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1 年05月王某到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入职,被公司安排到公司下属某站点从事外卖配送工作,但未给王某劳动合同。
入职后当月,王某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骨折住院的严重后果。本事故中王某无责任,因事故发生在送餐途中,除要求肇事方赔偿外,王某还要求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是公司以王某和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和王某无任何关联为由,一直不予处理。
后王某委托我们处理该起纠纷。
争议焦点
案件争议焦点:
1.公司和王某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2.办案过程及法院判决:
办案过程及判决
接到王某的委托后,我们联系王某了解事情的详细经过,基于相关法律规定和个案情况,明确了王某向公司主张赔偿的关键在于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但因公司未给王某劳动合同,本案中确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只能从事实劳动关系的特性着手。
为此,当了解到王某入职后公司即将王某拉入工作群,并在群内对王某等员工进行培训安排、公布考勤和接单情况、公布工资组成及对部分员工的处罚通告、公布公司内部各项制度要求。
我们首先告知王某保存好微信群内聊天记录,固定证据,并和王某约谈,对王某手机微信聊天记录进行整理和归纳,以此来初步证明王某受公司严格管理,并从事公司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其次,我们收集资料,了解到公司的经营范围也包含了外卖配送,并准备了相应证据,结合我们整理的聊天记录,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有力证明了王某从事的工作属于公司的主体业务范畴。
再次,我们又通过收集调查,进一步了解到公司会经常性的组织外卖骑手参与团建活动,也保留了相应证据,从侧面说明了骑手和公司之间具有较强的依附性。
但波折的是,在仲裁委仲裁阶段,公司当庭提供了王某签字的承揽协议,以及王某系从事外卖配送的个体工商户的相关证明。这些协议和证明一旦被认可,也就意味着骑手自身在法律上就是老板,骑手进行外卖配送是给自己工作,并非给别人打工。
这也就是把所有的从业风险转嫁给骑手自身,公司概不负责。
因该协议是王某自己签字的,所以得到了仲裁委员会的认可,并以此裁判王某和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我们和王某沟通后得知,这些协议只是入职时公司让签订的电子协议,是按公司要求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语音确认等方式操作的,王某本人对协议内容并不知情,甚至仲裁委开庭前根本不知道有过这种协议。
又结合王某提供的聊天记录等证据,我们建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起诉。
我们坚持认为:即使原告签订有承揽协议,被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但形式上的承揽合同和个体工商户身份并不能否认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即使承揽协议内容约定将美团外卖配送外包给原告,但原告在劳动过程中确实受到被告的管理,并根据被告的考勤来决定工资发放,这和法律上承揽关系只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截然不同。
后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认可了我们的观点,并就公司这种逃避责任的行为予以否定,最终判决王某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目前劳动关系已经二审确认,因交通事故有事故认定书等相关证据材料,王某因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较为明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下面只需按程序进一步明确王某因为事故产生的损失,依法主张赔付即可。
律师提醒
律师提醒大家:
本案属于劳动争议纠纷中的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工伤赔偿案件中的第一步,往往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因为事实上很多用人单位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甚至故意签订承揽、转包等合同来逃避责任的情况,导致劳动者一旦在劳动中发生损伤,往往难以举证证明其和公司之间的关系,从而得不到赔偿或只能得到较少的赔偿。
因此提醒劳动者,一定要注意保存证据,出现问题后也不要慌张,一定要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整理证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车车速过快,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确保安全,负事故主要责任,杨某违反规定横穿道路,负次要责任。杨某受伤送医后住院34天,共花费医疗费4万余元,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护理期限(含住院)拟为3个月,营养期限拟为3个月。 事故发生后,杨某与王某、某配送平台公司和某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王某认为,行驶过程中其车速过快确实存在一定的责任,但目的是为了尽快完成平台分配的订单任务
一、外卖小哥送餐途中摔伤,是工伤吗外卖小哥送餐途中摔伤,可以认定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转自:湖南高院近期,外卖骑手“被个体户化”的现象一再引发热议。研究报告显示,全国已有超过190万家经营范围包含外卖递送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其中隐藏的法律风险不容小觑,一旦骑手们成了“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个体工商户,就意味着在法律层面失去了“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在此背景下,苏州外卖骑手小蒙经历的个案,为司法实践回应新型用工模式提供了生动范本。苏州劳动法庭终审审结的这起“某用人单位不
