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标的的种类总体上包括财产和行为,其中财产又包括物和财产权利,具体表现为动产、不动产、债权、物权、无体财产权等为又包括作为、不作为等。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标的可以是“物”,一般的买卖合同中购买实物;
也可以是“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你好,收取费用提供劳务是合法的,你可以找个不收费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可以是“物”,一般的买卖合同(购买实物)如买手机、买房屋。也可以是“行为”(包括“不行为”)。“行为”,比如运输合同、保管、劳务、举例说,你到邮局寄一封信,你买了邮票,邮局就有义务“按时把信件投送到指定的收信人手中”这里,“按时把信件投送到指定的收信人手中”就是你和邮局之间的合同标的,它是“行为”。“不行为”也给你举一个例:我给你钱,租用你的承包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
楼下漏水的,需要先查明责任归属。对于公共设施,应当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对于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的,应从其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为了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可划分为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串通投标行为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故意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 串通投标行为主要表现为二类形式: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主要形式有: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
律师函是否有效,看律师函是不是真实的,如果是由律所律师发出的,基本可以认定为有效。可以通过以下方法鉴定律师函的真假1,律师函的格式和内容均较为严谨,一般从主观阅读上不能发现其专业性,就值得怀疑。2、通过查询律师函中发送方的联系方式进行核实,假的联系方式无法查询核实或不匹配。3、携带原件,直接前往该律所核对。收到律师函,并不意味着你将承受律师函上所述风险,也不排除当事人言归于好的可能嘛,何况是非自有
“自杀”在各种保险类型中,通常均属于除外项目。也就是说,一旦认定行为人死亡的原因为“自杀”,则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对于常见的服毒、跳楼等行为,比较容易认定。而对于被保险人因患精神病而溺水身亡的情况,是否属于“自杀”则存在争议。对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曾就此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请示。最高人民法院,意见认为:因患精神病,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溺水身亡的,不属于主动剥夺自己生命的行为,保险公司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赵明,男,1972年9月19日出生,原系天津城建隧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核算中心副主任。2011年10月25日因涉嫌犯挪用公款罪被逮捕。天津市检察一分院以被告人赵明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向天津市一中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查明:赵明原系国有独资企业天津市政管理局第二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干部。2008年7月赵明所在公司根据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由上级单位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划转至天津城建
右转弯小车的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
通常情况下,发生劳动纠纷后,首先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劳动维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我目前在某公司任职“社群运营”这个岗位,国庆前,公司裁人,我们部门领导把“客服运营”的工作交由我做,节后,公司对我进行了调岗,但是我问了一下hr,hr说调岗不调薪,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调岗到了新的部门,同样任职“社群运营”这个岗位,但是和新部门上级对接,他说原部门工作也要兼着,相当于一个人干2个部门的活,请问这个合理么?目前公司系统已经完成了调岗流程,但是未签订纸质确认书
如果属于办公区域,构不成侵权
如何判断用人单位调岗行为的合理性? 一、前言用人单位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客观条件的变化,常涉及到对劳动者的调岗调薪,然而,劳动者工作岗位的调整,又极易引发劳资纠纷,除非劳资双方能达成调岗的合意。用人单位都希望能够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即本文探讨的单方调岗,那么,单方调岗调薪的合理性如何判断呢?本文从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的单方调岗权、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的单方调岗权、合理性之判断标准等
你好,小区内暖气改造维修的费用应该由业主承担。《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一、被性骚扰了怎么办?1.要保持头脑冷静镇定2.肯定自己受到骚扰3.沟通表明内心感受4.做好自我保护5.寻求专业人士协助6. 向你信任的人倾诉7.做好证据的搜集工作8.如果情节严重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如果不予受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二、法律对性骚扰行为的规定?《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民法通则》第101条和第12
一:是串通投标罪二: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三: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和二百三十一条分别规定本罪的处罚方式: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交货地点,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卖方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风险。
您好,请问您的具体案情诉求是什么呢,需要做一下详细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