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正常参保城乡居民
受理条件:
患特殊病种,医保经办机构已核准并备案的,在所选定点医院或指定的药店(限抗排异),用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按医保程序结算的个人现金垫付的医疗费。
申请材料:
1、《特殊病种门诊就医证第1-3页复印件;
2、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票据原件、门诊病历记录、处方复印件;相关化验、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报人向所在劳动保障工作站(高校)、乡镇卫生院报送办理材料;
2、所在劳动保障工作站等填写《驻马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3、医疗审核科审核办理材料,提出是否给予报销意见;
4、通过审核的,医疗审核科报送主管主任审批,给予报销,次月拨付至申报人本人经医保中心申请开户的河北银行账户;
5、未通过审核的,次月告知不予报销的原因。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申请对象正常参保城乡居民申请条件患特殊病种,医保经办机构已核准并备案的,在所选定点医院或指定的药店(限抗排异),用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按医保程序结算的个人现金垫付的医疗费。申请材料1、《特殊病种门诊就医证第1-3页复印件;2、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票据原件、门诊病历记录、处方复印件;相关化验、检查报告单复印件;.办理流程1、申报人向所在劳动保障工作站(高校)、乡镇卫生院报送办理材料;2、所在劳动保
申请对象正常参保居民申请条件已经在医保经办机构备案,使用特药申请材料1、《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药使用备案表复印件;2、所选定点医院特药门诊票据原件;3、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特药责任医师开具的处方等);4、药品内外包装盒;办理流程1、申报人向所在劳动保障工作站、乡镇卫生院报送办理材料;2、劳动保障工作站初审办理材料,填写《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3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
法律分析: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应提供以下这些材料: 1、填写《医疗保险职工医疗费申报明细表》并签章; 2、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票据及处方; 、 3、门诊病历本、特殊病门诊病历本及相关记录复印件; 4、因急诊或医保中心批准转往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人员和异地安置人员报销需另提供医疗费明细、处方、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5、《特殊规定病种审批表》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
(一)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申请参保人持本人疾病证明、出院小结在本市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填表提出申请,由医保办进行初步审核,市社保局复审批准后,申请人可于次月享受门诊特殊病种治疗报销待遇。(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报销参保人持本人居民医保卡在所申报的本市居民医保定点医院进行特殊病种门诊的就医治疗,结账时参保人凭居民医保卡、门诊处方直接在医院医保办进行结算,并按规定予以报销。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
一、贵州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二、贵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1、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
特殊病种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
办理程序1、参保者申请材料2、有资质的一家定点医院3、填写申请表会同申报材料4、报送市医保处5、专家审核后上报6、申报者享受待遇办理时间:每月初1-5日收材料,每月底28-31日取已审批完毕的材料地点:南昌市子固路10号二楼业务大厅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一、办理条件申报人所患特殊病种医保经办机构已核准并备案在册,在所选定点医院或在指定的药店用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结算时个人暂时垫付医疗费。二、办理材料1.《特殊病种就医证复印件;2.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票据;3.特殊病种门诊病历记录复印件;4.特殊病种相关化验、检查报告单复印件;.5.经所选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核准的特殊病种外检(治)外购药品审批表;6.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明细
特殊病种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
一、申请条件申报人属于参保人并患以下特殊病种:1.需门诊放化疗的恶性肿瘤(含脑瘤);2.需门诊治疗的白血病;3.需门诊透析的慢性肾衰竭;4.需门诊抗排异治疗的器官移植术后;5.需门诊治疗的血友病;6.需门诊治疗的再生障碍性贫血;7.需门诊治疗的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二、申请材料1.填写完整的、经劳动保障工作
特殊病种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
1、已按照规定参加成都医疗保险; 2、已经过特殊门诊审批。 特殊门诊报销资料:医保卡/社保卡、身份证等、其它相关资料。特殊门诊报销流程:直接现场结算即可,参保人员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即可,剩余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起付线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城乡居民医保: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起付线40
异地门诊可以报销。一、异地跨省就医条件。异地常驻工作人员:公司长期派在异地出差工作的人员。但这类人员要符合长期在外地居住。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子女在异地居住,且户籍已迁入当地的户籍人员。如果户籍已正式迁入异地安置的职工医保参保时
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一、6月份前就医大病报销比例1.参保人员住院或门特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50%。2.参保人员住院或进行门特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70%。3.参保人员连续参保不满2年的,年度最高限额
一、办事依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市政府[1999]38号令)二、办理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到指定医院就医三、办理程序:1、每月4号下午、5号全天(如遇节假日顺延)持《领取证》、报销药费单据、底方到10号窗口交单子;2、次月4号下午、5号全天(如遇节假日顺延)领取药费;3、当月就医、次月申领、逾期申领、不予补助。四、办理期限:一个月五、所需材料:《领取证》、药费报销单据、药费底方、身份证需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工伤职工
关于伤残军人医疗报销问题的回答: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
关于工伤医疗费怎样报销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长沙城乡居民医保特殊门诊如何报销(1)城乡居民特殊病种初审鉴定医院及鉴定时间: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每月1—10日到下列指定的协议医疗机构进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初审鉴定:长沙市第一医院、长沙市第三医院、长沙市第四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小儿脑性瘫痪和血友病的初审鉴定限在长沙市第一医院;精神分裂症的初审鉴定限在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