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教育和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护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机制,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及学校大门口安全事故,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潍坊市机械工业学校学生上下学及出入大门安全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上、下学要求
1、学生上学、放学时遵守交通规则,步行要走人行横道,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并按信号指示行走。
2、学生上学、放学时在校外30米内禁止骑自行车,校内禁止骑车,进校门要下车推行。
3、家长用交通工具接送学生,只允许在校门口30米以外等待。
4、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严禁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并排骑车,横穿马路要停车观察左右车辆行驶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通过。
5、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不准骑开机动车辆及电动车。
6、学生上学、放学乘公交车不挤、不抢,上车后不大声喧哗,做到尊老爱幼,文明乘车。
7、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应提高警惕,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和可疑人员,要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8、学生要按时到校,每天到校时间最早为预铃前半小时,不得提前到校并在校门口聚集,否则将按规定给予处理。
放学后应马上离开学校及时回家,严禁在校门口附近逗留、打闹或聚集。
9、学生过大周往返校不准乘坐无牌、无证、车况差和超员的车辆。
其他具体要求见《学生过大周管理规定》。
二、出入大门要求
1、学生在校11天不准出大门,因病等特殊情况办理出门证必须经政教处审批,门卫室存档。
2、不明原因中途返校的学生,门卫室值班人员通知班主任领人。
3、外来人员接走学生,必须经政教处、班主任任落实后方可放人,特别注意,防止未经允许在车辆中带走学生情况的发生。
4、学生进出校门要自觉佩戴胸卡,遵守单行放行要求,且自觉接受保卫科值班人员和值班校干身份验证。
5、严禁学生在大门两侧闲谈,若确有急事需经保卫人员及当日带班领导许可,并及时处理立即离开。
6、值班人员有权要求出入校门学生对自己的书包、行李箱、行李袋等进行自查,学生应主动配合,对不配合者交由政教处处理。
一经发现违禁物品等,一律没收并登记在案。
三、违规的处理措施
对违犯以上两个具体要求的学生,由当日值班领导及保卫人员记录好,交由政教处处理,政教处将按照《学生千分制管理办法》及办法补充意见具体要求,进行教育及扣分处理。
情节严重者,将给予校纪处分。
四、领导及保卫人员值班要求
1、当日带班领导在学生上下学时间必须亲自带班,不准擅自离岗,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当日带班领导具体安排分工值勤,要求至少三人在校门口维持秩序,一人在学校外大门口附近巡视,一人在校园内巡视,防止意外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当日带班领导及保卫人员在重点时段(学生上学前、放学后及夜间)、重点区域(校内的重要部门、重要设施,校门外100米范围内)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和治安事件,维护校园及周边正常秩序。
二○一○年五月三日
1.动火管理的范围 1.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1.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1.3打磨、喷沙等产生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2. 动火的审批2.1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钱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2. 2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作业许可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 2. 3《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3. 动火中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第三条对于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设备吊装方案,并应得到公司HSE管理部门的批准。对于20T以上的重物和刚结构工程主体的吊装,或吊物不足2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第四条用于吊装设备的车辆或机具应有使
一、 目的: 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二、、 职责: 1、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 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 三、定义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 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3以上; 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四、内容: 1、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1.1、 动土作业必须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已经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应当限期加以解决。 对于暂时确有困难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可以继续使用。 ” “三合一”场所的含义 “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 该同一建筑空间可
为规范公司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特作以下规定: 一、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放置 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分开放置,尽量避免放在一起; 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10米,两瓶间距不得少于10米; 贮存时两瓶间距离不得低于5米; 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存放在有电源开关和通电电缆线附近。 二、 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运输管理 (1)、氧气瓶是运送和贮存高压氧气的容器,其容积为40L,工作
八大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大作业安全管理,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八大作业规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八大作业是指公司范围内的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及受限空间作业。第二章吊装安全管理第三条吊装作业定义(一)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
(一) 工作前穿戴好劳动保护品,严禁光脚或穿短裤、湿衣服、湿鞋工作,工作人员 必须戴有色眼镜,非电焊工不得进行电焊工作。 (二) 电焊机必须放在防潮、通风的地方、其温度不得超过70°C,全单闸控制,工作 前检查电焊机线路的绝缘情况,一次二次线路必须完整易于辨认,其线路绝缘良好,电焊机 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安全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W。 (三) 焊密闭容器时必须设有通风孔,并设有专人监督进行工作。
