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2018年12月29日凌晨,彭某1、彭某2、彭某3在某中学工地仓库盗窃电缆线等物品(经价格鉴定,价值为10万元),后彭某1、彭某2将盗窃的电缆线以10000余元的价格卖至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处。
2018年12月31日凌晨,彭某1、彭某2、彭某3在某中学工地空地上盗窃一盘电缆线(经价格鉴定,价值为6万元),后彭某1、彭某2将盗窃的电缆线以28000余元的价格卖至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处。
2019年1月2日、1月3日、1月4日、1月5日,彭某1、彭某2、彭某3、李某在某公司盗窃一批电缆线(经价格鉴定,价值为39万元),后彭某1、彭某2将盗窃的电缆线以60000余元的价格卖至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处。
2019年1月11日凌晨,彭某1、彭某2、彭某3在某工程工地空地上盗窃一盘电缆线(经价格鉴定,价值为8万元),后彭某1、彭某2将盗窃的电缆线以20000余元的价格卖至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处。
2019年1月25日,李某等人被N市Y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19年3月1日,李某因N市Y区检察院不同意逮捕被取保候审。
2019年4月30日,N市Y区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以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N市Y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二、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办案进展
李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其家属及时委托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徐伯杰律师介入案件为李某进行辩护。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李某,向李某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并同时与办案警官沟通相关案情。
辩护律师了解案情后初步判断李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且本案中李某一直陈述其并不知道案涉电缆线为卖家盗窃所得的赃物,存在无罪可能性。
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的法律意见材料,要求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多次当面和办案警官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向办案警官陈述李某不需要逮捕的原因及本案中李某存在无罪的可能性,但公安机关认为本案疑难复杂,公安机关不便直接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需要提交检察院审查逮捕,由检察院作出最终决定。
其后,辩护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书面的法律意见材料,多次和主办检察官沟通案情,表达李某不需要逮捕的原因及本案中李某存在无罪的可能性等相关律师意见,Y区检察院最终以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李某作出存疑不逮捕的决定。
2019年3月1日,李某因N市Y区检察院不同意逮捕被取保候审。
2019年4月30日,N市Y区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以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N市Y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三、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办案结果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辩护律师及时联系主办检察官,对该案进行案卷材料的复制查阅,并以口头及书面的方式向主办检察官提交辩护律师关于该案的法律意见,向主办检察官提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李某存在无罪的可能性等相关的法律观点,建议检察院能够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或者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最终,N市Y区检察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法律意见。
N市Y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现有证据尚不能认定李某明知是赃物而予以收购,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提供犯罪嫌疑人李某明知是赃物而依然实施了相关收赃行为的补充证据。
该案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于2019年9月26日作出了终止侦查的决定。公安机关经补充侦查后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主观故意不明显,证据不足,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对此案终止侦查,并同时作出对李某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
四、律师提醒
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是指在认定事实存在模糊之处难以正确适用法律时,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结论。亦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案件事实在证明过程中出现不确定的因素时,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或认定。
该原则也被称为罪疑惟轻原则,“是指犯罪事实上存在与否在证据上尚有合理怀疑时,则本乎刑罚解释谦抑性的作用,应为有利于被告之推定”。
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时常遇到案件事实存在疑问而难以作出准确认定的情形,此时辩护律师应及时向办案机关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要求办案机关本着刑法的谦抑性及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对案件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结论。
因此,刑事案件及时委托辩护律师十分重要,如果等到犯罪嫌疑人多次口供已经做好,甚至检察院相关决定已经作出,此时再委托辩护律师进行辩护,无论案件事实及证据存在多少疑问,对于最终争取无罪或不起诉的难度将会大大增加,甚至可能就失去了争取有利结果的最好时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6万元,佣金300元,被判刑可能性大。
犯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如何判刑?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修订)》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数额达到五千元的,在三个
以案说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量刑处罚一、基本案情(一)一个“发财梦”的诞生2019年小李从辽宁盘锦老家到广东某市准备开彩票店谋生,经过与其交往多年的朋友彭某的介绍,在某市认识了做外汇生意的老杨。小李从老杨处了解到,老杨与多个广东澳门的当地人合伙投入自资金,长期做外汇生意,并且本钱大经验足,每一万元投入能够得到130—180元的利润。在寻找彩票店铺门面过程中,小李产生用自己开店本钱投资外汇的念
随着日常电信类诈骗的日趋增多, 本文讨论的犯罪行为都更加普遍。 许多当事人的借卡,筹卡行为就已经触犯了这两类犯罪。 具体而言 ,帮信罪要轻一些,许多当事人都认为所涉犯罪就是帮信罪, 如果量刑比较轻的话 还可以争取缓刑。 其实这样理解是不准确的 。从大方向讲, 帮信罪是电诈类犯罪的帮助犯,是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助犯, 侵犯的的是类似的法律保护之合法权益 。 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则是为许多上游犯罪提供
隐瞒掩饰犯罪所得,有以下情形的,会构成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量刑数额标准如下: 1、实施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的,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或实施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下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1、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2、该罪名的全称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认定标准为: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1、窝藏和转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达到足以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动的程度,如在一个房间内的转移赃物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的客观行为。2、收购,主要是针对1992年两高有关司法解释中所说的“低价购进、高价卖出”的行为,司法实践中主要是针对以收购废品为名大量收购赃物的行为,是指有偿购入,
为依法惩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实际,现就审理此类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和第三百一十二条,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两罪虽然在行为表现形式上均涉及提供资金账户支付结算或是协助转移资金,但两罪还是存在以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新规定及真实案例2022---杜凯律师【分析】掩饰隐瞒犯罪是一个下游罪名,必须以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等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前提。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事前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等犯罪分子通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以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等犯罪的共犯论处。【最新规定】《
您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量刑规定: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或者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累计数额3000元以上不满6000元的,为罚金刑。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或者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累计数额6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管制刑。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1.5 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取保候审会不会判实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取保候审后会不会判决实刑,还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大多情况下还是有机会争取缓刑的。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有条件的在外等候开庭审理,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被收监。掩饰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构成改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律师观点分析公诉机关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X,男,1997年9月2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职业,捕前住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于2019年11月16日被延边州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经延边州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12月24日由延边州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和龙市看守所。被告人白X,男,2003年9月1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什么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故意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
(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一般说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刑法分则有关条文规定的客观要件进行具体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1、被告行为必须实际接触或接近犯罪对象。2、被告行为必须对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直接威胁。3、实行的行为必须能够直接引起危害后果的发生。4、实行的行为必须是在行为人的犯罪意志支配下进行的,并且能够反映其犯罪意志。(二)
第一,在为上游犯罪提供资金结算帮助的犯罪类型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发生在上游犯罪实施犯罪活动过程中,系网络信息犯罪的辅助手段;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则发生在上游犯罪既遂以后,属事后帮助行为。本案,袁女士等人被骗款项在汇至黄某母亲银行账户之前,上游诈骗犯罪已经既遂,此时黄某再行为上游犯罪提供资金结算帮助,已经超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源于2007年5月1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司法解释是什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拆分标准是什么?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司法解释 为依法惩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活动,我国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律师观点分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沪黄检刑不诉〔 2 022 〕135号被不起诉人赵*** ,男 ,1990 年*月 *日出生 ,公民 身份 号码 :3************ ,汉族 ,初中 文化 ,私营店 主 ,户 籍 在安徽省马 鞍山市***************号 , 暂 住上海市黄浦 区**********。2021 年 6 月 3 日因涉嫌掩饰 、 隐瞒犯罪所得罪 ,被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