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观点
原告因生活需要通过x商城在被告x市x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网店“x保健品专营店”上,分别于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0月24日购买案涉产品“x茶”,购买2袋,支付价款共计176元。
x平台所购买时的订单编号为x0、x2。
被告分别使用x快递(快递单号x9)以及顺丰快递(快递单号:SF1124151259480)寄往原告所在地。原告发现案涉食品非法添加中药材“淫羊藿”、“锁阳”、“肉苁蓉”,均属于药材。
二、审理查明
原告主张其从x网络平台购买了涉案产品的事实属实。从原告提供的被告网店产品介绍图片、实物、及通过被告网店链接进入被告网店可显示,原告从被告处购买的“x茶”,实际上是由没有备注生产厂家的袋装小茶包,每小包为20克,每袋20包。
小茶包的材料是包含淫羊藿、锁阳、肉苁蓉、人参、玛咖、黄精、菟丝子、韭菜籽、桑葚、枸杞等经初级加工的并配伍而成的中药材保健茶包。
涉案产品以初级农副产品的产品属性进行生产及销售;原告购买涉案产品并未进行食用;被告没有提供足够证明原告系职业打假人的证据。
原告提交了x平台当中的购买订单凭证截图、购买到的被告销售的x茶产品的实物及照片、被告在x所售卖的x茶的网页快照。
被告未提供证据。
三、被告观点
对于原告主张退还货款176元,如原告同意退回货物,被告愿意退还货款。原告表面系维权,实为以高额索赔为目的进行营利。
其以营利为目的的索赔行为不应得到法律的认可与支持。对于原告主张10倍赔偿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与事实基础。
被告出售的商品为初级农产品,并非原告所称属于药品范畴,同时原告购买商品的目的并非消费,而是以索赔为目的,原告恶意将一般商品描述为药品,属于虚假描述,目的为了高额索赔,原告的行为属于恶意索赔,有违公序良俗的行为,原告属于“职业打假人”,为了获取利益不择手段,把法律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而设立的赔偿机制变成其纯粹的获利工具,给企业施压,钻法律空子,“恶意打假”。
疫情期间,企业本就经营困难,若法院纵容原告这种行为,无异于给企业经营雪上加霜,为促进企业长久发展,请求法院对原告这种行为予以制止,维护公平正义。
综上,原告购买商品的目的并非食用,原告的行为是职业碰瓷行为,以营利为目的,严重浪费国家司法资源。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四、庭审意见
本院认为,根据原告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原告认为被告提供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本案应为产品责任纠纷。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本院依法可缺席判决。
对原告所交证据及主张的购买涉案物品的事实,被告没有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被告售卖给原告的涉案产品,虽然原材料出自初级农副产品,但经配伍而成小茶包后属于深加工的特殊食品,实际上是规避食品安全法规的监管,其生产环节、包装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
关于原告主张被告退还货款176元及赔偿价款十倍合计1760元赔偿款的诉求。原告有权向被告主张权利,原告主张被告赔偿十倍价款合计1760元的赔偿金,合法合理,本院予以支持;
被告没有提供足够证明原告系职业打假人的证据,故本院不予采信被告该主张。另原告主张被告退回货款176元的诉求,因涉及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且合同尚未解除,也没有退货给被告,故原告该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被告不予支持。
五、法院判决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法院判决,限被告x市x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原告李某1760元。
【声明】司法裁判案例。
一、原告观点原告因生活需要通过x商城在被告x市x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网店“x保健品专营店”上,分别于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0月24日购买案涉产品“x茶”,购买2袋,支付价款共计176元。x平台所购买时的订单编号为x0、x2。被告分别使用x快递(快递单号x9)以及顺丰快递(快递单号:SF1124151259480)寄往原告所在地。原告发现案涉食品非法添加中药材“淫羊藿”、“锁阳”、“肉苁
食品标签存在瑕疵不应承担十倍赔偿的法律责任作者:刘东海,北京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合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第二款催生了一个职业群体,被称为“职业打假人”。这一群体所导演的所有案件中,有这样一种类型:他们去超市寻找那些食品标签标注有瑕疵的食品,购买之后立刻去服务台投诉,要求十倍赔偿。如果卖家不同意,他们就以举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由进行要挟。如果真是被举报,卖家一般会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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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2021年12月9日,原告通过微信x向被告转账2100元用于购买滋补产品“阿胶糕”。原告在收到货物后认为该货物属于法律禁止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故诉至法院,请求被告退还货款并承担十倍赔偿责任。另查明,原告余某根于2021年10月12日在x县法院提起同类型诉讼。二、原告观点本案食品缺少必要的中文标签,被告没有索取进货上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足以认定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一、基本案情2021年8月17日,原告在被告开设于x网平台的店铺购买“x珍藏版老酒已停产”2瓶,共支付3,760元,均价1,880元/瓶。订单编号x1对应的快递单号尾号为x2。原告收货后,发现上述食品外包装上无中文简体标签。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供的原、被告身份认证信息、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快递面单、产品实物照片、运单详情、商品快照、国家质检总局公告、开箱视频及原告的当庭陈述等在案佐证。二、原告观点原
一、基本案情x农茶店开设了微店“x茶店(x农茶店)”。2021年11月20日,韦某在该微店购买了三款茶饼,共计支出1515元,分别为:1.x白茶,3饼,每饼142元;2.x野茶,3饼,每饼245元;3.x大树茶,3饼,每饼118元。经查明,前述三款茶饼均为预包装食品,预包装上标注有产品名称、原料、产地、保质期等产品信息,无产品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原告观点茶叶经x快递发货,韦某于202
一、基本案情2021年9月13日,原告在拼多多平台被告x市x贸易有限公司开设的很x店铺上购买了170盒x牛肉米粉安装卤料,共计花费7293元。2021年9月14日,被告x市x贸易有限公司从TB店铺下单,购买了涉案产品共计170盒,x市x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支付4060元。涉案产品由TB卖家支付发送给原告,产生邮费80元(由原告自行垫付邮费之后,x市x贸易有限公司将80元支付给原告)。涉案产品标示的配料
职业打假人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索要赔偿的,如果没有采取威胁、恐吓等的暴力手段,一般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职业打假人如果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索赔是不构成敲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买到假鞋属于欺诈,可以要求“退一赔三,五百兜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
通常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我们的维权方式有:1.保留证据,与商家协商赔偿和解;2.拨打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向消协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食品安全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职业打假人故意买过期食品要求赔偿不是敲诈,为了加强食品的管理,按《食品安全法》解释的规定,食品、药品可以“知假买假”并索赔。《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职业打假人故意买过期食品要求赔偿不是敲诈,为了加强食品的管理,按《食品安全法》解释的规定,食品、药品可以“知假买假”并索赔。《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食品安全十倍赔偿法律规定是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
通常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我们的维权方式有:1.保留证据,与商家协商赔偿和解;2.拨打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向消协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食品安全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意见】职业打假人故意买过期食品要求赔偿不是敲诈,为了加强食品的管理,按《食品安全法》解释的规定,食品、药品可以“知假买假”并索赔。【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生产
卖过期食品,工商部门有权处理,但若认为处罚数额过高,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
通常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我们的维权方式有:1.保留证据,与商家协商赔偿和解;2.拨打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向消协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食品安全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我国《食品安全法》中所规定的对于消费者作出的十倍赔偿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2、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
1、我国《食品安全法》中所规定的对于消费者作出的十倍赔偿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2、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