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__年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资料10
第二十六章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通常是指国家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予以减用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
在我国,根据20__年_月_日开始施行的《法律援助条例》,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的概念可以界定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社会志愿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的意义
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客观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实际步骤。
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体现国家对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切实保障,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
2、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平等的司法保障,实现司法公正。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4、促进法律服务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
法律援助的对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外国人
外国人可以有条件地成为我国法律援助对象。
在外国人作为刑事诉讼的被告人、被害人时,由于涉及到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和国际通行惯例,为体现我国刑事司法的公正性和对人权的保障,应当按照联合国有关准则,借鉴各XX行做法,把外国人作为法律援助的对象。
至于民事、经济案件或行政诉讼,外国人如系经济困难,确需我国提供法律援助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我国与外国签订的有关法律援助双边协定或互惠原则,相互提供法律援助或减免法律援助费用。
法律援助的范围
1、刑事案件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第12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2、民事、行政案件
《法律援助条例》第10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五、法律援助的主体
1、法律援助机构的专业人员;
1、社会上注册的律师;
3、公证员;
4、基层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在以上四种实施法律援助的主体中,根据我国目前情况,参照外国先进的法律援助制度,在现阶段实施法律援助主要要依靠律师,律师是我国法律援助的主力军。
第二十七章非诉讼法律事务中的律师业务
非诉讼法律事务,是指无争议的法律事务,或者是已经发生纠纷,但不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法律事务。
律师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与人民法院审理的非讼案件是不同的。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意义
1、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直接的法律服务。
2、避免和及时解决各种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3、可以防止和减少诉讼的形成,减轻司法机关的压力。
4、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有利于各种社会关系的正常发展,有利于社会的XX团结。
三、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和条件
律师可以办理以下非诉讼法律事务的范围:
(1)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2)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3)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律师作为法律执业人员,其办理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法律事务,即事务本身涉及到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当事人依靠自身的知识和能力难以解决,需要律师帮助;
第二,是在诉讼程序以外解决的法律事务。
仲裁的特征
1、仲裁机构受理案件不实行地域管辖或级别管辖,而是以当事人自愿选择为前提。
2、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法律制度。
3、仲裁机构的法定性。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特点
1、仲裁委员会由三方代表组成,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仲裁委员会主任。
2、实行地域管辖,县、市、市辖区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不实行仲裁协议制度,纠纷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即可受理。
4、实行又裁又审的原则,仲裁是诉讼的前置阶段。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见证:是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法对其亲眼所见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业务活动。
律师见证的特点
1、律师见证的证明主体是律师。
2、律师见证是一种法律适用,是律师根据现行法律对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不同于民间私证只讲真实性,不讲合法性的情况。
3、律师见证必须是在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发生之时亲眼所见,在时间和空间上有着严格的限制,区别于公证可以对以前发生的事件先行调查而后出证的做法。
4、律师见证必须基于当事人的委托,见证律师既不是代理人,也不是调解人,而是中证人,具有作证和法律监督的双重性质。
5、见证律师出具的见证书起证明作用,在发生纠纷诉诸司法程序时,见证律师负有出庭作证的义务。
见证律师应在法律文本上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的印章。
律师见证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坚持真实性与合法性的原则。
2、自愿原则
3、直接原则
4、公平原则
5、回避原则
6、便民和保密原则
律师见证的法律责任
当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违约,发生纠纷诉诸法院时,见证律师则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拒绝作证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若对明显失实或违法的文书予以见证,由此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直至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一、什么是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侦查阶段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订)》第八十一条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第一百二十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
一、赠与公证与遗嘱公证哪个优先 公证赠与优先,一切公证行为都产生证据上的效力。 (一)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 (二)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 《公证法》 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
