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确认合同无效之诉”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最新公报案例【案例标题】广西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北海市xx房地产开发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xx进出口xx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终审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字号】(2005)民一终字第104号【终审日期】2006.06.02 【重要观点摘录】关于诉讼时效问题。
xx公司的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xx公司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1.无效合同的确认不适用诉讼时效,无效合同产生的财产返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算。
无效合同的确认不受诉讼时效期间限制。合同无效是法律所代表的公共权力对合同成立过程进行干预的结果。确认合同效力是价值判断的范畴,只要法律、行政法规认为合同是无效的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就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而不应考虑合同无效经历的时间过程。
此外,诉讼时效制度适用于债权请求权,而确认合同无效则属于形成权,确认合同无效之诉属确认之诉,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合同无效是一种法律状态,法律不应强求当事人随时随地对合同效力进行审视,从而使交易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当事人在善意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发生对合同效力认定及无效合同财产处理的主张起算诉讼时效问题。
无效合同产生的财产返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算。如果说以“民事关系的稳定”为借口使无效合同经过时间的延续达到与有效合同相同的事实结果,这显然是违背立法宗旨。
2.即使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xx集团有关xx公司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的主张也是不能成立的。
首先,xx公司与xx集团之间的《土地合作开发协议书》未就主债务的履行约定履行期限。对于无履行期限的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有如下几种:(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未履行的,诉讼时效自催告次日起算;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如果当事人就履行期限协商不成,在任何一方提出了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后,诉讼时效自该合理期限之次日起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而该拒绝含有将来也不履行债务的意思,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
本案中,上述几种情况均不存在,因此本案不存在威豪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事实,诉讼时效并未起算。实际上,正是双方当事人结合北海市房地产业的状况,从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利益的角度出发,共同认可合同处于一个持续的事实状态,因此不存在权利被侵害的情形。
3.xx公司与xx集团之间的合同效力非经裁判机关裁决,当事人及任何第三人都无权认定合同效力,xx公司也不能援引另案的判决,来主观推断其在本案合同中的权利被侵害。
事实上,xx公司与第三人订立合作开发合同时,对xx集团何时能真正取得争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不明确,对由此产生的可能对第三人的违约早有合理预知,并愿意承担此种风险,因xx集团即便不能在xx公司与第三方约定的期限内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xx公司也不能想当然的单方推定xx集团违约。
况且,在xx公司与恒通公司的争议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北民初字第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后,xx集团在本案一审前,依然存在依法取得约定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依合同约定再转让给xx公司的可能性。
事实上,xx公司与xx集团之间的合同并非绝对无效的合同,如果xx集团在本案一审期间能够取得争议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合同仍可认定为有效合同。
xx公司未能在另一诉讼一审期间取得争议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不等于xx集团不能在此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精神,如果xx集团在本案一审期间能够取得争议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双方的合作开发合同仍可以被认定为有效合同。
事实上,当时xx公司的权利也未遭受侵害,直到起诉前,xx公司及xx公司仍希望北生集团继续履行交付土地使用权的义务,但xx集团至今无法完成该合同义务,直接导致了合作开发合同的无效。
本院认为,合同当事人不享有确认合同无效的法定权利,只有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有权确认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效力的认定,实质是国家公权力对民事行为进行的干预。
合同无效系自始无效,单纯的时间经过不能改变无效合同的违法性。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不应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而合同经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关于返还财产及赔偿损失的请求,应当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1、目前并没有确认之诉不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但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就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2、而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项请求权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其适用范围仅限于请求权,而确认之诉属于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所以确认之诉没有诉讼时
在我们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有些合同的效力是有待确认的,需要介入相关的司法机关审判。那么,确认合同无效之诉的诉讼费收费标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确认合同无效之诉的诉讼费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
【第三人有权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裁判摘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合同名称不影响对合同性质的认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二)恶意串通,损害国
