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法律分析:计算视同缴费年限的方法如下: 1、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2、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
刑满释放人员办退休,服刑之前的工龄不再计算,不能视同缴费年限。缓刑也是属于刑法的一种,判刑之日起就被开除公职了,服刑期间没有工龄自然也就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正常上班,工龄就是连续计算的。犯普通刑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没有剥夺政治权利、仍在原工作单位留用叙职的,在缓刑期间,可以计算工龄,但是,因为判缓刑被用人单位开除了的话,工龄自然自开除之后就结束了。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视同缴费年限的规定:①参保人员在2014年9月30日前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计算的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连续工龄),不含参保人员改革前从事国家确定的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折算工龄。②参保人员在国有企业等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③编制内的劳动合同制工人按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法律分析:社保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条件有缴费年限不能够差的太多,如果到了退休的年纪但社保没有累计缴纳满15年,可以选择延长缴费或者转成新农合社保,而第三种最稳妥的办法就是一次性补缴不够的社保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您提出的关于在退休审批过程中对有“除名”和“自动离职”两类情形职工原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改革,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建立了个人缴费制度。1995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明确,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
一、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规定 1、对企业职工来说,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有人事档案记载的实际工作年限。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指2014年10月1日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并轨改革前的有人事档案记载的实际工作年限。 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你应该倒过来,工龄等于“视同缴费年限”,凡是建立社保制度、建立社保个人账户前工龄,只要有个人人事档案,档案中有当地当年劳动局计划指标招工登记表,有计划招工合同制工人登记表,有入厂登记表,都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受理机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76-88556065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台州市行政大楼五楼西设立依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关于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问题的通知(浙劳险[1999]100号1999.4.12)第二条第一款。材料明细①职工退休(退职)核准表;②职工本人档案;③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④其能够作为计算视同缴费年限的原始材料及其它材料
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计算新规定从2013年开始,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计算就一直备受广大市民关注。2月14日深圳社保局表示,《深圳市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办法》已经获得通过,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按照新办法计算。昨日,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深圳市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办法》已经获得通过,着重解决2013年1月1日前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认定问题。办法规定,1999年1月22日之后,按
1、视同缴费年限的含义是: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时间,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
视同缴费年限8年就是国家认可的工作工龄年限社保缴费年限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16号)文件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
法律分析:自动离职前工龄不能算视同缴费年限。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关于除名职工连续工龄计算时效的溯及力问题应从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作为除名职工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也就是说除名前的连续工龄,应从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开始计算,未缴费时间不能算视同缴费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
法律分析:自动离职前工龄不能算视同缴费年限。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关于除名职工连续工龄计算时效的溯及力问题应从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作为除名职工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也就是说除名前的连续工龄,应从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开始计算,未缴费时间不能算视同缴费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
被开除的不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被除名或自动离职的,除名和自动离职之前的工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但朔及力仅限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之日起,之前没有缴费的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十章关于工龄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人员,开除或判刑前原单位和个人已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已实际缴费的,其重新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可同开除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被开除或判刑前未缴费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在劳动制度改革(1986年10月)前,自动离职、开除、除名不算工龄(视作缴费年限)。 在劳动制度改革(1986年10月)后,都叫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实际缴费年限。 除名或自动离职的职工工龄计算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两种情况分别确定。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动离职参加工作后工作年限计算按人办函〔1998〕101号规定:“自动离职人员的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 企业职工自动离职工龄(缴费年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全部来源或主要来源的一年为单位的工作时间,工龄在一定程度上,是衡量一个职工为社会贡献多少以及工作熟练程度的一个指标。我国将工龄划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一般工龄就是指一个职工一生参加工作的全部工作时间;连续工龄是指职工连续参加工作的时间,在过去被称为“本企业工龄”,指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工作的连续时间。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职工的流动已经变得很经常,不会像过去那样,
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办法是一样的。一、到退休时能否领取养老金与是否缴纳医疗保险没有关系。只要您在到达退休年龄时女工人身份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最低满15年就可以申请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第二,国家政策可以认定视同缴费的,可以视同缴费,比如当兵,上山下乡插队知青等等,第三,实行缴纳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参加工作的,按照实际缴纳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