感谢信任!但是在一般的司法实践中,公安侦查阶段也只是会见一次的,办案警官如果不想见辩护律师,律师也没有办法,因为办案警察没有这个义务;而在侦查阶段,根据法律的规定,是不可以查阅到任何案卷材料的!这个律师还是尽到了律师职责的。是否可以取保要写出取保候审申请,由公安机关决定,但是在这样没有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下,要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是有一定难度的。以上意见,共参考!广东金本色律师事务所张贤么律师(地址:广
小孩医疗保险异地报销资料一、原始收费收据(原件1份);二、费用明细清单(原件1份);三、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四、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五、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六、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深圳开户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复印件1份,验原件)。七、市外医疗费用审核报销(经核准转诊市外医院的
律师资格证书与律师执业证书有何区别1、律师执业证书与律师资格证书不同,律师资格证书是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一个必要前提,但如果仅有律师资格证书却无律师执业证书,是不得从事律师执业活动的。2、律师执业证书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经法定程序对申请人资质等要件审查合格后方予以颁发。因此,律师执业证书的取得,要求申请人不但具有取得律师资格所应有的知识水平,而且应具备实际执行律师业务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与律师很相似,其业务范围非常广泛,其业务范围与律师的业务范围有很多重合之处。但律师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着许多区别,如何区分和取舍呢?本文将作简单介绍。一 、两者的概念不同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执业条件,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基层法
委托人与律师沟通注意事项是什么一、要把自己的思路让委托人充分理解律师对于案件流程以及案件进程的操作和掌握可以说是相当熟悉,要做什么、准备如何开展工作烂熟于胸。但是,对于很多委托人来说,他们是第一次接触律师、第一次打“官司”,对于如何办案以及律师如何办案并不了解和知悉,甚至对于律师的很多思路不理解。对此,律师一定需要注意,应该预算一定的时间,来和当事人充分的沟通与交流,以达到让当事人理解的目的。否则
一、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对坏账准备提取的规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并按照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而《企业所得税扣除办法》规定,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对坏账准备金的处理,税法和会计处理的差异主要有:(1)计提范围的差异。国家税
房屋代持,也就是大众所说的借名买房,一般都是由于出资人没有购房资格或为了规避其他法律风险,而借用他人名义办理产权登记。但由于我国实施的是物权公示制度,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房屋代持对于出资人来说存在不小的法律风险。 首先,房屋代持合同是否合法?目前,我国并没有对房屋代持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定,而根据《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
一、申请商业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有合法的居留身份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5、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6、提出借款申请时,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20%的存款,这点不同银行有不同要求,如果已经作为购房预付款支付给售房者的,则需提供付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请商业贷款需要准
1、主体不同:遗嘱公证的主体是遗嘱订立人,而继承公证的主体是全部继承人。2、公证内容不同:遗嘱公证的内容是遗嘱安排具体事项及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继承权公证的内容是对各继承人继承权及继承权合法性的确认。3、遗嘱公证和继承权公证在遗产继承过程中是可有可无的程序,如果有遗嘱,在遗嘱合法有效的情况下,遗嘱就能保障当事人的继承权,即使没有遗嘱国家法律制度也保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很多人都会选择出国留学,就业。在办理这些出国手续之前,都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公证。通过公证处公证证明所提交的单据或文件上的印章及签字真实,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法律效力,并被进口国有关机构(如贸易主管部门、银行等)所承认和接受。最终目的就是让这份文书在目的国得到有效使用。一、无犯罪记录在哪里进行公证呢?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向其住所地或者出生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但是,国
法律咨询:投标文件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汇总不一致怎么办 律师回答: 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十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
(1)学历上的差别。按照《律师法》第6条的规定,取得律师资格必须具备一定的学历条件,即"高等院校法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以及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也就是说,目前我国执业律师的学历水平从大专到硕士、博士都有,而且专业也五花八门,这与很多国家律师必须是大学法学院毕业生相比有很大差距。再加上我国学历管理制度上的混乱,不同学历的律师之间,法律专业素质的差距可能非常大。学历并不代表能力,
一、病历是对疾病发生、发展的客观、全面、系统的科学记载,是医务人员进行正确诊断、治疗和护理的科学依据,是医务人员将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等方式获得的有关资料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后形成的医疗活动记录。它体现着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和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为临床、教学、科研、预防及法律诉讼工作提供客观资料和重要依据,医务人员必须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书写病历。二、病历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和
差旅费的范围与标准制度差旅费的范围: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车船票订购费、市区内公出办事费用等。 一、交通工具的选择 1.1 各级别员工乘坐飞机、车船标准如下:项目职务 飞机 火车 轮船 其他长途交通工具总经理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公司员工 硬座、硬卧 三等舱注: (1)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汽车,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须经
遗嘱公证与继承公证的区别是什么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公正遗嘱是《民法典》规定的书立遗嘱的一种法定方式,该立公正遗嘱的行为是继承人生存的时候,对自己的财产在死后,进行处理的行为。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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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证与不公证的区别有:公证可以确保合同的真实性,确系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公证可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保证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