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亲自审议通过认罪认罚制度试点方案;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刑事诉讼法,固定、发展试点成果;2021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作为研究推进的重大问题和改革举措,这一过程促使 刑事诉讼数据出现根本性变化,更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
一、目前认罪认罚比率过高。 2022年10月17日江苏检察报报道:《2022年1-9月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0.5%》:2019年至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从2019年的49.3%提高到2021年的89.4%,增加了40.1个百分点,今年1月至9月提升至90.5%。与此同时,刑事案件不捕率、不诉率逐年上升,2021年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31.2%、16.6%,较2018年分别增加9.1个、8.9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案件请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已经认罪的刑事案件依然还是非常有必要请辩护律师的。 首先,律师刑事辩护最主要的工作任务之一就是会见当事人。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期间只能由律师对其进行会见。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会见,除了解案情外,还有就是传递家人之间的问候,同时对犯罪嫌疑人给与精神上的帮助和指导,这是失去自由之人内心最大的期盼。其次,已经认罪的案件在没有判决之前仍然存在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认罪不等于嫌疑人自己放弃了辩护,他仍然有权利去争取对自己有利的结果。律师会与嫌疑人共议辩护策略和意见。再则,即使经过努力没有减少或者没有减轻太多刑期,仍然是对自己权利的抗争和给被告人的最大支持,如果能减少一个月也是努力拼搏和抗争的结果。有的案件受法定量刑幅度的影响,不能有太大的从轻空间,难道就因此认为律师辩护就没有价值和意义了吗?
三、被告人不服判决上诉还加刑吗? 最高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沈亮在2021年7月22日人民法院报明确观点:认罪认罚案件不能因为被告人上诉、检察院抗诉的,二审就加重刑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依法及时惩治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是贯穿侦诉辩审各环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发展完善。
四、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思考 王良其律师认为:“认罪认罚”制度走到今天既违反了“无罪推定”“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刑事诉讼制度,又给被告人增加了“自证其罪”的义务。一个普通人在面对强大的公检法机关,无法势均力敌,对抗认罪认罚很难。嫌疑人是否存在为迎合刑期优惠而违心作出有罪供述,都是我们需要值得注意的。认罪认罚决不能成为办案机关威胁、拿捏嫌疑人、被告人,掩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掩饰程序违法的手段和工具。
现在已经有百分之九十多的案件都认罪认罚了,案件的侦办质量应该认真抽查研究,甚至应该存在合理怀疑了。
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
律师13570980701(微信同号) 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咨询;已经认罪的是不是就没有必要请律师了?解答:有必要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相关规定,被告已认罪的简易程序中律师任然有很大的作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聘请。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相关规定,刑事律师在简易程序中的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以下法律帮助: (1)律师担任公诉案件、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公诉案件被害人、
被害人可以请律师。如果仍打算在刑事诉讼后提起民事诉讼的,则需要聘请律师。如果被害人请不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对于刑事内容的审理,被害人可以不参加,也可以不请律师参加。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者亲友代理。如果符合以下规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否则只能自己参加诉讼或委托有法律知识的人代为诉讼。
一审胜诉二审是否有必要请律师,要根据实际案件情况而定,并由当事人选择,法律没有进行强制规定,如果涉及到法律关系清晰、争诉标的不大的可以不用请律师,但法律适用复杂的最好有律师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因为刑事诉讼中的二审法院可以对上诉的全案进行审查,即使其他共同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仍然可以主动作出改判。当然基于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可能作出因量刑过重而减轻刑罚的判决,而不可能加重刑罚或者罪名。
首先,大家需要先明确一点,不论是否能够联系上对方,都可以选择起诉,就算被对方拉黑,你也有权利起诉。这时,你主要考虑的是要不要请律师。有必要委托律师的情况:1. 对方一直拖延时间,一直不还2. 欠款金额超过3万(小金额不建议请律师,律师费都是几千起)3. 距离约定最后还款日期过去久远,甚至超过诉讼有效期3年4. 债务人现不在户籍地或你与债务人异地5. 证据不足:缺少欠条、转账记录、催要记录、对方承认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有没有必要请律师调解或者打官司,这是经常让受害人感到纠结的问题。 实践当中,很多受害人因为不懂交通事故索赔的法律知识,或者又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等其发现自己实在无法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再来找律师时,往往已错过了很多重要时机。从交通事故发生的那一刻起,能否正确地运用法律,将直接影响受害者及其近亲属的最终获得赔偿数额。对于一般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要说正确运用法律,就连是否
你好,签了认罪认罚,检察院那边会立刻起诉到法院走简直程序,法院也会尽快安排开庭,一般不会超过羁押期限。没有找辩护律师,可能是检察院没有看到辩护律师的手续,律师没有第一时间跟进案子将手续递交检察院。