为了确保我项目部吊篮使用安全,保证项目部施工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望各作业班组严格遵守: 1、 吊篮使用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证件并经过项目部培训、考核,严禁未经培训和未经主管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吊篮。 2、 作业人员应相对固定,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3、 作业人员酒后、过度疲劳或情绪异常时不得上岗操作,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的人员不得进入吊篮作业。 4、 吊篮必须有二名以上人员进
①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 ②存储高压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流有通道,加以固定。 ③气瓶库房应与高温、明火地点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④氧气瓶在运输时应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槽帮。 ⑤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吊运高压钢瓶。 ⑥氧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 ⑦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灰土。 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明火管理,规范公司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行为,预防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任何施工单位都要严格遵照本规定,违者自觉接受处罚。 第三条 本规定的监督检查执行机构为公司的安全环保部 第二节 职责 第四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批办理动火作业票,对生产区域动火情况进行安全监察。 第五条
因在近期的安全检查中发现,各施工单位机修厂在使用氧气和乙炔时,存在严重的违章作业,此行为给从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加强各施工单位机修厂氧气和乙炔的安全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氧气和乙炔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1、进行氧气、乙炔焊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若各机修厂聘用无证人员进行氧气和乙炔进行焊割作业,一经发现将给予聘用方5
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氧气、乙炔气瓶装卸、运输、储存、保管及现场作业做如下规定,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 安监站不定期进行检查。 一、装卸、运输安全管理 1、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防震胶圈是否齐全,瓶帽应紧牢,安全 齐全有效,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击损坏和爆炸。 3、运输气瓶的车辆且只能装运一种气瓶,不能混装,不准装
1、施工电梯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研究。 2、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施工电梯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其高度的5/10000。 3、施工电梯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 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4、施工电梯安装后,应由企业
为规范公司电动车的管理,给广大员工电动车充电提供方便,确保电动车充电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范围:公司指定充电处,只限本公司员工电动车充电。 二、____部负责电动车充电处的管理。 ____人员负责日常安全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当即处理并上报。 三、充电处只限电动车充电,注意事项如下: (一)禁止明火; (二)禁止私自更改线路、插座; (三)禁止一座多充现象; (四)禁止使用花线; (五)禁止使用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以下简称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 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 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 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 应齐全有效。 第四条车辆的整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火焊接作业审批程序和动火焊接中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范围涉及的动火焊接作业。 2 引用文件 GB9448-1999焊接与切割安全3. 定义3.1 动火焊接作业:是指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包括焊接、切割、喷灯烧焊、熬沥青等明火作业; 凿水泥基础、打墙眼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3. 2 固定动火点:是指正常生产需动火的工房,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在危险货物港口装卸、过驳作业开始24小时前,应当将作业委托人,以及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和时间、安全防范措施等事项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同意作业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人在取得作业批准后72小时内未开始作业的,应当重新报告。未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不得进行港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气瓶是一种特殊的压力容器,主要是指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气瓶。 从安全角度看,气瓶与其他压力容器相比具有它的特殊性。 一是,气瓶内装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压力受温度的影响大,因此,设计要求以60℃时的瓶内压力作为设计压力; 二是,由于气瓶直径小,无法进行内部检查,因此,对耐压试验要求高,即要求的试验压力比一般压力容器的要高,试验压力要求为设计压力的 1.5倍。 气瓶的设计
1.新投入使用的气瓶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检验合格(有检验合格证),严禁储存充装压力超过气瓶设计压力的气瓶。 2. 气瓶与其他危险化学物品不得任意混放。 (间隔距离不小于10米) 高压气瓶分类储存规定 气体性质 可燃气体 助燃气体 不燃气体 气体名称 氢、甲烷、乙烯、丙烯、乙炔液化石油气、丙烷、一氧化碳、液态烃蒸气、甲醚、氯甲烷等 氧、压缩空气、氯气 氮、二氧化碳、氖、氩 不准共同储存的物品种类
一、目 的 为规范分厂内部的动火作业,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及动火作业的安全,避免各类因动火作业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明确各类、各级动火作业中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二、范 围 1、本规定适用于分厂内部所有区域从事动火作业的所有人员。 2、除指定区域外的所有区域从事动火作业时,都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 三、程 序 1、动火作业的分级 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