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人退伙时对未到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扣出相应份额,“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对内”不应承担责任。合伙人在退伙结算时,对已确定金额但还未到期的债务该如何承担,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对这种合伙债务,在结算时应扣出相应份额,即扣出退伙人所应承担的份额,待债务到期后由合伙企业偿还或者协议约定偿还方式。在未约定的情况下,退伙人已被扣出相应的还款份额,其还款责任已尽。但如果因为合伙企业后来经营不善,导致合伙企业资不低债,该债务应如何承担 虽然退伙人“对内”已尽还款义务,但“对外”仍应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人在偿还合伙企业债务后,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其偿还的所有金额而非其承担份额之外的金额,因为合伙人在退伙时对其应承担的金额已经扣出。
(2)退伙人在退伙时因退伙前的相关业务产生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退伙人无疑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同时对基于其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收益也应享有权利,但难点在于如何界定何为“退伙前的原因”。应以第三人是否知道退伙人已经退伙和退伙人的退伙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要件相结合来判断。如果第三人不知道退伙人退伙且退伙不符合相关法律要件,则应视为“退伙前的原因”如果第三人不知道退伙人退伙但退伙人的退伙符合相关法律要件(如已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则不能视为“退伙前的原因”。
(3)合伙人被除名退伙或擅自退伙,“对外”应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应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人被除名或擅自退伙时,可以参照《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合伙企业债务应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同时由于合伙人未履行合伙义务或故意损害合伙企业的利益才导致被除名或擅自退伙,退伙人除承担补充连带无限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赔偿债务。
(4)合伙人退伙无效或不符合相关法律要件,对外承担连责任,对内不承担责任。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退伙,但却因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等原因导致退伙无效,与合伙人入伙无效的道理一样,退伙人“对外”应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对内不承担责任。
现代社会,很多新购楼房或者现有楼房或多或少都需要进行装修、翻新,由此而引发出不少法律问题,本律师仅针对装修过程中常见的装修人员受伤一事,从法律层面进行简单分析,给各大业主普及一下聘请装修人员的正确打开姿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
1、不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首先是要看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2、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如果企业是合伙制,那股
案情摘要魏威与龙鑫元公司签订《投资协议》,魏威向龙鑫元公司借款300万元。协议签订当天,龙鑫元公司与魏威、周永军签订《投资担保书》,约定周永军为涉案款项提供保证担保。魏威无力清偿到期债务,龙鑫元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魏威还款、周永军承担担保责任。裁判结果涉案《投资协议》虽名为投资,但是协议内容并未约定投资项目及用途,仅约定了金额、期限和龙鑫元公司按月收取固定收益等。根据该协议内容,龙鑫元公司与魏威之间并
小美在就餐时将包包寄存在餐厅储物柜内,餐厅服务员将储物柜锁好后将钥匙交给了小美。但小美就餐时疏忽大意,将钥匙随意放在餐厅桌子上,待就餐结束时发现钥匙不见了,存在储物柜的物品也被人取出。小美很生气,认为自己将物品交给餐厅保管,餐厅应当承担责任。可餐厅认为,是小美自己没有保管好储物柜钥匙才导致物品丢失,因此拒绝承担责任。那么此时,餐厅是否应当赔偿小美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
挂靠施工,指的是原本不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人借用被挂靠人的资质进行承揽工程并施工建设的行为。虽然挂靠施工非常普遍,但它本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其民事责任该如何划分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挂靠施工行为中,从内部讲,涉及到挂靠人与被挂靠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外部讲,涉及到与上游发包单位的施工合同关系以及与下游材料商、农民工等第三方形成的买卖、劳动用工等其他法律关系,甚至还可能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被狗咬,在法律上分三种情况来处理,即狗主没管好,受害人故意挑逗及第三人故意刺激,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一、伤口处理 人被狗或猫咬伤后,不管当时能否肯定是疯狗所为,都必须按下述方法及时进行伤口处理: 若伤口流血,只要不是流血太多,就不要急着止血,因为流出的血液可将伤口残留的疯狗唾液冲走,自然可起到一定的消毒作用。对于流血不多的伤口,要从近心端向伤
律师观点分析江某在小镇上经营一家饭店,2022年1月,江某在其饭店招待家族人员聚餐。傍晚,江某的朋友肖某来到饭店,江某邀请其共同用餐。用餐期间,肖某与在桌人员进行了对饮和群饮的敬酒。用餐结束后,人员陆续离开饭店。在肖某离开饭店十几分钟后,江某电话询问其是否到家,肖某回复已到家。实际上,肖某离开饭店后并未返回家中,其驾驶着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行驶途中与桥边水泥墩发生碰撞,造成肖某受伤,送医院后抢救无
律师观点分析一、基本案情简某物业公司为金荷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某实业公司为该小区业主。车主李X未非本小区业主,某日李X驾驶宝马车通过物业公司在进入小区必经之路设置的机动车道闸口之后,未规范将其停放在划线停车位内,而将其停放在某实业公司楼下,某实业公司的外墙装饰砖掉落将李X的宝马车砸坏,经保险公司定损后进行维修,产生维修费用42538.19元,保险公司理赔之后向某实业公司主张代为求偿权,要求某实业公司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由此可知,救护车不受交通信号灯的限制,必须满足两个前提:1、执行紧急任务;2
1.我母亲感冒了,就找到一个开在社区的诊所输液,输液当中,突然喘不上来气了。当时诊所里找不到抢救器材,只是给注射尼可刹米注射液等对梅某实施抢救,抢救无效死亡。这个诊所应该不应该负责?2.咨询律师答复:依您所述,该医生在药店给您母亲输液,而且药店内不具备抢救条件,而且还涉嫌非法行医。建议您到管理部门核实,并追究该诊所的相关责任。详情请参阅司法裁判案例。3.相似司法案例:2016年至2017年12月2
律师观点分析原告:广西某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北海市。法定代表人:A,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谢兴旺,广西桂三力(北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广西某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玉林市博白县。法定代表人:B,总经理兼执行董事。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律师,广西益佳律师事务所律师。案件经过:原告广西某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冷链公司”)诉被告广西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食品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
滴滴平台需要承担责任,民法典中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这也就意味着,一旦网约车平台违反法定的安保义务,造成受害人的死亡;就必须承担过错责任。受损害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
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要根据具体安全事故发生过程当中,没有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主体来进行主要承担。应该受到责任追究的事故中,责任主体主要有四种: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有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法律分析:企业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公司不需要赔偿,而是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待遇,一般由丧葬费、抚恤金(救济金)、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组成,丧葬费和抚恤金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
员工在公司吵架受伤如果与工作原因无关的,公司一般没有责任;如果与工作原因有关,可被认定为工伤的,则公司有责任,公司需要依法及时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安装空调工人受伤,买家不需要赔偿,由空调工人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醉驾一起喝酒的人,没有劝酒并尽到照顾义务的,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因果关系来说,事故的责任是由酒后开车引起的,而当事人明知道自己喝了酒还要开车的,应当由自己对酒后驾车的交通事故负责。
安全责任事故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按照下列程序认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楼上下水道漏水,如果是对楼下造成损伤,楼上住户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为下水道质量问题或是安装不当,那应按房屋买卖合同规定,由开发商负主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在一些公司里面,可能出行资金周转的问题,那么公司就会选择和银行贷款,那么公司法人贷款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法人贷款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一)不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首先是要看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