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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原来(2011年7月之前的)的综合保险算社保缴费年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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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原来(2011年7月之前的)的综合保险算社保缴费年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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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综合保险调整后,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是从参加城保开始计算的。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制度。综保缴费模式就是养老待遇采取的是到龄后一次性兑现的: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外来从业人员可获得一份老年补贴凭证,其额度为本人实际缴费基数的7%综合保险实际上就是在上海外来务工人员另一条参保险的道路,它不同于上海本地人参加的社会保险,实际上它的全名叫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即就是有在上海参加工作的人有相当一部分人员没有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参加上海的社会劳动保险,他的切身利益得不到正常的保护,上海市为了保障这部份人的合法权利,规范用工单位行了为,于2002年9月1日开始实行的一项制度。

它抱括工伤,住院治疗,养老补贴等三项保险待遇,使外来从业人员在必要时,能亨受到合法待遇,外来人员只要做好最低交费年限l5年,最低医保交费年限20一30年,到60岁退休年令就能享受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

但它跟上海市社会劳动保险还是有质的区别的,在管理上也有所不同,在目前,它不具备跟劳动保险合并的资格。所以不能折算社保年限。

不能,综合保险调整后,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是从参加城保开始计算的。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

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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