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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实际施工人(包工头)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问题描述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实际施工人(包工头)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1个回答

一、实际施工人可以告谁?

(一)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实际施工人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应对其债务承担承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二)以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不存在直接合同关系,但为了维护实际施工人的权利、方便其有效主张工程款,法律作此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实际施工人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以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怠于向发包人行使到期债权,对其造成损害为由,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实际施工人如何收集证据?

首先,了解工程相关情况:工程业主是谁的?谁是发包人?有没有转包人、分包人?是公司的还是个人的;其次,树立法律意识:工程施工项目、各项费用结算、公司、个人身份信息等争取取得书面材料;

最后,保留证据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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