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部分属于业主共同所有。公摊部分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一般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
婚后房改房算共同财产。如果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单位所有,房屋所有权一般属于住房产权单位的干部职工所有。房改房属于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取得的时间是在婚前或婚后,假如是一方婚前取得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获得的,则是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
决定小区内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时,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事项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的规定,诉争的公共区域应由业主进行共同管理,A作为小区业主,有权对共有物行使物上请求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
法律分析: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小区停车位及其收益属于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业主大会可以决定对停车位及其收益的管理使用。《民法典》实施前,对于地面停车位的归属法律没有明确界定,本属于业主的地面停车位大多被开发出售获利。《民法典》实施后,对小区停车位归属有了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
首先要确定这地下停车场的归属,判定其到底归属何方所有。如果归属人防工程,则无论谁都无权售卖。如果停车场包含业主公摊面积内,属于公共用地,则房开商无权出租或出售车位,应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来决定车位的使用。但如果停车场是归属房开商所有,那么房开商就可以进行处置,不管是出售还是出租。地下车库产权归属的判断标准根据研究,未发现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属作出明确的规定。但要判断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的地下
小区内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车位等部分是属于业主共有的。《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属于。架空层不算建筑面积,也不计入公摊面积,属小区所有业主共有,如果业主委员会要在楼下建架空层,首先要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一、 出租给业主的地面车位合法吗?合法,地面车位如果是没有产权的,只是利用小区公共部位划定的,这些车位不属于开发商,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可以管理并收取费用,但不能让外来车辆停,应该优先满足本小区的住户,不能强迫业主买地下车位。另外,从长远来说,业主有够预算,本人还是倾向业主购买
一、小区内哪些部分属于业主共有,哪些不是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1)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2)物业服务用房。(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4)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5)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
小区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一、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二、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四、物业服务用房;五、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六、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
关于架空层的产权问题,也是目前的一个难点问题。有关人士表示,其难点表现在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架空层的所属问题首先要看购房合同对此有无约定。如果没有,则原则上采用“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有权进行使用和收益。而查阅有关架空层的案例显示,在事先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定架空层属于开发商所有。 据悉,业主认为架空层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一个重要依据是认为架空层计入了分摊面积。
小区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以下几点:一、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二、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四、物业服务用房;五、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六、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同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七、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
您好,维权需要根据具体的侵权事项来处理,比如说,如果电力公司擅自停电,给业主们造成的损失,业主们有权诉讼解决的。。
地下车位不是都归开发商。地下车位面积分摊的归全体业主所有;地下车位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位产权的归开发商所有;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
房屋公摊面积私人不能使用。房屋公摊面积作为一项业主共有的资源不能对其进行私占使用。业主仅对其自己房屋内专有产权部分的面积可以进行自由支配。房屋公摊面积除了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等部分,还包括房屋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 一、房屋公摊面积私人能不能使用 房屋公摊面积私人不能使用。房屋公摊面积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和使用的,公摊面积是不允许私自侵占的。 法律依据: 《民
物业工作就需要有物业专用的房子,但是我们知道小区里的公用面积是要业主公摊的,那么物业用房算业主的公摊面积吗、房屋公摊面积有哪些、公摊面积是否要交物业费,以下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物业用房算业主的公摊面积吗 不算。住宅的公摊面积是按楼栋计算的,只有为本栋服务的公共面积可以参与公摊计算,所以,为整个小区服务的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物业公司的办公用房和小区会所,是不能算业主公摊面
可向城建局规划局举报
物业用房算公摊。公摊即谓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是否有证据证明呢?可以起诉维权
不同类型的住宅其公摊面积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1、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普通多层住宅楼公摊系数约为10%-15%;2、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约为15%-20%;3、高层住宅约为20%-25%。接下来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一、公摊面积多少属于正常范围1、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普通多层住宅楼公摊系数约为10%-15%;
交了物业费,物业公司还要业主交小区水电公摊费,合法行为。物业费是物业服务企业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后有权收取的服务费用。小区水电公摊费是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费用或需要由业主分担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类规定费用。两种费用的性质不同,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关系。若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授权物业公司代收水电公摊费用,业主应当向物业公司交纳,同时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代收费项目、标准、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