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的审查要点分析
一、担保调查分析的主要内容
1、对申请担保人品行的调查:主要指对法定代表人的品行调查。其主要包括年龄、学历、资历、家庭环境、任期内企业的经营业绩、管理思想、道德品质及信用记录等。
2、对申请担保人信誉的调查:
⑴查看贷款证,看有无不良记录;
⑵查其货币资金量,看是否具备相当的现金准备;
⑶查其有无已对其经营构成妨碍的重大经济纠纷;
⑷查其对外拖欠账款情况(即支付信誉),查看有无开具空头支票情况等,拖欠款与现有支付能力是否相适应,金额和期限是否过大过长,与企业经营能力是否相当。
3、对担保合法性的调查:
⑴经营的合法性:查其实际经营项目是否合法,查其用工制度是否符合劳动法,产品交易行为是否合法,有无偷漏税等可影响其正常经营的违法行为。
⑵调查受保人申请的借款是否与其经营范围相一致,用途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4、对安全性的调查:
⑴审查财务报表,能够较准确地把握财务报表中反映出的问题,具体分析、判断财务报表中各项数据真实性及总体财务水平;
⑵核对账薄、凭证,检查其做账的手续是否符合会计准则,有无重大的财务调整及特殊处理情况;
⑶核实资产的真实性。通过核账、实地查看,核实资产的真实性,查清资产的占用形态;
⑷对担保对象进行综合实力分析:
A、现金流量的预测(△表示期末值减期初值的差额)
①现金净流量=△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短期投资
②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③融资活动现金净流量=△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长期负债+△长期负债+△资本金+△资本公积+△应付股利
④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现金净流量-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融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若被受保人未来的现金净流量为正,受保人则能够偿还贷款;若为负值,则需进一步分析。
B、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是否在参考值内;
C、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资产负债率、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利息保障倍数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D、盈利能力分析
销售利润率、净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E、运营能力分析
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净资产利润率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F、担保对象在同行业所处水平
行业的总体水平;担保对象在行业中的水平。
通过以上一系列分析,判断担保的风险程度,确定能否对其出具担保。
5、对抵(质)押品的调查:
⑴基本情况调查。包括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保管情况、地理位置等;
⑵验证产权证明。审查产权证明或相关文件:以共有财产为抵(质)押物的应有抵(质)押人对该财产占有份额的证明并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物属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公司、合资公司的应有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文件等。
对抵(质)押物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权属及同一抵(质)押物向其他债权人设定抵(质)押的情况应到国资、房管局等有关管理部门调查;
⑶价值评估。对抵(质)押物的价值可委托有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
二、担保审查的主要内容
1、项目初审:
公司受理担保项目后,即开展项目初审,初审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
(3)项目及后续产品的技术分析;
(4)企业财务状况;
(5)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
(6)企业资金及还款来源;
(7)安全保证措施;
(8)基本风险度评估;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0)结论。
公司就上述情况进行查询或实地调查。初审过程中若发现企业出具虚假资料、重大经济决策失误、违法乱纪问题,或者因企业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时,可终止初审;若因企业要求暂缓处理或不能提供某些重要资料等,以致影响初审工作的,可暂缓进行初审。
项目初审主要是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获取担保项目、项目承担企业及反担保人真实、全面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最后综合性的评定结论即《担保调查报告》。
项目初审包括:
⑴合规性审查:对评估人员的调查工作全面审查,从调查报告看调查的内容是否全面深入;
⑵合法性审查:看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及本公司认为必备的其他条件;
⑶安全性审查:根据评估人提供的资料综合判断出该项业务的风险程度;
⑷完整性审查:合同条款填写是否完备,主合同与从合同之间是否衔接,公章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借据填写是否有误,保证及抵押是否有效等。
2、资料审核
资料审核是项目初审的开始阶段,是对申请担保企业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以确定这些信息的有效、完整和真实性。
信息不仅来源于企业,还应从其他途径,如与企业和项目有关的管理部门、金融部门、财税部门、供应商、用户等处获取。对上述资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补充、核实之处以及发现的漏洞、疑点即是下一步进行实地调查的重点。
3、资料审核要点
⑴按"清单"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要求提供的原件是否为原件,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复印材料是否加盖公章。
各种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的是否已办理手续;
⑵有关各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要正确,通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立项批文、可研、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了解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和反担保人是否具备资格、合法合规;
⑶财务报表是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是否是无保留意见报告,初步分析财务状况,记录疑点,以便实地调查核实。
⑷对反担保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审核与以上三项基本相同,重点是审核反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如房地产、土地、海商)及有关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物、质物的权属(权力凭证)是否明晰。
4、实地调查
项目初审过程中,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与协办人(至少双人下户)应到借款人和反担保人及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实地调查至少要进行一次。
公司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参与调查。