根据您的描述,如果送餐员与各平台之间是承揽关系的,那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划分事故责任,由肇事罪和送餐员按照责任划分共同承担事故赔偿责任。如果送餐员与平台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的,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这种情况不同于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要非本人主要责任才能认定工伤。虽然看似是“你点的外卖,然后外卖小哥接单,之后外卖小哥给你配送”,但实际上委托外卖小哥的主体并非你,而是其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存
车不让进小区是可以报警的。但是要知道为何不让进小区,没有停车证的不让进是可以理解的,或者是车主的车辆太多,一辆接一辆的开进小区。正常情况下,小区是不会无缘无故不让业主开车进去的。问清原因,先进行协商,如果实在解决不了,可以在报警。1、停车费可交业主委员会后统一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也可以直接交给物业管理企业。2、缴费后,物业无停车位而让业主停在与小区无相关联系的停车场是不合法的,既然是停在小区外的停车
只要曾经发生过骨折就肯定能构成十级工伤伤残,应赔八万元左右。但必需要在事发一年之内尽快先到人社局工伤科申报工伤认定,不能过期,然后才能报名做伤残等级鉴定,再打劳动仲裁官司向公司索赔。
许多工作都存在一定的风险,稍有不慎就会生病受伤,那么受伤后应当如何申请工伤赔偿?工伤赔偿的项目又有哪些呢?接下来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外卖小哥工伤维权牵涉多家公司,工伤赔偿包含哪些项目? 一、外卖小哥工伤维权牵涉多家公司 2018年3月,太昌公司在承包迪亚斯公司的外卖配送劳务服务后,组织邵新银等人通过饿了么平台在北京昌平区回龙观的站点从事全职外卖配送工作,并由天津一建筑公司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外卖行业逐渐形成“平台+送餐员”的新型就业形态,和传统模式相比更为灵活、自主性更强,涉及的劳动关系认定问题也更复杂。在平台企业采取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的情况下,如何保障外卖送餐员的劳动者权益,成为司法审判面临的现实问题。一般说来,平台合作用工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确认与平台合作经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
一、外卖小哥出交通事故负全责谁来赔偿1、外卖小哥出车祸由公司负责。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员工在上下班的时间里面如果发生了主要责任不属于员工本人的交通事故基本上可以被认定是属于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
外卖小哥与公司是劳动关系的。在日常生活中,劳动者会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合同的,在发生纠纷的时候,一定是要保护自己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
律师观点分析1、肖某某在两被告处参保骑手综合险(饿了么),保险期间为自2022年9月2日起至2022年9月2日止,特别约定载明:2、保障期间:每日 00:00:00 时起至当日23:59:59 时内的配送期间,配送期间释义:被保险人在平台抢单后去取货、送货及订单配送完成后 90 分钟内。本条款所扩展 90 分钟仅扩展被保险人在完成配送后继续从事与配送相关工作及最后一单配送完成下后合理下班时间(不合
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的辞职报告,到期即可离职
您好,先与单位老板协商赔偿事宜,依据自己的医疗费、实际误工天数、及咨询医生后续治疗花费等情况确定一个合理数额要求单位支付。 如协商不成,自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后你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注意时效为一年,如可能构成伤残,可在病情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标准是个专业的程序,依据结果你可享受伤残补助。 如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保险
建议报警处理,然后交警会根据现场划分责任,根据交警出示的责任认定书给付相应的赔偿,具体涉及金额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
如果外卖小哥撞伤人,一般是由外卖公司来赔偿。外卖员对外是以外卖公司的名义接单、送餐,事发时亦身着外卖公司的统一制服,符合在履行送餐职务途中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是履行职务的行为,故应由外卖公司赔偿。但外卖小哥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司在赔偿后可向其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分析外卖小哥若撞伤他人,一般应当该由其自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交通责任划分不服,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可以在责任认定书出具三日内提起复核申请,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责任划分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近日,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工伤认定的行政案件,法院认为外卖骑手与物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在送餐过程中摔伤属于工伤,驳回用人单位要求撤销认定工伤决定的诉讼请求。某物流公司的经营范围之一为餐饮服务,江某是该物流公司招用的送餐骑手。2020年4月10日,江某在骑摩托车送餐途中发生侧翻后受伤。2020年6月,江某向某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于同日向其发出“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2020年10月,
当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时,为之后申请相关赔偿,应及时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步骤如下: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