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 近年来,人民银行各级机构陆续购置了一批公务用轿车、中小型客车,对满足业务开展和公务活动需要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有一些分支行违反规定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小轿车,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促进廉政建设,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民银行购置公务用车,应在保障公务活动需要的基础上,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配备公务用车的数量和种类时,可酌情考虑领导公务活动、业务活动、机要工作和接待工作等因素。对可通用的车辆,应一车多用。
三、人民银行公务用轿车的配备标准,应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厅字【1999】5号)的规定执行。 各分支行不得以地方有关部门批准为由或以接待用车的名义,违反规定配备超标准的小轿车,因有特殊公务,确需购置超标准轿车的,应报总行批准。
四、公务用车资金应严格控制在车辆购置费指标范围内,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其他费用购买公务用车。
五、从2005年起,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对所辖机构购置公务用车实行“分车不分钱”,根据所辖机构的实际需要集中采购,统一分配。
六、各分支行正在使用的车辆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充分利用现有车辆。
七、各分支行应严格掌握公务用车的报废标准。轿车和国产越野车的使用年限为15年,9座以上中小型客车的使用年限为10年。因特殊原因因需提前报废的,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八、各分支行对闲置的公务用车,可在管辖范围内调拨使用,不得擅自转让、处置。
九、省级、副省级分支行购置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应向总行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十、各级纪检监察、内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处置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及责任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备注:
最近更新:2019.06.24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假币实物管理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3-12-01 颁布日期:1993-12-01 文号:银发[1993]38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分支机构守库押运岗位合同制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1-01-30 颁布日期:2011-01-30 文号:银发[2011]2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同制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同制用工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制度,是行员制用工的有效补充,为解决分支机构部分操作性、辅助性岗位人员不足的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合同制用工人员是分支机构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履行好中央银行职能的重要人力资源,各分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残损人民币销毁工作岗位风险管理方案》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7-04-26 颁布日期:2007-04-26 文号:银办发[2007]11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卡业务管理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4-01-08 颁布日期:2014-01-08 文号:银发[2014]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1-01-07 颁布日期:2011-01-07 文号:银办发[2011]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自2012年4月起,人民银行开展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误付假币的专项治理工作(即假币“零容忍”工作)。各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大力推进,在工作机制建立、软硬件配备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随着工作的深入推进,出现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拍卖师执业行为,加强对拍卖师的管理,提高拍卖师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以及拍卖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拍卖师是指依法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人员。 第三条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在国务院拍卖业主管部门、人事部的指导下,依法负责对全国的拍卖师执业行为
发布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深国税发[1996]47号各征收分局、各稽查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01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要求如下:一、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各分局在审核商业企业进项抵扣凭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9-02-21 颁布日期:1999-0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人民银行分支行押运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0-11-17 颁布日期:2010-11-17 文号:银办发[2010]21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稽核处罚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8-09-03 颁布日期:1998-09-03 文号:农银发[1998]13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精神,加强和改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信贷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加强市场研究,增强市场适应能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5-12-31 颁布日期:2015-12-31 文号:银监办发[2015]20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民政厅(局),武警总队: 公安部、民政部[82]公发(武)120号文件下发后,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优待抚恤工作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但各地在执行评残规定时,由于审批权限集中到总部,对开展这项工作不利。为此,现将有关评定残废等级审批权限的规定修改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战、因公残废人员的等级评定,由各总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卷烟价格管理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0-01-06 颁布日期:2000-01-06 文号:国烟计[2000]1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卷烟管理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9-11-14 颁布日期:1989-11-14 文号:国烟专[1989]2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第一条 为了加强垃圾渣土的管理,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垃圾渣土的收集、清运和处理,按照本规定管理。本规定所称垃圾渣土包括生活垃圾、建设施工拆除建筑物或者房屋修缮、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弃土。第三条 市和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主管垃圾渣土的收集、清运和处理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新建、改建住宅区,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1-04-11 颁布日期:2011-04-11 文号:财办[2011]1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为了加强药品包装的管理,克服药品包装中的不正之风,特作如下规定。 一、不准用生活用品(如:茶叶盒、糖盒、饭盒、文具盒、梳妆盒、饼干筒、保温杯、瓷杯、旅行包、饭锅等,包括已临时贴,印标签的)包装药品。工厂对药品的非商品性包装应严格把关,不准出厂、医药商业部门已收购的售完为止,今后不准再收购。 二、药品包装材料、包装容器上只准印刷与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