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索引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第十二条 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第十三条 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
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
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裁判案例:(2018)吉01民初111号
案情简介:原告A公司是第3607361号“酒鬼”商标的权利人,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后经调查发现,被告B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在生产、销售的商品上使用“酒鬼”标识,侵犯了A公司的商标权。
原告于2015年4月28日申请证据保全,2015年5月18日公证购买被诉侵权产品,2017年5月12日A公司向法院起诉B公司后撤诉,2018年1月17日再次起诉B公司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被告辩称原告自知道被告销售侵权产品的事实之日起至第一次起诉之日已经超过两年诉讼时效。
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再审法院一致认为:关于诉讼时效问题,原告在庭审中提交证明其在2017年5月12日曾起诉过B公司,根据原告所举公证书记载,从原告2015年5月18日购买涉案侵权产品之日至2017年5月12日第一次起诉,在两年诉讼时效之内,原告未超诉讼时效。
同时,从立案受理通知书和裁定书可见,A食品公司已经在2017年5月12日就侵害商标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从A公司提交起诉状之日起中断,此种中断,并不以起诉状向被告人送达为要件。
另外,虽然法院未向其送达起诉状副本和撤诉民事裁定书,但在B公司没有证据证明法院(2017)吉01民初428号案的立案受理通知书和撤诉民事裁定书为虚假外,其该项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
百典解读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的中断?什么情况下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首先,诉讼时效中断是指由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以外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需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
其次,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即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②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③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④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关于权利人提起诉讼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自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诉讼时效即中断。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中断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限之内。上述商标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适用的是《民法总则》的规定,即两年的诉讼时效,自2015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17日,原告第一次起诉即2017年5月12日,属于两年诉讼时效期限之内,故原告的主张并未超过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起诉后撤诉是否中断诉讼时效?对于起诉后撤诉是否中断诉讼时效的问题,存在以下两种观点。各案例主要从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撤诉的基本原则以及法院在诉讼中的地位等角度,分别予以论述。
持否定观点的案例认为,按照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诉的撤回,视为未起诉”。“如若起诉后撤诉不发生起诉的效果,自然也就不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而持肯定观点的案例则认为,判断这一问题,不能仅依据民事诉讼法,因为“诉讼法中的程序性原则并非当然适用于实体法中的诉讼时效制度”。
关于法院在诉讼中的地位问题,各方认知也不一致。持否定观点方认为,“法院不是请求权的相对人,只是实现请求权的居中裁判者,权利人的请求权未经法定程序到达相对人的情况下,不能视为已经行使了请求权”。
而持肯定观点方则认为,“人民法院不仅仅是当事人双方的信息传递者,更重要的是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只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意味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在大多案例中,人民法院更倾向于认定起诉后撤诉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立法者在2020年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保留了“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并没有对“起诉后撤诉”这一情况单独作出例外规定,由此可以推断出立法者更倾向于认定“起诉后撤诉”并不会影响诉讼时效的中断的法律效果。
三、原告起诉后撤诉,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或者有关程序终结时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又撤诉,已经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同时,从该条款的规定可以推出,原告第一次撤诉后,法院做出撤诉裁定并送达给各方当事人后,诉讼程序终结,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撤诉后是否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在学理上与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肯定的,即撤诉后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撤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因为起诉表明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事实,即使撤诉也仅是放弃公力的救济,其真实的请求意思并未因撤诉而自动消失。同时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此,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表明当事人已经提
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靳双权(13426037149)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借名买房、房产继承、确权、腾退房屋、公房纠纷、央产房、军产房等房产纠纷案件。从业十五余年,带领专业房产法律团队,办理了大量房地产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现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到读者。(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原告诉称赵某峰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
【案情】 2014年2月15日,被告邓某(当时是某村村长)以为获取旅游经营权为由,向原告熊某借款贰拾万元,约定利息四分,原告分多次凑齐借款借给了邓某,邓某给熊某写了一张借条,借期为一年,2015年2月16日到期。2017年2月10日,原告熊某向法院起诉,但未预缴诉讼费,七天后法院按原告熊某撤回起诉处理。2018年8月6日,因邓某仍未归还借款,熊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邓某归还借款。 【争议】 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根据上述规定,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权利人向法院起诉后又撤回起诉的,是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对此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观点一: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即可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
起诉后撤诉,诉讼时效是否重新计算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撤诉后再另行起诉的,诉讼时间不重新计算,理由是撤诉是对起诉的全部否定,包括对中断诉讼时效的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
公司注销起诉一般没有效的。因为公司注销,直接导致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丧失,提起诉讼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但若因公司恶意注销,或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以以公司直接负责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
一、执行中断的情形1、债权人主张权利。法律文书生效后,依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借助国家公权力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2、主动履行部分义务。法院裁决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部分义务,尚未履行其它义务。3、双方和解重新约定履行义务的期限。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在经济困难、暂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可以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订立分期履行的协议。4、其他导致申请执行期限中断的事由。 申请
诉讼时效届满后借款人承诺还款的,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该借款的诉讼时效应当重新计算,有关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其中有一个条件就是认诺,在发生认诺的情况下,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
1、如果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且已缴纳全部的诉讼费用,撤诉后退还一半的诉讼费;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且仅缴纳一半的诉讼费用,撤诉后不再退费。2、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中国法院网讯 (陈俊杰 夏建飞)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继承纠纷案,以诉讼时效已经超过二十年为由判决原告败诉。刘甲与刘乙系同胞兄妹,二人从小在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渡口附近生活,二人的父亲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去世,母亲王某于1987年去世,并在在渡口附近留有房屋一套。王某去世时未留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其法定继承人为刘甲、刘乙。1981年时,刘乙因工作关系将户籍外迁至江津区,后又迁至重庆市沙坪
根据以上内容,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信访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的。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对于信访机关对于群众性的组织是能够达到这种效果的,而且更加具有保护民事权利的能力,所以是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的。【温馨提示】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起诉未交诉讼费能中断诉讼时效,虽然民事纠纷案件的原告在提交诉状之后没有及时的缴纳诉讼费,此时有可能会被法院退回诉讼请求,但是这并不应该最终诉讼时效的中断。若是纠纷案件在被受理之后没有缴纳诉讼费,此时中断时效后重新开始计算。
一、确认合同无效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 民法典规定,确认合同效力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
免除刑事处罚的条件具体如下: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欠物业费超过三年了还是可以起诉,但是可能超过了诉讼时效,对于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纠纷,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义务人自愿履行其债务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他项权证起诉后法院不能直接强制执行,申请人必须先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之后才能申请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现担保物权的方式具体有拍卖、变卖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
当事人因为民间借贷产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且诉讼时效适用中止以及中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
社会保险的诉讼时效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行为的追诉期为两年;
撤诉的案件诉讼时效怎么算 撤诉后,诉讼时效应当从撤销案件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 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
一、欠款起诉期限是多久欠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欠款的起诉期限为3年。《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