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公布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的调解结果——案涉楼上房主须将卫生间恢复到原来的位置,并赔偿楼下房主房屋受损的修复费用2800元。
2020年12月,王某购买南京市秦淮区某小区403房,入住后发现在卧室常听到楼上排水声,还能隐隐闻到异味。后经询问503房主张某,才知张某装修时将卧室改成了卫生间,这才导致楼下403房卧室能听到楼上厕所的排水声。
王某极度不适,楼上改装后已导致其卧室出现渗水,影响了王某家人的正常生活,他多次找张某沟通要求将卫生间回复原位。张某认为,自家房子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楼下无权主张权利。
协商无果,王某向秦淮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将503房的卫生间布局恢复到原位置,并赔偿房屋修复费用及相关租房费用7000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2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288条还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承办法官表示,相邻关系是指互相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间给予便利或接受限制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该案中,张某对房屋改造的结果造成了邻居精神安宁的侵害,甚至会造成邻居房屋价值的减损,同时,由于功能不同的房间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于排水、防水、检修等方面存在不同的标准和差异,存在渗水等继续损害邻居房屋的风险。
因此,张某应当恢复卫生间原位置。最终,原、被告双方以调解结案,鉴于王某未能提供其租房费用的相关证明,其最后接受张某恢复卫生间原位置并赔偿2800元房屋修复费用的调解方案。
如果跟杂志社有约定,根据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和其他作者协商处理。如果协商结果不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强制执行是要对方有钱或者财产才可以执行的,对方都没有财产,你的钱怎么能要回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您好!你问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有工资吗的问题,一般业主委员会没有工资。 工资是工钱的一种类型,即员工的薪资,是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第三章第四十二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
一般来说,业主是有可以更换入户门的,但是业主在更换入户门之前,必须要达到2个条件,一是业主必须经过小区物业管理的同意,二是业主必须要确定清楚入户门被更改以后,不会对房屋的主体结构造成影响。
1、业主欠缴水电费,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停水停电需要具体分析:(一)若供水供电公司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则当业主欠缴水电费时,物业公司可以供水供电公司名义对物业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二)若供水供电公司未委托物业公司代收,那么物业公司不能采取停水停电措施。若物业仍停水停电,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可向物业公司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2、若业主未及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要求业主缴纳,并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拥有量急剧增加,从而导致小区停车位的紧缺,小区内乱停车现象非常普遍。乱停车不仅影响他人通行,还会阻碍消防通道,为小区安全埋下隐患。物业公司为治理小区内停车乱象,会采取多种措施,那么物业公司有权对乱停车的业主进行罚款吗? 【案例回顾】 小王夫妇居住在某小区,购房时仅购买了一处地下停车位。后为了上下班方便,小王为妻子也购买了一辆小轿车。上班方便了,停车却成了难题。因
关于业主是否有权改入户门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一般来说,业主是有可以更换入户门的,但是业主在更换入户门之前,必须要达到2个条件,一是业主必须经过小区物业管理的同意,二是业主必须要确定清楚入户门被更改以后,不会对房屋的主体结构造成影响。
一般来说,业主是有可以更换入户门的,但是业主在更换入户门之前,必须要达到2个条件,一是业主必须经过小区物业管理的同意,二是业主必须要确定清楚入户门被更改以后,不会对房屋的主体结构造成影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
您好,甲方对乙方转租的事实知不知情呢?甲方与乙方的合同中有对此做出规定吗? 一般而言,乙方和丙方的合同对于甲方是没有效力的。具体如何,我还需要了解更多的信息,如您有需要,可来电详询,电话咨询是免费的,希望能帮到您。
业主有权调取监控。监控设施设备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小区业主对小区发生的事件及小区公共事务有知情权,有正当理由的业主有权调取小区监控视频,但是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
原则上来说借调后你的工作关系还是在原单位的,只是来这个单位帮帮忙而已,要跟领导沟通好。借调单位欠缺具有某种才能的人员,而恰巧被借调人员却拥有相关才能
小区物业监控业主不可以随便查看。涉及相关事物的监控截屏部分录像,可以提供给业主进行查看和复制。虽然物业监控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但是考虑到其他业主的隐私和利益以及公安机构治安管理的需求,所以是不能随便查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
你好,可与对方协商解决
我国业主要进行签订物业合同的时候,它是需要根据实际约定期限来进行使用,同时也要了解,如果要解除合同或者一些其他合同,肯定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业主是否有权解除前期物业合同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业主是否有权解除前期物业合同 业主没有权利单方面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你好,结合具体合同约定确定
如果是私人房屋产权,继承人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继承的公证书,然后到产权管理部门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599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尽管商品房的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格,但是只要买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无效情形,那么高于备案价格的实际销售价格是购房者认可的价格,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格支付房款是购房者的合同义务。购房者就应当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向开发商支付价款,而不能要求开发商退还差价。但是购房者可以前往房产管理部门投
一、业主有权更换物业公司吗《物权法》对此已作出明确规定,业主有权更换物业。《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经专有部分
女婿一般无权继承岳父母的遗产。因为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如下情况除外:1、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岳父母的遗产;2、岳父母依法立遗嘱,指定女婿继承的,女婿可行使遗嘱继承权,分割岳父母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