来源:每日法言、法律实务探讨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删除。 裁判要旨 确认之诉表现为当事人以提出请求的方式要求国家裁判机关对相关民事法律关系存在与否作出裁判,但确认请求权属于程序请求权,而非实体请求权,更非债权请求权。在确认之诉中,诉讼对方不负有承认的义务。确认之诉既然仅是由国家裁判机关对诉争的民事
案件梗概:原告周某系无建筑资质的个人,长期私自建房出售。周某分别与被告王某等十多人各自签定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周某建房卖予被告王某,房屋价款18万元。被告支付了16万元房款给原告,原告按期交房,并代被告办理了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后被告以房屋漏水,原告一直未予修复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房款2万元,由此引发纠纷。由于房屋已大幅度增值,原告以其无建房资质为由起诉被告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并返还该房。
不,你不适用新的交通法规。因为法不溯及既往,即新法律不管过去的事情。至于赔偿数额,按照法律规定是有明确规定的。你只要赔偿够法律规定的数额就可以了。
摘要:诉讼有风险。作为原告方,起诉是有风险的,要在诉前就要算好账,考虑到己方是否有违约行为,比如工期、工程质量、工程总价款及工程款是否超付的问题,提前对案件结果进行预判,才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案情2003年4月30日,莫某某与甲公司订立《XX商贸广场工程合作协议书》,莫某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广场工程施工合同,莫某某向甲公司缴纳工程造价的1.5%的费用作为工程管理费。2003年5月1
劳动者因工伤赔偿或者社保补缴等原因,首先需要确定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此时没有劳动合同等直接的证据能够证明,就需要劳动者首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此时很有可能已经远远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劳动者的权益是否无法得到保护了呢?接下来,许晓燕律师13764151373就以一个案例向大家解释这个问题。案例简介:黄XX于2015年1月1日进入意美公司工作,双方签订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
最高院案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同时主张违约金和利息,但总计不超过年利率24%作者|王景林律师 一、案情介绍2013年9月,恒健公司与八冶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八冶公司承建涉案工程,包工包料;合同工期总天数290天,价款暂定9000万元;如发包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每日支付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工程款利率的三倍。涉案工程于2013年9月开工。2014年11月,涉案工程主体平屋
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农村房屋买卖后遇到拆迁产生纠纷的情况,那么买卖合同中有拆迁相关事由的约定,应当怎么认定?下面晏清律师来为您解读这则案例。【基本案情】李某与张某多年前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遇到拆迁产生纠纷。李某因诉A市B区地方、张某确认行政行为无效及补偿一案,不服法院判决,申请再审。李某再审请求:一、撤销(2016)豫71行初91号行政判决和(2016)豫行终2471号行政判决;二、改判确认中原区政
一、确认合同无效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 民法典规定,确认合同效力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
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对于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都是希望交易可以顺利进行的,那么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既然无效合同的确认受诉讼时效限制,就应遵循《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其期限应为一般诉讼时效,即二年。但是,对于确认无效
法律分析: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诉讼请求要全面而具体,要掌握行使撤销权的事由、方式和时间。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撤销权的行使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须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依诉讼方式为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
确认合同无效之诉的诉讼费如下:1、属于非财产案件的,则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2、属于财产案件的,则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实行分段累计交纳,例如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等。
一、确认合同无效的条件1、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2、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
02合同无效的情形与后果The second part一:合同无效的情形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成年人和不满八周岁的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前述人员实施的诸如订立合同等民事行为无效。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
您好,如果房子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购房合同经法院判定,可以确认合同无效不知道你的房子花稜羔谷薏咐割栓公兢价格是怎样的望采纳谢谢
裁判要点 实际施工人借用被挂靠方的资质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被挂靠方与发包人之间无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之间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关系,故实际施工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施工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要求被挂靠方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人民法院不应支持。但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在订立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形成事实上的法律关系,实际施工人有权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指公司决议意思表示的程序存在瑕疵,该瑕疵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影响决议的最终结果,因而自始无效。诉讼主体:《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一条规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三条规定:“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
一、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1、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