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通常被要求参与合同签署的审核,即在合同审批流程中加入财务会签环节。但与企业法务部门的全面性审核不同,财务审核侧重于对合同中涉财条款的审查与核对,具体来讲需要关注以下五大要点。
一、对合同金额的审核主要关注合同金额是否匹配相应的资源项目,并控制在相应的项目额度内,超出部分是否执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合同正文中的金额信息计算是否准确,是否与合同附件资料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相同;对于框架合同要留意框架合同金额是否合理,是否设置金额上限等。
二、对结算条款的审核
主要关注合同结算条款是否符合企业信用管理规定,特别是对于预付款项、付款进度、验收款的管理要求,比如有企业规定对于设备类、物资类采购原则上不进行预付款,并按执行进度分批次支付货款,具体支付比例依据合作商信用等级确定。
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支付预付款项的,应经过管理层特殊审批后方可进行。
合同结算方式(如银行转账、银行票据、现金交易等)是否符合企业相关规定。如企业明确规定应采用银行转账等电子结算方式的,不得规定通过现金方式进行结算。
除总分公司、委托第三方收款等情形外,合同正文中涉及的收款方的账户名称应与合同签订方的名称一致。
三、对涉税事项的审核
主要关注合同中约定的税负承担、发票开具等条款是否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票类型的,发票类型需与合同业务内容、业务性质保持一致,审核时应结合以合作对方机构所在地、劳务发生地、业务内容为标准 进行判定;对于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票据,应标明开具增值税专票或者普通发票,以及包含的税率;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发票类型的,应通过“乙方须提供符合税法规定、以甲方财务要求的正规税务发票”等模糊方式进行。
最后,要特别注意行政事业收据的使用范围。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合作的业务事项,合作内容是行政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则对方可以提供行政事业单位专用收据报账;
合作内容为超出政府行政事业单位职责范围的广告、宣传、培训等经营性业务,则对方应提供符合税法要求的正规税控发票。
四、对特殊事项的审核
对租赁类合同,需判断租赁形式是否符合企业资产管理规范,比如某些企业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性租赁;对于涉及企业市场竞争的核心设备,不得采用租赁的方式获得资产;
对经营性租赁方式在经济上应具备可行性。
关联交易类合同应审核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额度是否符合企业规定;属于关联交易的,合同金额是否在年度剩余关联交易额度以内。
捐赠、赞助类合同应重点审核交易的涉税事项。按照企业所得税扣除要求,非广告性赞助支出、非公益性捐赠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涉及押金或保证金条款的合同,应审核押金或保证金收据的开具方式。五、对印花税的处理
除以上审核内容以外,企业合同财务审核人员一般还负责合同印花税的计算工作。根据合同业务性质、合同类型,选择相应的印花税税目。
对于一些特殊项目,还需要出具审核意见,比如对于租赁合同,在合同审批意见中加入“经审核,该合同为经营租赁合同”等。
来源 |大成方略纳税人俱乐部
如果丙对乙的合同中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需要丙工厂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盖工厂公章
事业编制护士是指在公立医院从事护士工作,且纳入事业单位管理编制。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工资方面事业编合同制劳务派遣,由于三甲医院基本不招事业编制护理,因此(大医院)合同制工资(大医院)劳务派遣(乡镇)事业编制。签订合同事业单位合同签订-人社局(国家做背书);合同制合同签订-医院(医院做背书);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做背书)
法律分析订立三人合租房合同可以写明:出租方和承租方三人的基本信息;合租房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合租房用途;合租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合租期间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个人转租的约定;单独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未按法律签订劳动合同,均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不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支付经济补偿。只有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是劳动者提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
作为劳务派遣用工,您和劳务派遣单位构成劳动关系。如果您已经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已经在劳务派遣单位工作满十年的,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单位不签订的,您可以要求对方自应得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在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下,劳务派遣单位可以选择不与您续签合同,但是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
如有法律问题,可致电律师。▌1、口头订立的合同能不能作数? 能。但要注意保留证据,避免纠纷时无法证明口头合同的存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电子邮件商量好的内容能否算做合同的一部分? 能。《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签订、解除合同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自愿,公司的做法涉嫌违法。
工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
包工不包料工伤责任为接受劳务一方也就是包工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
公司给员工降薪迫使员工离职,劳动者应当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到期,应在1个月内续签合同。如果不签,可以主张2倍工资,而且劳动监察部门会默认为你们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解除合同,应支付补偿金,也就是平时我们说的遣散费。劳动法规定6个月以上须支付1个月工资,然后每六个月补偿1个月的,但是这是合理解除劳动合同,无故解除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具体规定如下: 1、如合同期未满而公司却要将员工辞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八十七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
你好,是哪个劳务派遣公司?交费了吗?
有风险,存在诈骗的风险,建议慎重。
员工被违法辞退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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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申请的
合同押金不退可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诉讼《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消灭合同当事人如果已经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债权已经消灭,同时担保物权也消灭了,抵押权人应当退还担保物,即押金因此,遇到押金不退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保存好自己已经完全履行合同的证据,便于维护自身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