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单位,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部门:
为了解决因物价上涨引起的民生问题,保障低收入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9号),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提高,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提高。调整提高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7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6元/小时;
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8元/小时;
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3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3元/小时;
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8元/小时。
二、对现行我省四个工资类区所含县区进行部分调整。经省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杨凌示范区,榆林市神木县、府谷县由原二类区调整到一类区;
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宝鸡市陈仓区、凤县,榆林市榆阳区由原三类区调整到二类区;西安市高陵县由原四类区调整到二类区;
西安市周至县,安康市旬阳县,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汉中市西乡县,商洛市商州区由原四类区调整到三类区。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四、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工会组织,要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附件:《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
一类标准:(760元/月、7.6元/小时):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杨凌示范区,榆林市神木县、府谷县
二类标准:(680元/月、6.8元/小时):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区、渭滨区、凤县,铜川市王益区,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县,榆林市榆阳区、定边县、靖边县,渭南市临渭区、韩城市、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咸阳市泾阳县、三原县、彬县、兴平市、乾县、武功县、礼泉县,延安市宝塔区、洛川县、志丹县、黄陵县、安塞县、甘泉县、子长县、吴起县
三类标准:(630元/月、6.3元/小时):西安市周至县、户县,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咸阳市淳化县、永寿县、旬邑县、长武县,汉中市西乡县、城固县、洋县、勉县、略阳县,宝鸡市歧山县、眉县、凤翔县、扶风县、千阳县、陇县、太白县,渭南市澄城县、蒲城县、合阳县、华县、富平县、白水县,榆林市横山县、米脂县、子洲县、绥德县、吴堡县、佳县、清涧县,延安市宜川县、延长县、富县、黄龙县、延川县,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商洛市商州区
四类标准:(580元/月、5.8元/小时):西安市蓝田县,安康市石泉县、汉阴县、宁陕县、平利县、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镇坪县,铜川市宜君县,汉中市宁强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宝鸡市麟游县,商洛市洛南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丹凤县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辽人社发[2010]1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和《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77号令),并综合考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2010〕3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决定,自2010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一、月最低工资标准合肥市:市区720元,(每人每月,下同),肥东县、肥西县530元,长丰县500元。马鞍山市:市区720元,当涂县580元。淮北市:市区680元,濉溪县530元。淮南市:田家庵区、大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0〕10号各区劳动(人力资源管理)局,光明、坪山新区社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深圳市从2010年7月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月。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8元/小时。特此通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吉政函〔2012〕13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长春、吉林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1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0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9元/小时;白城市区、长白山管委会和其他县(市)
各州、市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执行时间及标准。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5月1日起执行。一、二、三类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次调整为1265元、1130元、955元;一、二、三类地区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调整为11元、10元、9元。各类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见附表。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计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包括按
新政发[2010]54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一)月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种形式。一是不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发[2010]36号)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经省政府批准,从2010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执行时间及标准。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月标准各档次分别为900元、840元、760元、690元,对应的小时标准分别为9元、84元、76元、69元。
一、最低工资是“一价全包”的吗?答: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以下项目: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4.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二、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么计算?答: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本市职工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和5%的缴存比例计算确定。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3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一类区由原850元/月调整为960元/月,适用范围为南京市市区(含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二类区由原700元/月调整为790元/月,适用范围为溧水县、高淳县。二、调整小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沈人社发(2021)39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13 号),经市政府同意,报省政府批准,现公布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从2021年4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一、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1860元;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为1610元;第三档:哈尔滨市双城区、伊春市区、黑河市区、
各区劳动(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控股公司(企业集团):现将《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08]4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主题词:最低工资标准调整2008通知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08年7月29日印发共印100份鄂政发〔2008〕4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最低工资规
一、关于调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最新通知1、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2、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大中型企业,中 央驻晋单位: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21号)和《山西省最低工 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18号)精神,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城镇居民 消费水平提高的实际,并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省人 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调整最低工资
吉政函【2007】7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如下:长春、吉林、松原市市区为6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市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为6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6元/小时;其他县(市)为5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2元/小时。此最
关于调整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哪些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一档标准为1810元,二档标准为1610元,三档标准为1480元,四档标准为1300元;全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一档标准为18.3元,二档标准为16.3元,三档标准为15元,四档标准为13.2元。《辽宁省公布最低工资标准和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近日,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公布2019年企业工资
京人社劳发〔2010〕300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为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提高低收入人员收入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5.5元、每月不低于96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6.7元、每月
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公布如下,自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一、一类区域18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8.5元/小时 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二类区域1730元/月、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10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琼人社发[2010]186号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185号)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情况、职工平均
一、湖南省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1、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湖南省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6号),决定从2022年4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2、调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分三个档,分别为1930元/月、1740元/月、15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