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等六部门<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华侨科技园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公安厅等六部门《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公发[2008]26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农村生源毕业生的落户问题涉及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此问题是否能够妥善解决,直接影响我市社会稳定。因此,各镇(街道、园区)的主要领导对此要高度重视,把本辖区农村生源毕业生的安置问题作为一件大事,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来抓。仔细研究,认真谋化。各镇(街道、园区)从政府到各村委要层层抓好落实,明确专门人员,做好解释、传达、统计、确认等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可通过村务公开等方式对《通知》进行宣传。
二、把握政策,明确界限 (一)各镇(街道、园区)对涉及1997年以来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派遣到工作单位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农村生源毕业生,按照《通知》要求回原籍落户后,应当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资格的认证时间,以《通知》印发时间为准,即二00八年十一月四日。二00八年十一月四日前回原籍落户的农村生源毕业生,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一律从二00八年十一月四日确认,并从即日起享有组织成员权利,履行组织成员义务;二00八年十一月四日后回原籍落户的农村生源毕业生,其组织成员资格以落户时间为准。 (二)落实好农村生源毕业生落户后的有关权利和义务。 一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落实。农村生源毕业生,是根据政策规定新增加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应当与其他新增人员享有同等的权利。原已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再增加承包地;原未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在本村调整土地时,要按照新增人口政策划分承包地。二是对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的落实。农村生源毕业生享有的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从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之日起计算。三是对农村生源毕业生应承担的义务的落实。农村生源毕业生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义务,从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之日起计算。
三、搞好排查,摸清底数 各镇(街道、园区)要组织各村(居委会)对农村生源毕业生进行排查,排查工作要认真细致,防止遗漏。排查时要对本村1997年以来的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逐一进行排查核对。主要核查毕业生是否有《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且《就业报到证》第一次派遣是派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凡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派遣到工作单位或第一次派到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的,不论其户口是否现在已迁回本村,或是否仍在工作单位均视为就业或曾经就业。
四、严格程序,抓好落实 农村生源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以及迁入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回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手续。公安派出所为其出具《落户证明书》后,由本人交本村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不得拒绝接收。
五、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 为落实好农村生源毕业生落户有关工作,我市成立由市公安局、民政局、农业局、人事局、教体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户政科,具体负责协调农村生源毕业生落户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园区), 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积极协调配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农村生源毕业生”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和安置工作,并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农村生源毕业生落户工作落实到位。市政府督察部门要经常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察,按时通报,确保此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附: 省公安厅、民政厅、农业厅、人事厅、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一月三十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3-09-30 颁布日期:2003-09-30 文号:中办发[2003]2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法发〔2018〕1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针对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就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的意见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7-10-20 颁布日期:1997-10-20 文号:教人厅[1997]2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怎么网上缴费?【1】微信缴费。打开手机微信,点击右下角“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选择社保缴费业务—输入相关信息,并缴纳费用。【2】公众号缴费。首先查询自己所在地方是否有新农合微信缴费,有的话,用户可以关注所在地推出的农合公众号,然后进入公众号,输入个人信息注册。注册成功之后,在聊天页面的下方点击找到新农合缴费,点击缴纳既可完成新农合缴费。【3】官网缴费。登录当地所处城市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服务平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抓好落实私房政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2-10-30 颁布日期:1982-10-30 文号:[82]城住字第44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 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正确处理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问题,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条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该公民的遗嘱执行人
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各项经费开支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7-03-28 颁布日期:1987-03-28 文号:民[1987]安字1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一、最低工资是“一价全包”的吗?答: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以下项目: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4.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二、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么计算?答: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本市职工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和5%的缴存比例计算确定。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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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我院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及时转发下级人民法院。 各级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守防止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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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投诉。二、修路是为了市政建设,为了城市以后的交通更加便利,是好事,所以在能够忍受的范围之内。但是,如果修路不符合正常的作息时间导致附近居民被扰,并且严重影响到了居民的生活,那么居民就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施工方应当对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进行调整。具体投诉的方法,一是到当地市长信箱向市长写信反映;二是到当地城管部门,投诉噪音扰民,希望出关能出面协调;三是找当地媒体,希望媒体介入并关注此事,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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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对《军队转业干部党纪处分批准权限问题的请示》的答复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9-11-03 颁布日期:1999-1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