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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直接控股如何?

问题描述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直接控股如何?
1个回答

【法律意见】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体是指单位之间的关系。如果你们两个公司存在相同的高管就会被怀疑是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你们两公司被废标,你可以申诉。【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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