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21年9月13日,原告在拼多多平台被告x市x贸易有限公司开设的很x店铺上购买了170盒x牛肉米粉安装卤料,共计花费7293元。
2021年9月14日,被告x市x贸易有限公司从TB店铺下单,购买了涉案产品共计170盒,x市x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支付4060元。
涉案产品由TB卖家支付发送给原告,产生邮费80元(由原告自行垫付邮费之后,x市x贸易有限公司将80元支付给原告)。
涉案产品标示的配料包含:木香,五加皮;生产企业为x市x香料杂货商行。原告认为涉案产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原告依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诉讼。
二、被告x公司观点
商品收件人系鱼鱼,不确定是不是原告;我方做到了合格检测,履行了查验义务;同意退还货款,不认可十倍赔偿。
三、被告x商行观点
x市x香料杂货商行收到的货款是3800元;原告不是消费者,是职业打假人;原告主张的10倍赔偿没有依据,同意退还货款并支付2倍补偿。
四、质证意见
上述事实,有当事人陈述,周某渝举示的支付宝交易电子回单、交易记录截图、五中院民事判决书、产品实物、收货视频光盘等证据;
被告x市x贸易有限公司举示的涉案产品一盒、百度查找资料、下架截图、检测报告等证据;被告x市x香料杂货商行邮寄提交的检验报告、微信聊天截图、托运凭证、职业打假规定等证据。
经当庭质证,足以认定。
五、庭审意见
1、周某渝向被告x市x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涉案产品,双方建立了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本案中,周某渝购买的案涉食品配料表中显示添加的木香、五加皮属于中药材,未被列入国务院主管部门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名单。
涉案食品违反规定,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虽然x市x香料杂货商行生产的案涉食品经检验合格,但其所检验项目系铅、糖精钠等食品中的污染物、食品添加剂等,而非产品原料的检验。
2、x市x香料杂货商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原告主张被告x市x贸易有限公司退还货款,本院予以支持。
周某渝购买案涉食品共支付7293元,但其中包括80元的运费,其支付的货款共计7213元。故被告x市x贸易有限公司应退还原告货款7213元。
原告要求二被告共同承担支付十倍赔偿的规定,并无法律依据。被告x市x香料杂货商行作为涉案产品的生产商,应承担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款72,130元的义务。
3、x市x香料杂货商行关于周某渝属于职业索赔人,其行为不应受到法律保护的意见不能成立。消费者主张食品价款十倍赔偿金不以人身权益遭受损害为前提。
被告x市x香料杂货商行经本院依法传唤,不到庭应诉,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六、法院判决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法院判决,被告x市x贸易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周某渝货款7213元;被告x市x香料杂货商行支付原告周某渝赔偿款72,130元;
【声明】司法裁判案例。
一、基本案情x农茶店开设了微店“x茶店(x农茶店)”。2021年11月20日,韦某在该微店购买了三款茶饼,共计支出1515元,分别为:1.x白茶,3饼,每饼142元;2.x野茶,3饼,每饼245元;3.x大树茶,3饼,每饼118元。经查明,前述三款茶饼均为预包装食品,预包装上标注有产品名称、原料、产地、保质期等产品信息,无产品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原告观点茶叶经x快递发货,韦某于202
一、基本案情2021年8月17日,原告在被告开设于x网平台的店铺购买“x珍藏版老酒已停产”2瓶,共支付3,760元,均价1,880元/瓶。订单编号x1对应的快递单号尾号为x2。原告收货后,发现上述食品外包装上无中文简体标签。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供的原、被告身份认证信息、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快递面单、产品实物照片、运单详情、商品快照、国家质检总局公告、开箱视频及原告的当庭陈述等在案佐证。二、原告观点原
一、基本案情2021年12月9日,原告通过微信x向被告转账2100元用于购买滋补产品“阿胶糕”。原告在收到货物后认为该货物属于法律禁止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故诉至法院,请求被告退还货款并承担十倍赔偿责任。另查明,原告余某根于2021年10月12日在x县法院提起同类型诉讼。二、原告观点本案食品缺少必要的中文标签,被告没有索取进货上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足以认定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职业打假人故意买过期食品要求赔偿不是敲诈,为了加强食品的管理,按《食品安全法》解释的规定,食品、药品可以“知假买假”并索赔。《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职业打假人故意买过期食品要求赔偿不是敲诈,为了加强食品的管理,按《食品安全法》解释的规定,食品、药品可以“知假买假”并索赔。《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通常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我们的维权方式有:1.保留证据,与商家协商赔偿和解;2.拨打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向消协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食品安全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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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是抢救生命的重要措施之一,临床上输血,一般都是采用静脉注射。输血时必须针对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输血方式。一旦选择的方式不对,输错血型等,可能会发生严重的后果。【案情简介】2007年11月30日,李某因为患有先天性巨结肠、先天性心脏病,到A医院住院治疗,并临时取名小刘,办理了住院手续。12月10日,A医院为李某行全麻下行肛巨结肠根治术,并在手术后,为李某输二次血浆和一次红细胞悬【司法裁判】
日照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日检二部刑不诉〔2020〕1号 一、基本案情:2017年8月至2019年2月,被不起诉人宗某某先后7次在日照口岸通过瞒报方式将从韩国乐天、新罗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等货物携带入境,后通过网络或在其经营的**化妆品店内销售,货物价值67.1651万元,经日照海关核定,涉嫌偷逃应缴税款共计12.110244万元。2019年3月17日被不起诉人宗某某被侦查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如
一、原告观点原告因生活需要通过x商城在被告x市x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网店“x保健品专营店”上,分别于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0月24日购买案涉产品“x茶”,购买2袋,支付价款共计176元。x平台所购买时的订单编号为x0、x2。被告分别使用x快递(快递单号x9)以及顺丰快递(快递单号:SF1124151259480)寄往原告所在地。原告发现案涉食品非法添加中药材“淫羊藿”、“锁阳”、“肉苁
被职业打假人举报工商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接受处罚,一般是广告制作费用的3倍,广告制作费用,二百块,罚三倍也就是六百,不罚钱,责令整改; 2、积极应诉,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让对方撤诉。售假,要赔偿对方; 3、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
职业打假人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索要赔偿的,如果没有采取威胁、恐吓等的暴力手段,一般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职业打假人如果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索赔是不构成敲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买到假鞋属于欺诈,可以要求“退一赔三,五百兜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常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我们的维权方式有:1.保留证据,与商家协商赔偿和解;2.拨打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向消协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食品安全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配合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如投诉不属实,会被驳回或确认不成立。
您好,首先会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如果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意见】职业打假人故意买过期食品要求赔偿不是敲诈,为了加强食品的管理,按《食品安全法》解释的规定,食品、药品可以“知假买假”并索赔。【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生产
通常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我们的维权方式有:1.保留证据,与商家协商赔偿和解;2.拨打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向消协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食品安全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