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就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双方协议离婚后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具有一般的效力。
二、协议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吗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后,如果真的又产生财产分割协议纠纷真的不能反悔了吗?法律对此有相关规定。
离婚后却反悔了,越想心里越不平衡,于是向法院要求重新分割。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分析以上的规定,也就是说,重新分割财产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况且对“欺诈、胁迫、重大误解”行为的举证也比较困难。
故当事人在登记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上,要明白一旦在协议上签了字,协议就有了法律效力,所以订协议要三思而后行,涉及到大标的额的财产的分割,双方还是谨慎行事。
总结起来,财产分割协议并不是签订了之后就有终局效力的,它可以在没离婚前无条件反悔,也可以在离婚后有条件反悔。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不仅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利益,更涉及到债务人的关系。
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可见,该解释是认可离婚协议的效力,并且,没有明确为是否已经依据协议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说,签订协议后,不管最终是否办理了离婚手续,该协议关于财产问题的约定有效。之后,如因一方反悔,另一方诉至法院,离婚协议可以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协议不真实依法重新分配的案例【法院观点】首先,双方虽然于2016年8月22日依据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但就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的当日,又签订《协议书》明确约定海淀区房屋及车位、朝阳区房屋均是二人共同财产。且在离婚前一天二人曾签订《说明》,解释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是为了方便出售海淀区房屋,二人名下的其他财产不做分割。上述文件之间存在明显矛盾之处,路某并未对此作出合
一、兄弟财产分割协议法律效应是怎么规定的1、兄弟财产分割协议法律效应是只要是当事人意思表示、没有处分他人财产、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就自全体协议人签字时起效。2、公证不是民事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只是公证后可以使民事协议的效力更强,经过公证后的协议,将来有纠纷到法院时,法院一般会直接采纳为证据,不用再质证,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公证错误。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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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协议诉讼时效是怎样的大多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规
立约人:男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女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见证人:高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_____(男)与_________(女)自_________年以来,长期感情不合,双方经协调决定。现就家庭财产分割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包括_________,存款________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于女方抚养孩子
经济适用房转让协议的效力认定 根据建设部等七部门发布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那么当事人之间私下签订《房屋转让协议》效力是否合法呢?在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观点之一,私下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违反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但该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其法律效力层次低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因此不属于《合
一、和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1、双方经过和解以后,签订和解协议书,对于争议的问题达成一致。至于和解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双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协议书,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的一部或全部,自愿协商达成如何执行的协议。 对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有的学者认为“执行和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执行和解协议是当事人之间自行和解的结果,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仍要按原法律文书执行,只有原法律文书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 也有的学者主张,执行和解协议一经达成就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该协议明确了执行的方式、内容、时限,对权利人义务人都具有约束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产生法律效力。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 立约人: 王××,男,58岁,×族,××市××区人,退休工人,现住××市××区××胡同××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 王××,男,32岁,×族,籍贯、住地同上,系王××之子。 王××,女,24岁,×族,干部,家住××市××区××小区××号。 见证人:赵××,男,50岁,××市人,现住××市××区××胡同××号(与立约人王××系邻居) 立约人王××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现三人
为促进家庭和谐共处,保持家庭和睦团结互助,防止家庭纠纷产生,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房产编号:______________)壹套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甲方(父母方)代表:______________甲方爱人见证:______________乙方(长女方代表):______________乙方爱人见证:______________丙方(次女方)代表:__________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一、京牌买卖/租赁协议的效力?北京小客车指标经摇号取得,不得转让。将京牌出卖/租赁给他人使用,协议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扰乱了对于小客车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进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协议被认定无效后,因该协议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京牌买
判后和解协议,准确的应称之为“判决后、申请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区别于执行中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是指法院裁判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再达成的一种和解协议。其中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二审上诉期间双方私下达成和解协议,但并未由二审法院出具调解书来确认和解协议效力,由上诉方撤回上诉,导致一审判决生效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份和解协议。笔者讨论的主要是生效裁判与和解协议竞合的问题以及对后期执行的影响。判后和解协议,
裁判要旨当事人签订以物抵债协议,约定以新债取代旧债,协议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对于当事人在协议中一致确认旧债的事实,人民法院原则上应予以认定,无需当事人再进一步举证证明其真实性,以物抵债的债务人否认旧债真实性的,应当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当事人签订的以房抵债协议合法有效的,以房抵债债务人应依约履行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义务。案涉房屋在以房抵债协议签订后抵押给他人,并不必然导致以房抵债约定不能履行,合同目
香港和内地离婚财产分割要求的不同之处为:香港的法律规定除非是极特殊的情况,否则一般是双方的财产一人一半平均分割的;而大陆的民法典虽然也有这项规定,但是更多的时倾向于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对于财产的分割可以有自己商讨的余地。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反悔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夫
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怎样因为,执行和解协议是对生效法律文书确立的权利的处分,在此之外,无任何法律效力,根本得不到法律强制力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6条第1款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和解达成协议后,执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