏民申1440号袁女士是江苏某保洁公司员工,在职期间与公司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