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河南某某印刷公司在申请执行王某某执行案件中,冻结了王某某存在中原某某银行保证金100万,该保证金用途为担保王某某在中原某某银行的贷款。
中原某某银行不服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执行异议,被驳回后,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一审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中原某某银行收了一审败诉判决书后,决定另行委托我们律所代理二审,律所接受委托后,由我和黄律师前往一审调取本案的全部证据材料、庭审笔录,通过分析,我们发现本案一审未追加王某某为本案共同被告,程序严重违法,同时一审当中,中原某某银行有很多重要证据没有提交,二审庭审中我们着重在一审违反法定程序方面进行辩论,最终二审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我们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
本案二审翻盘,最重要还是对于执行异议之诉诉讼程序熟练掌握及诉讼策略研究,通过发回重审,我方才能补充提交之前一审没有提交的重要证据材料,从而支持我方诉讼请求。
案例简介 陈某与徐某于2003年1月8日登记结婚。2003年3月24日,陈某以88000元的价格向父母购得位于温岭市某村的一间五层楼房。2003年4月24日,陈某与徐某办理了该房屋的产权登记,登记为陈某与徐某共有。2006年8月11日,陈某与徐某达成离婚协议,约定该房屋归陈某所有,儿子由陈某抚养。同日,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后,该房屋一直由陈某居住使用,至今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案例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了不动产买受人排除金钱债权执行的权利,第二十九条规定了消费者购房人排除金钱债权执行的权利。案外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请求排除强制执行的,可以选择适用第二十八条或者第二十九条规定;案外人主张适用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审查。指导案例156号:王某诉徐某、北京市XX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案
一起多人购买商铺的执行异议之诉,购买人有的是正常购买,有的是因为拖欠工程款等顶账抵债。最后均成功维权。一审: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就案涉房屋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本案中,已经签订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全部购房价款,占有案涉房屋,并办理了预告登记、缴纳了契税,对案涉房屋享有的权益应优先于某某公司享有的债权,足以排除强制执行。某某公司要求继续查封并执行上述房屋及其对应土地使
指导案例156号:王岩岩诉徐意君、北京市金陛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1年2月19日发布)指导案例156号 【关键词】 民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排除强制执行/选择适用 【裁判要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了不动产买受人排除金钱债权执行的权利,第二十九条规定了消费者购房人排除金钱
律师观点分析律师点评:本人承办过多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均取得了良好效果。这个案件是较为典型的一个被执行人配偶提出的案外人执行异议案件,被执行人配偶提交离婚协议书欲证明案涉房产已经归其个人单独所有,与被执行人无关,要求解除执行措施,经过申请执行人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层层剖析,充分举证阐述,最终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配偶对案涉房产权利不得排除申请执行人的强制执行。律师案件介绍:原告(执行案外人):王XX,女,
执行异议不要开庭审理,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之后人民法院会在15天之内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话就会裁定中止执行,如果不成立就会裁定驳回执行异议,所以不需要开庭。 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在提交申请书的同时,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果是自然人则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如果是法人则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案件的有关证据材料。
执行异议不要开庭审理,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之后人民法院会在15天之内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话就会裁定中止执行,如果不成立就会裁定驳回执行异议,所以不需要开庭。 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在提交申请书的同时,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果是自然人则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如果是法人则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案件的有关证据材料。
执行异议之诉应当适用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在执行异议之诉中,异议人为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机动车买受人并已实际交付占有,该异议人是否享有足以排除一般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最高法院会议纪要:原《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变动采取交付生效义,机动车作为特殊动产应予适用,该基本原则在执行议之诉中并未动摇。因此,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机动车,即发生机动车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是否办理物权变更登记,仅是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不是机动车物权变动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执行异议之诉的受理条件: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在执行过程中,即在执行程序开始后、针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程序终结前提起;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经过执行异议审查的前置程序,即执行法院已经作出执行异议审查的裁定,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之诉法律规定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十五、执行异议之诉第三百零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原告:____________,女,______族,______年______月___日生,______省______县人。住______县____________镇______路___号。系案外执行异议申请人、买卖合同买受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______,女,汉族,______年___月_
一、执行异议之诉诉讼费收取标准是多少1、对异议的提出,无论是由哪类主体、针对哪类事由提出,均不得收费。2、不服法院对异议的裁定而采取救济措施的,则分别下列情形是否收费:(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上级法院复议的,不得收费。(2)一个新的诉讼案件,无论对案外人还是原审当事人均应按规定收费。(3)又分两种情形而定是否收费:①一般不收费;②是因为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或是一审后未经上诉或一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介:原告某某因朋友欠其300万,朋友无力偿还,双方签订了《房屋抵债合同》。约定朋友以房屋抵债300万。当双方去房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发现该房产于双方签订协议之后,因朋友另有欠款被法院查封。原告于是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要求立即中止对房产的执行。律师开展的工作及代理观点:律师帮助原告及时提起安外人执行异议,泉州中院予以受理。本律师认为泉州中院执行庭执行房产明显错误。理
当事人(案外人)在执行程序中可以采取的救济路径有哪些,即具体期限、具体救济方式是如何规定的,本文将就此进行展开,同时希望通过此文,能够让当事人,尤其是案外人,在自身权益因执行受到侵害后,可以更加清楚知晓如何进行有效救济。一、针对执行行为的救济路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含案外人均可以采取):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含案外人→(书面异议)→执行法院审查(15日内)→审查后符合规定裁定撤销或更正/不符合规定裁定
执行异议之诉一审判决要多少时间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执行异议之诉意义 1、保障案外人的实体权利,完善司法救济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
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最大的不同是前者可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1、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执行异议。2、执行异议之诉:是一种实体
执行异议之诉包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和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权利,请求法院不许对该标的实施执行之诉讼。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申请执行人对法院中止对特定标的执行的裁定不服,认为案外人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权利,请求法院继续对该执行标的进行执行的诉讼。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的,应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被执行人能否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被执行人提起的事执行异
执行异议之诉诉讼费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