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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问题描述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1个回答

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城角街666号省林业许可大厅1号窗口(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受理)

五、办理时限

六、办理机构

省林业厅

七、办理费用

该事项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持有狩猎证,并按照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狩猎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印制,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核发。狩猎证每年验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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