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涉及到区际法律的问题。法律的适用是有国籍和地域的限制的,台湾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还是存在着区际之间的法律适用问题。
大某女与汪某在台湾进行离婚调解,法院出具了离婚调解书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在台湾已经解除,大在台湾或外国领域与他人结婚并不构成重婚,但因为大陆的离婚程序需其中一方将离婚调解书公证后做出裁定即可解除在大陆的婚姻关系,所以在大陆的离婚解除程序未完成之前,大与他人在大陆结婚或者以夫妻之名共同生活的,涉嫌重婚。
但此事件中大与具某在韩国登记结婚,所以大概率不构成重婚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规定,台湾地区法院判决不能自动在内地生效,要经过内地法院认可才有法律效力。
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案件,由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受理。
申请人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应当提交申请书,并附有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文书和民事判决确定证明书的正本或者经证明无误的副本。
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为缺席判决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台湾地区法院已经合法传唤当事人的证明文件,但判决已经对此予以明确说明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十七条,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效力。
法院执行案件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是不允许有错误的。申请人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法院立案的依据包括: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专利管理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国务院各部门、各省、各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海关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等。一份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是不允许有错误的,如果确
一、法院判决、裁定有错误时的处理办法是:1、各级法院发现本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存在错误时,并且认为需要再次审理,应当将此提交给审判委员会讨论来做定夺。民事诉讼法中允许法院对本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出现错误时进行纠正,,所以各级法院可以中止原来的判决的执行,然后重新组成新的合议庭进行再审。2、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地方各级法院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时,有权利提审或者指定下级的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如果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通知其履行后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采取强制的执行措施。在强制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甚至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人民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可对其罚款、拘留直至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仲裁机关的裁决文书
案例4:王存河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案——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被以涉嫌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移送追究刑事责任。执行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执行案由: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执行人:郭连久 被执行人:王存河【案情摘要】郭连久与王存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王存河返还郭连久借款本金18.9万元及利息。因王存河未履行义务,郭连久于2013年6月1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
一、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效力是专怎样的 我国案件审理实行二审终审制度,而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具有强制执行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二、刑事诉讼二审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
案例5:王中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执行人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进行高档消费,被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立案侦查。执行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由:股权转让纠纷申请执行人:山东胜海投资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中旺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中旺 【案情摘要】山东胜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海公司)与被告中旺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旺集团)、王中旺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现实中,业主对于具体收入的金额等很难知晓,也很少有物业将这部分收益分发给业主,小区公共收益往往成了一笔“糊涂账”。南通某小区物业终止服务合同后,却拒绝将服务期间的小区经营收入、临时停车费等交接给业委会,南通某小区业委会遂起诉维权。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小区公共收益纠纷案,法院一审判决物业公司返还小区业主公共收益1375457元,并支付逾期利息。2012年9月至2021年2月期间,某物业公
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最好是能向侦查人员提供相关证据。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会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侦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你好,需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持公证书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更名手续
其实已经结案且有结案证明的涉诉记录是可以删除的,就是与相关法律机构沟通协商,通过提交专业的资料文件,等审核通过后就会删除裁判文书网上的涉诉记录,而且这是永久删除的。
一、合同的基本要素有哪些《合同法》中规定: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如何规避合同风险(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1、合同当事人的资质、履约能力能否适合合同内容,符合法律的强制性或指导性的规范,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准。主体不合格的合
现实生活中,多次打骚扰电话或发送骚扰短信侮辱、恐吓他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法律将如何规制和处理?法信小编针对该话题整理了相关法律、案例和观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
一、什么是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成立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法院在裁定再审之前,原判决就是生效的,如果法院再审认定有问题就会下裁定再审的裁决书,在这个里面就会显示暂缓原判决的执行。再审改判的,可以执行回转。
根据《刑法》第313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关于“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范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的规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概念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
可以做公交,坐地铁不免费
浅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司法实践中适用难的原因及对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即明知应当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而拒不履行;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
一、可认定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情形有哪些1、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判决、裁定结果错误的,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规定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1)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2)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3)适用已经失效或者尚未施行的法律的;(4)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的;(5)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6)明显违背立法原意的。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证据可以二审吗?可以。 什么叫“足以推翻原判决”?是指推翻原生效判决的性质,而非具体的数额! 如果某方原审生效判决中胜诉了,对方又重新发现并取得新证据,该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那么可以发生“再审”的。 当事人如何提出新证据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