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
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对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
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日起执行。
一九八0年二月二十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劳社厅函[2000]84号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
国家文物局、外交部关于外国人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照相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75-10-10 颁布日期:1975-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
财政部关于中央管理企业申请1999年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财政补助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了保障好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的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丧葬费及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丧葬费标准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费标准调整为: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二、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企业职工和退休
司法部关于各司局人员编制和处级机构设置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4-09-27 颁布日期:1994-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烟专〔2008〕18号 为加强烟草专卖管理,规范卷烟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就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烟草专卖品个人携带证(以下简称“携带证”)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个人在最高限量以内携带卷烟,不需办理携带证明。 二、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员跨地(市)携带业务用烟,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庭的名称、审判活动区布置和国徽悬挂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法律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日期:1993-12-08 颁布日期:1993-12-08
您好,为了充分维护你的权益,需要详细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再给出具体的法律解决方案。
公安部关于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范围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4-03-07 颁布日期:1994-03-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优待抚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2-09-13 颁布日期:1982-09-13 文号:[82]公发[武]12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妥善处理军队与地方部分房地产权属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8-07-18 颁布日期:1988-07-18 文号:国发[1988]4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2018〕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正确适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有关规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不再参照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
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归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6-04-04 颁布日期:1996-04-04 文号:财社字[1996]3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提出具体操作意见如下:一、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税。对纳税人转让普通住房及自建住房、经济适用房、已购公有住房和城镇拆迁安置住房的,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对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0-01-01 颁布日期:2000-07-21 文号:国税函[2000]55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2018〕226号 &n
关于规范报销业务招待费与出差伙食补贴问题的通知公司各厂、处、室: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对员工出差期间发生业务招待费,如何计算出差补贴问题规定不明确,为完善制度,特作出如下说明。该通知执行后,员工出差期间发生业务招待费的,出差补贴参照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第三章第九条第二款内容“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业务,若会议费、培训费及住宿费中包含伙食费或提供用餐的,不予报销出差补贴;只提供中餐或晚餐的按50%
公安部、国家教委、外交部关于妥善解决外国留学生在华非法居留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2-12-21 颁布日期:1992-12-21 文号:公通[1992]15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