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联方的界定
与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即为其关联方。对于关联关系,《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规定: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办法细化规定:
(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2)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3)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4)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5)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6)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7)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8)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虽未达到本条第(一)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二、债权性投资
实施条例规定:
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
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债权性投资,包括:
(1)关联方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债权性投资;
(2)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关联方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的债权性投资;
(3)其他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具有负债实质的债权性投资。
三、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相关政策
(一)办法给出了计算关联方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公式及分摊规定
(1)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其中,标准比例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比例;
(2)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实际支付给各关联方利息占关联方利息总额的比例,在各关联方之间进行分配,其中,分配给实际税负高于企业的境内关联方的利息准予扣除。
(二)通知明确了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三种情况
(1)(非)金融企业接受的需要支付利息的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只要不超过企业本身的权益性投资的(2)5倍;
(2)能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3)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实际税负即是单位在经营过程当中实际交纳的税金与收入之比,它不是指理论税负或名义执行税率的高低。
(三)实施条例给出了借款利息支出扣除的一般规定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四、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税收政策的应用
【案例】一家大型工业制造企业权益性投资2000万元,2008年度会计账簿反映,本年发生借款利息380万元,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0万元计入财务费用,180万元计入在建工程。
具体借款情况为:2008年向甲、乙、丙3个非金融企业关联方借款修建厂房,其中:向甲借款1000万元,利率为7%,付利息70万元;向乙公司借款2000万元,利率为8%,付利息160万元;向丙公司借款3000万元,利率为5%,付利息为150万元。
该企业向3家关联方借款交易中,只有向乙企业借款符合办法规定的独立交易原则规定。
此外,该企业和甲、乙、丙3家企业的适用税率分别是25%、25%、24%、15%(假设各企业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一致)。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6%。关联方利息税前扣除额的具体计算步骤可分如下四步:
第一步:计算暂时性不能扣除的关联方借款利息。
支付全部关联方利息:70+160+150=380(万元)。
关联方借款总金额为:1000+2000+3000=6000(万元)。
暂时不能扣除的关联方借款利息:380×[1-2&spanide;(6000&spanide;2000)]=126.67(万元)。
根据通知,该企业适用标准比例为2:1。
一、关联方的界定与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即为其关联方。对于关联关系,《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规定:(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关系;(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办法细化规定:(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若一方
企业间的投资方式主要有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但企业基于规避税收成本的目的,可以采取增加债权性投资,同时相应减少权益性投资的做法,其主要原因是:首先,债务人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而支付给股东的股息却不能在税前扣除;其次,如果关联方之间所在国家或地区税收制度存在差异,或双方所得税税收待遇存在差异,则企业可通过支付利息的方式将利润转移至所得税成本较低一方的关联企业,从而达到避税目的;再次,
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的扣除《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对企业发生的向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可按向金融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在发生年度的当期扣除。所说发生年度,应该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即使当年应付(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未付的利息,也应当在当年扣除。对非金融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
差旅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一、《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企业财务通则》并没有对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只是对企业的费用支出作了原则性规定,以及规定了不得由企业承担的支出。新《企业财务通则》第三十七条:企业实行费用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应当建立必要的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制度。第四十六条: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一)娱乐、健身、旅游、
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医疗需求,很多企业不仅会为职工购买社会医疗保险,还会为职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那么,补充医疗保险能否税前扣除呢?我国对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的规定是怎样的呢?详情请见下文。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规定:“第三十五条……。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
对于诉讼费不可税前扣除的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金融企业本身应承担的诉讼费,属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只要具备了法院开具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专用票据》,就可以直接扣除。 而对于无法追回的代垫诉讼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五条规定,企业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类债权,可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
关联方利息支出是受比例的限制的。一般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2:1。但关于金融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比例为5:1。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
举例计算:1、某企业200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10000元,公益性捐赠支出10000元,假设除此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计算方法(1):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00+(10000-10000×12%)=18800(元)计算方法(2):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00+10000-(10000+10000)×12%=17600(元)2、某企业200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0元,
关联企业间借款是否收取利息,税前扣除的情形有哪些一、关联企业间借款是否收取利息要收取利息。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二、税前扣除的情形有哪些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有
一、企业产生的哪些利息可以税前扣除1、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以税前扣除的利息包括:(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2)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3)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
一、职工福利费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条件有哪些1、企业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时,福利待遇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
一、土地增值税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怎样扣除1、土地增值税中的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2、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
一、社保补缴新政策的规定如何1、按年补缴如果达到退休年龄,在领取社会保障金之前还有几年(通常是三年,各地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以当地政策为准),可以每年支付进行补缴,这样就可以在退休后领取社会保险福利。但是,在支付每年保险费的同时必须支付一定的滞纳金。2、延迟退休如果在中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社会保险支付不满15年,可以申请最长五年的延迟退休,这样就可以一边工作一边继续支付社保了。3、转为居民社保如
专业分析:看情况:其一、如果每个月2分利息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则该利息不违法;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该利息违法,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
一、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条件有哪些1、企业进行公益性捐赠时,捐赠属于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二、费用税前扣除的两大条件是什么(一)费用税前扣除的两大条件企业所得税法
一、“白条入账”处理意见和政策依据“白条入帐”大体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内容不真实的“白条”入帐。对这一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内部的处理意见一致,这里不做讨论;另一类是以内容真实的“白条”入帐。对这一类型问题的处理,长期以来,税务部门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意见,而且都有其政策依据。意见一:对于白条列支的费用,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如果纳税人确实发生了“白条”所列示的经济活动内容,不存在虚假列支成本、费用,增
交强险无责赔付的规定如下:1、车辆在事故中无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2、车辆在事故中有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规定有哪些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可知,专项扣除的费用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费用六项,相关扣除规定如下所述:第一,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扣税对象: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纳税人(释:学前教育指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大学
法律分析夫妻打架报警的规定是:没有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属于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办理。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