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租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机关公务用车、租车制度,严格公务用车、租车使用管理,严肃公务用车、租车纪律,根据市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区公务用车租用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791号)、关于印发市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改领20181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用车、租车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的原则,坚持统筹管理、分类保障,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的目标。
第三条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公务出行保障范围界定。局机关工作人员在保障范围内(主城区,包括路社区、路社区、社区、轻管所社区,元坝镇元坝XX、桂花村、胜利村、长坝村所辖地)的公务出行,不再派遣使用公务用车。
在保障范围外的公务出行能够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包括飞机、火车、客车等)的,原则上不再申请使用公务车。
(一)以下情况公务出行,可以申请公务车辆:
1.参加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
2.参加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重要会议、重点活动等;
3.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机要通信、应急及行政执法等公务;
4.前往飞机场、火车站接(送)站;
5.前往基层开展扶贫、调研活动。
(二)局机关股室(馆、所、队)工作人员公务出行,市内用车需提前1天,市外用车需提前2天,大型活动需提前3天向分管领导申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分管领导告知办公室后,由办公室申请公务用车。
第四条公务租车使用范围
(一)公务出行保障范围界定。局机关工作人员在保障范围内(主城区,包括青梅XX、京XX、六四社区、轻管所社区,元坝镇元坝XX、桂花村、胜利村、长坝村所辖地)外的公务出行,原则上不再申请租用车辆:
(二)以下情况公务出行,可以申请公务租车:
1.重大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集体公务出行等;
2.现有车辆无法满足需要时;
3.须经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
(三)局机关股室(馆、所、队)工作人员公务出行,市内用车需提前1天,市外用车需提前2天,大型活动需提前3天向分管领导申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分管领导告知办公室后,由办公室申请公务租车。
第五条公务用车、租车使用原则
(一)优先保障班子成员工作用车,在现有车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下,由局办公室租车保障班子成员工作用车。
(二)紧急情况需要出车的,由局办公室主任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局机关中层干部及普通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原则上乘坐具有营运资格的公共交通工具,费用据实报销。紧急情况或同行人员2人以上可向分管领导申请、主要领导同意后派车或租车予以保障。
(四)车辆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路径和目的地,不得公车私用。3
网约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
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2-03-09 颁布日期:2012-03-09 文号:财行[2012]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接待工作暂行规定为规范长汀县公务接待工作,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接待处的作用,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提高公务接待水平,经研究,现将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如下:一、公务接待原则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坚持部门对口接待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有关严禁公款消费的各项规定,健全公务接待规章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为公务活动提供服务保障。二、公务接待范围1、国家各部
财政部、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2-05-02 颁布日期:2012-05-02 文号:财行[2012]8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7-12-05 颁布日期:2017-1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规范新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厉行勤俭节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区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条新区机关公务用车按照统一管理、分散使用、费用包干的原则,由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对车辆统一管理,派驻原单位调度使用。执法执勤车辆不纳入统一管理范围。第三条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的统一管理。由新区财政局负责编制年度公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指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1-04-12 颁布日期:2011-04-12 文号:国管资[2011]16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务车是学校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是学校教学科研、生产服务、公务活动的重要交通工具。为了进一步明晰学校机动车辆产权,明确权责,加强管理,确保安全运行,防止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避免公车私用,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05次)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务车分为一般公务用车、生产服
公务用车车贴不可以随便贴,乱用汽车贴纸是违法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法律规定,贴在车窗等明显妨碍视线的位置或是遮挡住了车牌,影响安全驾驶的交警会进行处罚。
最新消息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出台《石家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2017年7月21日起施行,至2017年10月20日为过渡期。办法规定,燃油类型的网约车轴距不低于2675毫米,排量不低于1.8L或1.4T;新能源车辆轴距不低于2600毫米。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本市号牌且登记注册的5座(含5座)以上,7座(含7座)以下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是否废除了?截止2019年,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并没有被废除,现在继续执行。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第二条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停止用公款为机关工作人员公务活动购置或配备无线移动电话、寻呼机,与此相关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个人自理,对机关工作人员按职级和工作需要发放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具体标准为:部级每人每月300
新区工商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局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等活动用车。市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直接派车;市以外公务用车,以及副局级以上干部公务用车报局长批准。二、用车范围长局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
(1)泵车就位地点应平坦坚实,周围无障碍物,上空无高压输电线。 泵车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2)泵车就位后,应支起支腿并保持机身的水平和稳定。 用布料杆送料时,机身倾斜度不得大于3度。 (3)就位后,泵车应显示停车灯,避免碰撞: (4)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燃油、润滑油、液压油、水箱水添加充足,轮胎气压符合规定,照明和信号指示灯齐全良好; ②液压系统工作正常,管道无泄漏; 清洗水泵及设备
乡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便于公务用车的管理,镇人民政府聘用政府公务车专职司机一人,负责政府车辆的驾驶,无特殊情况,未经镇主要领导安排,政府工作人员不得驾驶政府车辆。第二条:公务用车统一由镇党政办负责安排管理,镇上领导进城开会、下村或外出联系工作用车,首先由镇领导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具体安排,并进行登记。第三条:镇聘用的专职司机应自觉维护交通安全,严禁酒后驾车,镇上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工作
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辆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树立机关良好的形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车辆管理制度(一)办公室负责车辆的管理工作。按照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车辆调配重心向一线执法工作倾斜,充分保障好一线执法执勤用车。日常工作用车由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根据各自分工安排负责调度好所分配的车辆,并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队伍的管理,降耗节支,提高车辆使用率和完好率,确保车辆高效运转,结合“三区合一”相关政策和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章 车辆管理 一、车辆派遣及审批权限 (一) 街道机关公务车辆实行驾驶员和车辆配备到各工作组定人、定组、定位使用,主城区范围内及单程在50km以上100km以内用车,由各工作组自行派遣;因公跨区域长途用车,单程在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及司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车辆的配置使用及司机的日常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车辆消耗成本,增强司机交通安全意识,确保业务用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亳州XX公司和亳州XX公司的公务用车的配置、使用以及司机的管理与考核。第三条车辆配置(一)公司所有车辆由台公共服务部统一管理和调配。(二)车辆使用统一实行派车单制度,在派车时需要明确出车时间、地点并核定里程与归期。(三)派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
收款人、复核人和开票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个人,税法上暂无规定。税法对复核人没有硬性要求,更没有规定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同一人。但同时,发票的填开应遵循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原则上开票人和复核人不应为同一人,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需填写真实有效的姓名,主要目的是加强审核,明确责任,实质上是一种内控管理手段。 税法对复核人没有硬性要求,更没有规定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同一人。但同时,发票的填开应遵循财务会计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