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通知其履行后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采取强制的执行措施。在强制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甚至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人民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可对其罚款、拘留直至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仲裁机关的裁决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如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应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对于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以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院执行案件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是不允许有错误的。申请人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法院立案的依据包括: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专利管理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国务院各部门、各省、各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海关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等。一份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是不允许有错误的,如果确
【裁判要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案外人的执行异议“与原判决、裁定无关”是指其执行异议不包含认为作为执行依据的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主张。当事人主张其权益在特定标的的执行上优于对方的权益,不能等同于否定对方权益的存在;当事人主张其权益会影响生效裁判的执行,也不能等同于其认为生效裁判错误。再审裁判理由【裁判理由】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根据王四光在再审中的主张,本案再审审理
这涉及到区际法律的问题。法律的适用是有国籍和地域的限制的,台湾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还是存在着区际之间的法律适用问题。大某女与汪某在台湾进行离婚调解,法院出具了离婚调解书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在台湾已经解除,大在台湾或外国领域与他人结婚并不构成重婚,但因为大陆的离婚程序需其中一方将离婚调解书公证后做出裁定即可解除在大陆的婚姻关系,所以在大陆的离婚解除程序未完成之前,大与他人在大陆结婚或者以夫妻之名共
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来讲,不会产生法律后果。 对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用人单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裁定的,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
导读:当事人就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若复议机关做出确认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违法、要求行政机关纠正行政行为或履行法定职责,但行政机关怠于履行或拒绝履行的该怎么办?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和解答。一、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作为 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二、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救济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
1、打官司胜诉并且判决已经生效的情况下,如果败诉方不按判决书内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是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来追究刑事责任。2、强制执行方式: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
最高院:如何理解《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的案外人的执行异议“与原判决、裁定无关”民事审判 最高裁判实务 2022-08-22 20:30 发表于山东【裁判要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的文义,该条法律规定的案外人的执行异议“与原判决、裁定无关”是指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不含有其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主张。案外人主张排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执行与否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权利本身并非同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怎么没有回应呀,哪位律师帮帮这位辛勤工作了20几年的老工人吧!这个社会难道就法理没有公理了吗!!!!
一、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效力是专怎样的 我国案件审理实行二审终审制度,而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具有强制执行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二、刑事诉讼二审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
一、法院判决、裁定有错误时的处理办法是:1、各级法院发现本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存在错误时,并且认为需要再次审理,应当将此提交给审判委员会讨论来做定夺。民事诉讼法中允许法院对本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出现错误时进行纠正,,所以各级法院可以中止原来的判决的执行,然后重新组成新的合议庭进行再审。2、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地方各级法院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时,有权利提审或者指定下级的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如果
如果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税务部分反映,要求冒用个人信息的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第一,一审判决有异议。我国的司法制度实行两审终审制度,特殊案件除外,例如选民资格案件; 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宣告婚姻无效便是一审终审。所以,一审法院此时的判决并未生效,若对于判决有争议,可以直接提起上诉。上诉必然启动二审程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法院在裁定再审之前,原判决就是生效的,如果法院再审认定有问题就会下裁定再审的裁决书,在这个里面就会显示暂缓原判决的执行。再审改判的,可以执行回转。
根据《刑法》第313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关于“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范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的规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概念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
浅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司法实践中适用难的原因及对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即明知应当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而拒不履行;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2002-8-2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刑法第三
【审判规则】法院对交通事故受害方与肇事方作出调解书,确定了肇事方向受害方赔偿的数额及方式。此后肇事方不积极履行,且在受害方申请执行后,故意隐匿行踪并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此时,虽然法律并未明确将调解书纳入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对象之中,但因上述调解书与生效判决、裁定具有同等的效力,故仍可认定肇事方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关 键 词】刑事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 交通事故 调解书 赔偿责任 执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 北 省 公 安 厅关于印发《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 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 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现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请分别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