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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律师的区别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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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律师的区别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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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与律师很相似,其业务范围非常广泛,其业务范围与律师的业务范围有很多重合之处。但律师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着许多区别,如何区分和取舍呢?

本文将作简单介绍。

一 、两者的概念不同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执业条件,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由司法部于2000年3月30日根据司法部令第60号公布,于2017年12月25日根据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于1996年5月15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由上述文件可以看出确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制度的文件是部门规章,而确立律师制度的文件是法律,前者的法律效力低于后者,导致两者的执业条件及执业权限有较大差别,具体差别后文详述。

二、执业条件不同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条件如下:

第六条  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

(三)品行良好;

(四)身体健康;

(五) 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除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治县(旗),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可以将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第七条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曾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也可以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根据《律师法》第二章的规定,律师执业许可条件如下: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准予执业。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从前面的执业条件区别可以看出,律师执业需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称“法考”)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简称“司考”)。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8)的有关规定设立的法律类职业证书考试。

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必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此项考试被誉为是和注册会计师一样难的国家级考试,自法考改革以来,每年通过率保持在10%-15%,可见律师的执业条件更为严格。

三、业务范围差别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担任法律顾问;

(二)代理参加民事、行政诉讼活动;

(三)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五)解答法律咨询;

(六)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可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除了不能代理刑事案件、申诉案件及其他需要以律师身份处理的非诉讼业务(如律师见证、发律师函等),其业务范围基本与律师的业务范围重合。

四、办理业务的地域限制不同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至少有一方当事人的住所位于其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辖区或者直辖市的区(县)行政区划辖区内。

(二)案件由其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辖区或者直辖市的区(县)行政区划辖区内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该案进入二审、审判监督程序的,可以继续接受原当事人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本地实际,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适当调整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条件。

可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事务有地域限制,而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无地域限制,全国的业务都可以接。

五、执业权限不同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当事人的委托书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依法向其调查、收集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证据材料;

依法查阅所代理案件有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可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虽然与律师的业务范围存在很大的重合,但是两者在调查取证的权限上是完全不同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调查取证须经对方同意,而律师的调查取证是依法取证,其他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而且即便对方不配合律师也可以申请律师调查令或者直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

五、保密义务的执业豁免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但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八条也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那么如果法庭要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律师透露委托人的秘密以供法院作为证据使用的话会是怎样的呢?

从法律效力来说我国的法律效力通常位阶如下:宪法——基本法律——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的法规一一省级人大常委会的法规——省会市人大的法规——省会市人大常委会的法规——较大市人大的法规——较大市人大常委会的法规)——行政规章(部委规章——省级政府规章——省会市政府规章——较大市政府规章)。

在这个序列中,法律位阶是依次递减的。如开头所述,确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制度的规定是部门规章,而确立律师制度的规定是法律;

两者虽然都要求保密,但是,确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保密义务的文件的是部门规章,其法律效力低于法律,所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适用其他法律对证人作证义务的规定,如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证,则其必须如实陈述。

而律师则可以依据律师法对律师作证义务的豁免而在一定程度上保守当事人的秘密。

六、请律师还是请法律服务工作者

虽然按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基层法律服务所是劳动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也是劳动关系,但是两者间实质是有很大不同的。

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名为劳动关系实质是挂靠关系,律师除了自己缴纳社保的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外,一个执业一年以上的律师一年要向律师事务所缴纳一万到几万乃至几十万的挂靠费,这就使得律师本身的执业成本高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而导致律师的收费高于法律服务工作者。

就个案而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服务水平未必低于律师,但是整体而言,律师的法律服务水平高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毋庸置疑的。

所以,在无需调查取证、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或者争议标的不大的民事案件中委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许更为经济(实际情况未必经济,需要比价后再决定)。

对于案件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的案件及争议较大的案件,建议多方比价后综合选择律师。之所以说综合选择而非择低价选择是因为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不同的案件也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一百万的争议标的收你五千的律师费,你敢请?

所以要综合考量。

七、如何区分律师与法律服务工作者

1、看单位名称,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名称结构为“XX县/市/区MM法律服务所”,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通常为“XX省MM律师事务所”;

2、看对方的证件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还是《律师执业证》;

3、看委托合同,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合同中乙方写的一定是律师事务所的全称而不是只写“MM所”,乙方指派人员处写的一定是“XX律师”而非“XX”。

4、上裁判文书网搜索此人的名字,查看他代理的案件,看看裁判文书中他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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