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并由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标准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四会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提交纸质材料或邮寄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作出审查决定。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退件。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作出审查决定。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北路五馆首层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四会市国土资源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土地复垦条例(2013年)
第十二条土地复垦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项目概况和项目区土地利用状况;(二)损毁土地的分析预测和土地复垦的可行性评价;
(三)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四)土地复垦应当达到的质量要求和采取的措施;(五)土地复垦工程和投资估(概)算;(六)土地复垦费用的安排;
(七)土地复垦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八)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土地复垦条例(2013年)
第十一条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按照土地复垦标准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土地复垦条例(2013年)
第五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做好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2年)
第六条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在办理建设用地申请或者采矿权申请手续时,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的要求,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随有关报批材料报送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具体承担相应建设用地审查和采矿权审批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报送的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审查。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2年)
第十一条土地复垦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后,由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通过审查:
(一)土地利用现状明确;
(二)损毁土地的分析预测科学;
(三)土地复垦目标、任务和利用方向合理,措施可行;
(四)土地复垦费用测算合理,预存与使用计划清晰并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
(五)土地复垦计划安排科学、保障措施可行;
(六)土地复垦方案已经征求意见并采纳合理建议。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2年)
第十二条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土地复垦义务人出具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书。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书应当包含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内容。
土地复垦方案未通过审查的,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土地复垦义务人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不予办理建设用地或者采矿审批相关手续。
(1)申请办理临时用地的项目;(2)经批准的临时用地项目到期需要复垦验收的;(3)申请地类变更的项目;(4)设施农用地项目涉及复垦而且使用期限已到需要复垦的。(5)土地复垦义务人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后,应当组织自查,并向项目所在地国土部门提出验收书面申请。土地复垦义务人是指承担土地复垦义务的生产建设单位或个人。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第三条规定: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
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前30日内,提交已经形成的合格的建设工程档案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单位到区城建档案馆领取《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交接表》;第二步:申请单位备齐材料后,到区城建档案馆报送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欠缺资料进行一次性告知,符合条件的申请,报请审核;第三步:审核合格后,区城建档案馆2日内发放《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证明》。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2工作日六、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限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应当由具有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等规划设计资格或具有从事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业绩的单位承受。土地复垦义务人和方案编制单位应对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严格论证,并另一方案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负责。” 据此,编制复垦方案的,应当遵守上述限定。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2)典当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经营场所不小于80平方米;4)有2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东相对控股;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与新增典当行的法人代表不得同为一人;法人股东须由经营三年以上且连续两年盈利的法人企业担任;法人股东净资产不得低于资产总额的50%,其中房地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提出申请:(1)企业无法继续经营;(2)企业自愿提出申请;(3)企业违法违规,被工商部门注(吊)销营业执照。二、办理材料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全体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名(自然人股东);加盖公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全体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名(自然人股东);加盖公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土地权属合法,无争议;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3)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有效期内);4)土地无查封无抵押;5)房产无查封无抵押(现状已建);二、办理材料正、副本提供原件核对权利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本人签名及签上申请日期)(复印件);权利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
排污单位填写《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申请表》,说明申请原因和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后采取消除减少污染的措施,提前15个工作日报环保局审批。环保局经现场检查,确认排污单位拆除或闲置污染治理设施符合法律规定的,环保部门予以批准。二、办理材料加盖企业公章,说明拆除或者闲置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原因及理由。加盖企业公章。按需提供,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核对原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二、办理材料举办者盖章A4纸、举办者盖章需举办者盖章需举办者盖章签署单位公章制式表,举办者盖章需举办者盖章需会计师务所出具的需举办者盖章A4纸、举办者盖章需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内地公民可申请前往港澳地区定居: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2)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3)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4)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5)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6)香
1)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a)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b)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c)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与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一致。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医疗机构,由政府指定或者任命的拟设医疗机构的筹建负责人申请;3)
1)因建设工程项目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2)因市政建设、抢险救灾、安全生产等需要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3)涉及安全方面的,且不具备消除安全隐患条件的;4)占用城市绿地的,应承诺在期限内恢复绿地或者缴纳同样面积同样质量绿地补偿费;砍伐或者迁移城市树木,应当给树木权属单位或者个人补偿。二、办理材料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
临时用地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流程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网选择网上申请事项,并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按“提交申报”提交申请资料;全程网办事项通过后进入受理流程;原件预审/原件核验事项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办理机关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
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四、办理地点省政务大厅1楼6号窗口(一楼3号窗口对外贸易审批,一楼4号窗口国内贸易审批。)五、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不计时环节)六、办理机构省商务厅七、办理费用不收费八、法律依据
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2、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以上,男
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四、办理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317房间、语言文字培训测试机构五、办理时限六、办理机构省教育厅七、办理费用学生每人次25元;教师及其他人员每人次50元八、法律依据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的;2)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不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3)若该行为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二、办理材料按规定填写,加盖单位公章查核原件,收复印件。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申请单位加盖公章。查核原件,收复印件。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在阳西县城市规划区内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2)在阳西县城市规划区内因市政建设、抢险救灾、安全生产需要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二、办理材料递交原件,填写字迹清晰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原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原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
〈一〉游泳池、救生设施、救生器材等设施符合国家标准(GB19079.1-2013);(二)有符合国家标准(GB19079.1-2013)数量要求、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游泳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三〉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溺水抢救操作规程,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游泳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二、办理材料要法人代表签名、盖章。三、办理流程网
1.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因工程建设需在金平区、龙湖区市级管养的公共绿化带开设出入口的单位和个人。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1)因工程建设需要在公共绿化带开设出入口;(2)须提供规划部门同意的意见;(3)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4)涉及影响公交车辆行驶停靠站点的,须征得交通运输部门的同意;(5)须征得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二、办理材料原件加盖
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2)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3)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工程建设、改造、抢修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4)若该行为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二、办理材料申请单位加盖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申请单位加盖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申请单位加盖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