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低工资是“一价全包”的吗?答: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以下项目: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二、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么计算?答: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本市职工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和5%的缴存比例计算确定。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指的是哪些?答:劳动者福利待遇指企业在工资以外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个人以及用于集体的福利费用的总称。四、企业承担的社保、公积金是否在最低工资标准内?答:单位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用于职工的劳动保护费用、教育培训经费等都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五、最低工资是否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答:奖金包含在最低工资中;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应从最低工资中剔除。至于补贴,明确从最低工资中剔除的仅为伙食补贴、住房补贴等两类。六、试用期内劳动者是否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答: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只要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提供了劳动,其所得工资就不得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七、实行预付部分工资、分批支付工资制度的单位,其劳动者月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吗?答:实行上述工资支付制度的单位,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其每月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八、职工病假期间是否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答: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九、劳动者因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扣款后,其工资能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答:劳动者违反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被扣除部分工资后,其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加班费有影响吗?答: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如约定加班工资基数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后,加班费也应相应提高。
来源:无锡市政府
一、最低工资是“一价全包”的吗?答: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以下项目: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4.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二、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么计算?答: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本市职工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和5%的缴存比例计算确定。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各区劳动(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控股公司(企业集团):现将《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08]4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主题词:最低工资标准调整2008通知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08年7月29日印发共印100份鄂政发〔2008〕4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最低工资规
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公布如下,自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一、一类区域18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8.5元/小时 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二类区域1730元/月、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辽人社发[2010]1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和《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77号令),并综合考虑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单位,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部门:为了解决因物价上涨引起的民生问题,保障低收入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9号),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提高,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最
一、关于调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最新通知1、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2、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2010〕3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决定,自2010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一、月最低工资标准合肥市:市区720元,(每人每月,下同),肥东县、肥西县530元,长丰县500元。马鞍山市:市区720元,当涂县580元。淮北市:市区680元,濉溪县530元。淮南市:田家庵区、大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0〕10号各区劳动(人力资源管理)局,光明、坪山新区社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深圳市从2010年7月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月。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8元/小时。特此通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3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一类区由原850元/月调整为960元/月,适用范围为南京市市区(含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二类区由原700元/月调整为790元/月,适用范围为溧水县、高淳县。二、调整小
关于调整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哪些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一档标准为1810元,二档标准为1610元,三档标准为1480元,四档标准为1300元;全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一档标准为18.3元,二档标准为16.3元,三档标准为15元,四档标准为13.2元。《辽宁省公布最低工资标准和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近日,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公布2019年企业工资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沈人社发(2021)39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13 号),经市政府同意,报省政府批准,现公布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从2021年4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一、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1860元;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为1610元;第三档:哈尔滨市双城区、伊春市区、黑河市区、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大中型企业,中 央驻晋单位: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21号)和《山西省最低工 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18号)精神,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城镇居民 消费水平提高的实际,并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省人 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调整最低工资
今年重庆、上海已经上调了最低工资的标准而陕西省也将于今年的5月起上调标准。并且吉之岛今年,我国有6个省份的最低工资标准超过了2000元。一、三省份工资的最低标准(1)重庆于今年的1月1日起上调了最低工资的标准,第一档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每月,第二档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2)上海的月最低工资从以前的2420元提高到了2480元;(3)陕西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个工资区,第一类工
一、江苏省2022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1、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2、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
吉政函〔2012〕13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长春、吉林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1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0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9元/小时;白城市区、长白山管委会和其他县(市)
湖北全省最低工资标准2022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有关要求和人社部批复意见,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21年9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四档,依次为2010元、1800元、1650元、1520元(各档标准及适用区域附后)。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9.5元、18元、16.5元、15元(各档标准及适用区域附
2009年1月,西安市妇联为女性特困家政员、下岗失业人员等发放慰问金及年货新*社资料照片本报讯(记者周*涛)从7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全面提高。据了解,我省将从7月1日起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也随之调整。失业保险金的调整标准将按失业人员所在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调整后,一至四类工资区失业保险金分别从原来的450元、420元、390元、360元上调至570元、510元、472
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等六部门<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华侨科技园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公安厅等六部门《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公发[2008]26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要做好以
全国各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是怎么样的呢小编为您整理如下:天津:20.8元/小时河北:17元/小时;16元/小时;15元/小时山西:18.5元/小时;17.4元/小时;16.3元/小时上海:22元/小时江苏:18.5元/小时;16.5元/小时;14.5元/小时浙江:18.4元/小时;16.5元/小时;15元/小时广东:20.1元/小时;16.4元/小时;15.3元/小时重庆:18元/小时;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