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的一部或全部,自愿协商达成如何执行的协议。对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有的学者认为“执行和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执行和解协议是当事人之间自行和解的结果,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仍要按原法律文书执行,只有原法律文书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也有的学者主张,执行和解协议一经达成就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该协议明确了执行的方式、内容、时限,对权利人义务人都具有约束力;只要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就不能再按原判决执行,当事人也不能再反悔。笔者认为,达成和解协议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个条件就是和解协议得到履行。具体理由有:
1、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已为法律所确认。《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这条法律规范从反面肯定了和解协议的效力,即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和解协议,不是靠法院强制执行,并且规定了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处理,即仍要执行原判决。
2、执行和解协议是经过司法程序确认的。和解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分,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只要这种处分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就应当受法律保护。但和解协议不仅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且依法要由执行员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才能得到法律上的承认,体现了法院的意志,当然具有法律效力。
3、执行和解协议可以产生中止或终结执行程序的效力。如果和解协议是当即履行,则执行程序也告终结。如果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则在此期限内法院也不得按原法律文书执行。如果在部分履行和解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则已行部分仍然有效。如果当事人已完全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这时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恢复原法律文书的执行,法院也不能依职权执行。
4、执行和解协议生效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解协议是实践性的协议,而不是诺成性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则该协议就无法律约束力,这时只有原法律文书才具有法律效力。反之,如果已经按和解协议履行,则原法律文书就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时和解协议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笔者认为,如果全盘否定和解协议的效力,在实践上会放纵部分当事人随意违反和解协议,拖延执行时间;如果认为和解协议具有绝对确定的效力,则又会漠视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失去法律文书的制约任用,最终都不利于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和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1、双方经过和解以后,签订和解协议书,对于争议的问题达成一致。至于和解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双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协议书,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的一部或全部,自愿协商达成如何执行的协议。 对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有的学者认为“执行和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执行和解协议是当事人之间自行和解的结果,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仍要按原法律文书执行,只有原法律文书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 也有的学者主张,执行和解协议一经达成就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该协议明确了执行的方式、内容、时限,对权利人义务人都具有约束
判后和解协议,准确的应称之为“判决后、申请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区别于执行中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是指法院裁判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再达成的一种和解协议。其中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二审上诉期间双方私下达成和解协议,但并未由二审法院出具调解书来确认和解协议效力,由上诉方撤回上诉,导致一审判决生效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份和解协议。笔者讨论的主要是生效裁判与和解协议竞合的问题以及对后期执行的影响。判后和解协议,
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怎样因为,执行和解协议是对生效法律文书确立的权利的处分,在此之外,无任何法律效力,根本得不到法律强制力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6条第1款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和解达成协议后,执行员
私下达成交通事故协议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且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最后由双方签字后的协议书,是有效的。关于私下达成交通事故和解协议的效力如何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一、私下达成交通事故和解协议的效力如何1、私下达成交通事故协议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且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最后由双方签字后的协议书,是有效的。根据规定,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
庭外和解协议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庭外和解协议如果是由法院制作了调解书的那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庭外和解协议书范本:医疗纠纷和解协议书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调解机构:患者的姓名:___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庭外和解协议如果是由法院制作了调解书的那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的一部或全部,自愿协商达成如何执行的协议。对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有的学者认为“执行和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执行和解协议是当事人之间自行和解的结果,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仍要按原法律文书执行,只有原法律文书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也有的学者主张,执行和解协议一经达成就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该协议明确了执行的方式、内容、时限,对权利人义务人都具有约束力;
执行前和解协议有什么效力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执行前和解协议的效力并没有作用规定的,但和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六十六条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中止执行或者撤回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第四百六十七条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
不论是调解协议还是和解协议,如果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调解协议、和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或裁决书,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而当事人也收到了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当事人就不得再反悔,即调解书或裁决书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
1、和解协议在程序上的效力,体现在和解协议的签订和和解协议的履行完毕两个方面。2、和解协议在实体上的效力只能在协议全部或部分履行完毕后才体现出来。在和解协议全部或部分履行完毕后,当事人之间协议变更原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重新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处分自已实体权利的行为,因法律上承认而具有法律效力。3、法律依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八十七条 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人民法院应结束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案情简介】2018年6月,甲因乙到期债权一直未予以归还为由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书:乙向甲支付本金270万及相应利息。判决送达双方当事人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又根据法院判决书内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乙方自2018年12月至2025年9月1日期间分批次支付清全部欠款。但乙方未按约定在2018年12月30日偿还第一批次的欠款,于是甲依据一审判决的内容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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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转让协议的效力认定 根据建设部等七部门发布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那么当事人之间私下签订《房屋转让协议》效力是否合法呢?在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观点之一,私下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违反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但该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其法律效力层次低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因此不属于《合
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达成和解协议需要双方当事人具有签约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和解内容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
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怎么办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却未履行,有的义务人还以此故意(恶意)拖延执行,自称为缓兵之计,有的就此想彻底赖账。这时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需要注意的是
一、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一是当事人之间的行为是否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即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 二是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存在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也就是《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四十四,一百四十五,一百四十六,一百四十七,一百四十八,一百四十九,一百五十,一百五十一规定的情形; 三是基层组织如村委会、村党支部的意见。由于我国实行村民自治,因此,村
法律规定是这样,如果竞业限制的补偿金没有约定,一般是按照其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计算!如果要证明员工违反竞业限制需要有员工在同行单位工作的证据,比如打卡记录社保等!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包含在每个月发的基本工资中发放,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应该在劳动者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限,按月支付给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
一、京牌买卖/租赁协议的效力?北京小客车指标经摇号取得,不得转让。将京牌出卖/租赁给他人使用,协议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扰乱了对于小客车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进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协议被认定无效后,因该协议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京牌买
裁判要旨当事人签订以物抵债协议,约定以新债取代旧债,协议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对于当事人在协议中一致确认旧债的事实,人民法院原则上应予以认定,无需当事人再进一步举证证明其真实性,以物抵债的债务人否认旧债真实性的,应当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当事人签订的以房抵债协议合法有效的,以房抵债债务人应依约履行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义务。案涉房屋在以房抵债协议签订后抵押给他人,并不必然导致以房抵债约定不能履行,合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