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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则案例看挂名股东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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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则案例看挂名股东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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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则案例看挂名股东的风险

【案件简介】

辛某为一4S店的职工,2019年7月,该4S店老板王某擅自使用辛某身份证注册了某汽车服务公司,工商登记显示辛某认缴出资80万元持股80%、王某认缴出资20万元持股20%,辛某为法定代表人。

2019年9月,王某告知了辛某以其名义注册公司的事实,并与辛某协商将二人股权全部转让给张某,后于2019年9月24日王某、辛某分别与张某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该汽车服务公司成为了张某的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其中有一条约定“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转让方承担,转让后的债权债务由受让方承担”。

2021年11月,辛某忽然收到法院的传票,称某汽车服务公司和张某起诉了辛某和王某,了解后才知道2019年8月某汽车服务公司对外签了一份《购车定金合同》,王某收取了购车人2万元定金,但未按约定及时交付车辆,也未退回客户定金,无奈之下,购车人于2020年起诉了某汽车服务公司、张某和王某,要求解除《购车定金合同》及双倍返还定金,经一审、二审审理,法院判决解除《购车定金合同》,某汽车服务公司返还双倍定金4万元,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在此情况下,某汽车服务公司和张某才又起诉了辛某和王某,理由是该4万元债务属于张某受让股权前的公司债务,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应由辛某和王某承担。

【裁判文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与辛某、王某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均约定,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转让方承担,转让后的债权债务由受让方承担。

本案中某汽车服务公司、张某对购车人所负债务,系基于某汽车服务公司与购车人2019年8月签订的《购车定金合同》产生的,发生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前,故属于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

现某汽车服务公司、张某已经生效判决确认对购车人承担连带返还4万元定金的义务,虽尚未履行,但属于其必须履行的确定的债务,故某汽车服务公司、张某请求辛某、王某支付4万元,本院予以支持。

辛某辩称,其系某汽车服务公司原挂名股东,不应承担责任,但其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代为持股的实际股东为张某或王某,且根据辛某在庭前会议中的陈述,其并未与王某签署过有关设立公司的协议,但仍以某汽车服务公司股东名义进行了对外转让股权,故其有关张某为某汽车服务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意见证据不足,本院无法认定成立。

辛某应当对其以某汽车服务公司股东身份对外转让股权并承诺对公司转让前的债务承担责任的行为承担由此产生的合同义务,其承担责任后,可以对其主张的被冒名成为公司股东的情形向相关当事人另行主张权利。

法院判决辛某、王某给付某汽车服务公司、张某4万元。

【律师解读】

辛某是在收到一审判决后找到的我,咨询上诉是否有希望,在查阅、分析了全部案件材料后,我认为就目前的证据,一审判决是没有问题的,而且经了解,王某外债众多,几次开庭,王某都是公告送达,并未应诉,如果继续诉讼、执行,最后很有可能是辛某一人承担全部给付义务。

在此情况下,我建议辛某积极与购车人、某汽车服务公司、张某协商,因为前后两个案子是直接关联的,如果购车人愿意让步,对某汽车服务公司、张某、辛某都能减少损失。

最后在协调下,购车人、某汽车服务公司、张某、辛某四方达成协议,辛某直接给付购车人2万元,各方之间的债权债务消灭,不再追究。

回顾整个案件,可以再探讨几个法律问题。一是购车人的定金是王某个人收取的,法院为何没有判决王某承担责任,而是判决某汽车服务公司、张某承担责任?

二是某汽车服务公司、张某诉辛某、王某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法院最后判决辛某、王某承担,为何没有划分比例?三是辛某能否再向王某主张?

第一个问题,《购车定金合同》由某汽车服务公司和购车人签订,虽然定金实际由王某个人收取,但王某系某汽车服务公司的股东,其收取定金的行为应认定为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因此,仍应由公司承担责任,至于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对内再向股东个人主张。

第二个问题,共同责任在民法领域不是一个明确的法定概念,理论上,民事责任按照责任主体划分,可以分为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其中,共同责任按照责任人之间的关系又区分为按份责任、连带责任、补充责任。

司法实践中,有时法院会笼统判决承担共同责任,有时则会要求原告方明确其主张共同责任的具体责任类型。本案中,辛某、王某作为股东,正常应按双方的出资比例分担公司债务,法院未直接按比例判决,可能是考虑到王某未出庭应诉,辛某、王某内部有无特殊约定不明确,而且辛某答辩时称其只是挂名股东,最终二人如何进行责任分担尚不能下结论。

第三个问题,如果辛某能证明被登记为公司股东并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而是王某代签,自己从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那么辛某可以向王某主张损害赔偿。

最后,提醒大家,所谓挂名股东、挂名法定代表人等都是有法律风险的,切不可为了利益担当背锅侠。另外,如果发现自己被冒名登记为了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反映,及时撤销,还可以要求冒名者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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