都认罪认罚了,还需要辩护律师吗?广东知明律师表示,虽说我国对于普法教育还是非常重视的,但是真的到了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辩护,当事人一般专业水平也是不够的。所以说,如果想要得到更有利于自己的结果,那么还是最好请一个辩护律师,即使是要认罪认罚也可能会得到更宽松的处罚。 犯罪嫌疑人都认罪认罚了,那是不是就不需要辩护律师为其辩护了? 回答是否定的。 当犯罪嫌疑人被动进入刑事追诉程序以后,站在其身边,
一、认罪认罚醉驾可以从轻处理吗1、认罪认罚醉驾是可以从轻处理的,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案件,在量刑基准的基础上酌情下调20%左右。2、如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血醇浓度186.74mg/100ml,依照量刑指导意见及类似案例,应建议判处两至三个月拘役,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检察院在量刑建议时,会下调至一至两个月拘役。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入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
认罪认罚能够适用所有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提出量刑建议,如果嫌疑人认可检察官的量刑建议,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按照量刑建议量刑。有的嫌疑人在签署具结书时内心比较复杂,一方面不认可案件事实,认为自己无罪,不愿签署,另一方面又担心不签署法院判决会对自己更加不利。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和律师认真沟通。有的嫌疑人没有请律师,一旦签署,到了法院,就不能对案件事实提出异议,如果提
刑事案件发生后,由于刑事案件程序的严谨和特殊性,请律师一般以尽早为原则。从结果上看,如果错过请律师的最佳时机,对案件的影响是十分大的。因此,是否请律师,还是要看案件所处的时机和情况。而对于认罪认罚案件,如果案件已经到了法院的审判阶段且已经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请律师的意义就不大了。但是,如果是在公安的侦查阶段或者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则会根据案情判断本案是否具有无罪的可能性,或者通过发现本案存
《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订)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目前适用认罪认罚起诉的案件在很多地方都达到甚至超过了50%,认罪认罚可以在原有情节上再从宽,所以有大量案件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适用缓刑”。但司法实践中之前被批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并不会因此被变更强制措施,而是会继续羁押到一审判决,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理由如下:1、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一般应当采纳。这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
一、检察官不建议判缓的理由是什么首先要清楚检察官不建议判缓的理由。如果依据法律规定不是完全不能/是“可以”判缓刑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那么律师需要首先了解为什么检察官不建议判缓,是因为觉得当事人仍需被羁押一段时间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更多地考虑到刑事政策方面的因素;抑或是有些重要情况处于暂时未能明确的状态,要等开庭的时候进一步明确。(部分区域甚至有检察官完全不对刑罚执行方式提出建议的
1.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程序。2.速裁程序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3.被告认罪的,审判长应当将被告认罪的诉讼权和法律规定告知被告,并审查其认罪的自愿性和结论结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查明该方是否在场并宣布案件。
认罪认罚案件中相对不起诉整体适用率偏低、具体适用差异较大。原因在于,刑事诉讼法将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规定为“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何理解犯罪情节是否轻微、是否轻微到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程度,在实践中缺乏明确、统一的标准。一、主要原因(一)对“从宽”的理解分歧:从宽能否降档减刑或免除刑罚“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 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
一、认罪认罚案件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嫌疑人反悔怎么处理1、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177条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犯罪嫌疑人反悔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审查,并区分下列情形依法作出处理:(1)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原不起诉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新作出不起诉决定;(2)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
来源 | 最高人民检察院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促进规范听取意见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同录规定》),对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作出明确规范。据介绍,出台这个规定,是为了
从理论界和实务界看,如何看待和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分歧和实务上的差别,这是正常的现象。同时,要把这么重大的制度实施好,也是非常不容易的,当前,首要问题是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明确认识,防止顾此失彼,出现偏差。一、办案机关要切实履行相互配合和制约职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虽然改变了传统的刑事诉讼模式,确立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公诉权、审判权和辩护权相互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