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肖某某在两被告处参保骑手综合险(饿了么),保险期间为自2022年9月2日起至2022年9月2日止,特别约定载明:
2、保障期间:每日 00:00:00 时起至当日23:59:59 时内的配送期间,配送期间释义:被保险人在平台抢单后去取货、送货及订单配送完成后 90 分钟内。本条款所扩展 90 分钟仅扩展被保险人在完成配送后继续从事与配送相关工作及最后一单配送完成下后合理下班时间(不合理绕路除外),当被保险人在配送完成后任何从事与配送无关的工作、动作,本扩展时间自该意图实施起即自动终止。
3、被保险人(骑手)在保障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将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金(死亡、残疾不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每人赔偿限额65万元。2022年9月2日,肖某某于送餐后高坠死亡,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出具“公民死亡证明书”认定排除刑事案件。原告为肖某某之父,肖某某未婚,其母于其生前已过世。
本院认为,涉案保险合同真实、有效,各方均应恪守。肖某某在保险期间于送餐后高坠身亡,被告平安上海分公司自认其无重大疾病,且于当日10 楼送餐(12:08)结束后,自行乘坐电梯(12:12)前往22楼后发生高坠,即系在送餐结束后 90分钟内发生死亡事件,公安机关排除他杀,故本院认为,该起死亡事件属于系争保险合同承保范围。
被告平安上海分公司关于其送餐后哭泣抽搐、自行前往 22 楼、窗户较高等陈述,无法达到肖某某之死系自杀的证明目的,对其关于死者系自杀故免赔的抗辩意见,本院难以采信。
原告作为死者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依据保单主张保险金,应予支持。被告平安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予缺席判决。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被告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肖本达支付保险金65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300元,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律师点评:发生被保险事故后,本律师已经与保险公司积极沟通过希望能妥善处理本次事故,但是被保险公司一直推诿,最终保险公司输掉官司并需要承担诉讼费用。
律师建议:被保险人肖某某已经身亡给其家属造成了巨大的身心煎熬,这类事情涉及到取证等先关难度,本律师申请了法院调查令前往饿了么总部调取信息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你要求换和对方保险公司只答应修复是没有关系的,换不换是你的事,赔钱是对方的事,对方的保险公司只能和你对方关于赔多少钱的问题产生问题,和你没有关系的,你只管换让对方掏钱。 根据情况来决定,首先保险法有规定,车辆鉴损时,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如,断裂,漏洞,不能补救恢复原貌缉敞光缎叱等癸劝含滑的必须更换。要是掉漆或裂缝,可以修复原貌的是不需更换! 汽车保险杠 汽车保险杠是吸收和减缓外界冲击力、防护车身前后部
【法律意见】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车辆的损失维修情况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通常情况下就车辆的损失情况,可以修复的应该修复,不能修复的才可以更换。车辆维修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话,是需要出具车辆维修 清单,修车费用的发票。为了避免纠纷,双方可以对车辆损失数额进行鉴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
车车速过快,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确保安全,负事故主要责任,杨某违反规定横穿道路,负次要责任。杨某受伤送医后住院34天,共花费医疗费4万余元,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护理期限(含住院)拟为3个月,营养期限拟为3个月。 事故发生后,杨某与王某、某配送平台公司和某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王某认为,行驶过程中其车速过快确实存在一定的责任,但目的是为了尽快完成平台分配的订单任务
许多工作都存在一定的风险,稍有不慎就会生病受伤,那么受伤后应当如何申请工伤赔偿?工伤赔偿的项目又有哪些呢?接下来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外卖小哥工伤维权牵涉多家公司,工伤赔偿包含哪些项目? 一、外卖小哥工伤维权牵涉多家公司 2018年3月,太昌公司在承包迪亚斯公司的外卖配送劳务服务后,组织邵新银等人通过饿了么平台在北京昌平区回龙观的站点从事全职外卖配送工作,并由天津一建筑公司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外卖行业逐渐形成“平台+送餐员”的新型就业形态,和传统模式相比更为灵活、自主性更强,涉及的劳动关系认定问题也更复杂。在平台企业采取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的情况下,如何保障外卖送餐员的劳动者权益,成为司法审判面临的现实问题。一般说来,平台合作用工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确认与平台合作经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
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的辞职报告,到期即可离职
基本案情2021 年05月王某到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入职,被公司安排到公司下属某站点从事外卖配送工作,但未给王某劳动合同。入职后当月,王某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骨折住院的严重后果。本事故中王某无责任,因事故发生在送餐途中,除要求肇事方赔偿外,王某还要求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是公司以王某和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和王某无任何关联为由,一直不予处理。后王某委托我们处理该起纠
车不让进小区是可以报警的。但是要知道为何不让进小区,没有停车证的不让进是可以理解的,或者是车主的车辆太多,一辆接一辆的开进小区。正常情况下,小区是不会无缘无故不让业主开车进去的。问清原因,先进行协商,如果实在解决不了,可以在报警。1、停车费可交业主委员会后统一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也可以直接交给物业管理企业。2、缴费后,物业无停车位而让业主停在与小区无相关联系的停车场是不合法的,既然是停在小区外的停车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转自:湖南高院近期,外卖骑手“被个体户化”的现象一再引发热议。研究报告显示,全国已有超过190万家经营范围包含外卖递送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其中隐藏的法律风险不容小觑,一旦骑手们成了“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个体工商户,就意味着在法律层面失去了“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在此背景下,苏州外卖骑手小蒙经历的个案,为司法实践回应新型用工模式提供了生动范本。苏州劳动法庭终审审结的这起“某用人单位不
一、外卖小哥出交通事故负全责谁来赔偿1、外卖小哥出车祸由公司负责。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员工在上下班的时间里面如果发生了主要责任不属于员工本人的交通事故基本上可以被认定是属于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
一、外卖小哥送餐途中摔伤,是工伤吗外卖小哥送餐途中摔伤,可以认定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
外卖小哥与公司是劳动关系的。在日常生活中,劳动者会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合同的,在发生纠纷的时候,一定是要保护自己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
根据您的描述,如果送餐员与各平台之间是承揽关系的,那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划分事故责任,由肇事罪和送餐员按照责任划分共同承担事故赔偿责任。如果送餐员与平台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的,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这种情况不同于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要非本人主要责任才能认定工伤。虽然看似是“你点的外卖,然后外卖小哥接单,之后外卖小哥给你配送”,但实际上委托外卖小哥的主体并非你,而是其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存
如果外卖小哥撞伤人,一般是由外卖公司来赔偿。外卖员对外是以外卖公司的名义接单、送餐,事发时亦身着外卖公司的统一制服,符合在履行送餐职务途中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是履行职务的行为,故应由外卖公司赔偿。但外卖小哥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司在赔偿后可向其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
法律分析外卖小哥若撞伤他人,一般应当该由其自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并且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由对方家属出具刑事谅解书,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者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
对方全责不给修车可以找保险公司或者第三方机构定损,然后自己出钱去修车,凭事故认定书和定损单、维修清单、发票找到对方赔偿,对方不肯给钱的才能起诉或者向自己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车子没修是无法起诉的,损失还没定就没有索赔依据,另外修车是车主的事,在哪修、什么时候修都是车主定的,不存在对方不给修车的说法
保险公司不赔偿的处理方法如下:1、可以向保监会派出机构(保监局、保健分局)、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总公司等机构投诉;2、可申请仲裁和向法院起诉。
在交通事故车辆定损的时候,一般需要肇事者到场,然后由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但是在赔偿的时候,肇事者一般可以不用去,因为是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所以保险公司必须有人要到。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