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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所写病历与事实不符,患者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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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所写病历与事实不符,患者如何维权?
1个回答

医疗机构不可以公开患者病历,医生有替患者保密的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隐私权的内容除了患者的病情之外还包括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只向医师公开的、不愿意让他人知道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以及其他缺陷或者隐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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