进行实地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以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5、实地调查要点
⑴访问企业,会见有关当事人,了解企业和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销售和利润、资源的供应等情况;弄清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考察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文化程度、主要经历、技术专长、经营决策、市场开拓、遵纪守法等方面),了解主要领导人的信用状况和能力;
⑵对需进一步核实的材料,要求企业提供原件核对;
⑶考察主要生产、经营场所,通过走、看、问,判断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印证有关资料记载和有关当事人介绍的情况;
⑷对财务报表的调查审核,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主要调查核实以下内容:
①了解企业的主要会计政策,是否按会计准则记账;
②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备并有效执行;
③通过采用抽查大项的方式,审核企业是否做到了账表、账账、账证、账实四相符,核实资产、负债、权益是否有虚假;
④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部分;
⑤企业的或有损失和或有负债情况。
⑸察看抵押物、质物。以房地产抵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的面积、用途、结构、竣工时间、原价和净值、周边环境等;以动产抵押、质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质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用途等;以汇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出质的,要察看权力凭证原件,辨别真伪,必要时请有关部门鉴定。
6、综合分析
综合分析是在核实资料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分析、比较和评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⑴分析、判断借款人(担保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清偿债务意愿及是否能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⑵分析经济环境对担保项目和项目承担企业的影响,主要包括:项目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产品经济寿命期,技术、工艺先进程度,市场结构和市场竞争能力,市场风险程度及政府的管制程度等;
⑶分析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通过财务分析和现金流量分析,掌握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测借款人的未来发展趋势。
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
①偿债能力(财务杠杆比率、流动比率);
②盈利能力(盈利比率);
③营运能力(效率比率);
④资产质量(各类资产的比例情况);
⑤资金结构(各类资金的比例情况);
⑥预测近三年的发展趋势。现金流量分析是要预计在未来的还款期间内,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偿还银行借款。
⑷分析反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重点分析担保方式的可操作性,抵押、质押是否合法合规,与抵押物、质物的流动性相关的预期变现难易程度、交易成本和价格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⑸基本风险度分析。
①担保对象
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三资、私营等各类中小企业法人经济实体以及自然人均可作为本公司担保业务的服务对象。
②受理条件
A、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经济实体资格)并已通过年检;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基本具有偿还借款的能力,并能提供反担保措施;
B、属于本公司担保范围的银行资金项目,一般须满足下述条件:
a、申请担保额不超过该企业有效净资产的70%;
注:有效净资产指扣除存货及应收账款中的呆、烂账,待摊费用,无法确认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
b、申请企业的有效净资产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c、申请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d、该企业没有不良在保记录。
7、详细评审:
初审工作完成后,公司内部开展项目的详细评审,包括业务部内部评审和评审委员会评审。
担保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报公司决策机构审批。
公司从受理项目起,一般在5—10个银行工作日内通知企业办理担保手续(或做出不予担保的答复)。通知应包括如下内容:
(1)公司同意承担企业担保的批复;
(2)交纳担保费用的金额、付款期限和方式;
(3)办理担保手续应备资料;
(4)通知的有效期(三个月);
(5)其它事项。
三、保后管理的主要内容:
㈠、总体检查
1、检查贷款用途。检查贷款是否按合同约定使用,是否被挪用或变相挪用,是否套用贷款或私自高息对外拆借贷款;
2、检查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主要检查其生产经营是否正常,检查其还款能力或还款资金是否落实;
3、检查抵(质)押物。主要检查抵(质)押物存放、保管完整性,预测市场变化对其变现能力的影响。
㈡、细节检查
1、行业风险方面
⑴行业的成长性预测
①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
②行业重大技术革命,替代品的出现对行业的影响;
③国外产品进入的影响
⑵国家政策的变化
①国家政策保护性增强,还是降低;
②国家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是否影响行业的发展。
⑶消费行为、消费心理变化对行业的影响
2、财务方面
(1)被担保人的偿债能力,资产的流动性及变现能力水平;
(2)存货变化及分析;
(3)应收账款的变化及分析;
(4)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及分析;
(5)短期负债与长期负债的结构平衡情况;
(6)银行开户情况及贷款情况;
(7)企业的销售额、成本、收益情况。
3、经营者风险方面
(1)主要领导人或核心人物发生变化或存在变更的潜在因数(患病、死亡,或行为异常);
(2)高级管理层之间出现严重分歧,职能部门间缺乏有机协调;
(3)管理层对企业的发展缺乏战略性计划,或无力按计划履行承诺,或无力实现预期的经营计划;
(4)投机心理过重,风险过大,或极端保守;
(5)陷于诉讼纠纷而无法正常履行职责。
4、经营管理风险方面
(1)经营活动是否发生显著变化,主要产品是否发生变化,业务性质改变程度;
(2)内部管理水平,内部风险程度;
(3)有无盲目投资行为;
(4)获利能力、市场份额的变化情况;
(5)国家政策波动对投资产品的市场影响;
(6)企业财务记录和经营控制情况;
(7)被担保人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程度;
(8)是否接到其他银行的资信咨讯调查;
(9)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有无重大突破,是否不断补充引进新的管理手段。
5、与协议银行、担保公司的关系方面
(1)在银行存款的变化情况,以月度日均存款和结算量考核;
(2)定期向担保公司和协议银行通报经营管理及内部变化情况,信息沟通的程度;
(3)重视担保公司及协议银行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的程度。
四、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对已经各级决策人审查同意担保的项目,由担保业务部负责与担保对象签订担保合同。
1.合同一律用碳*墨水填写;
2.合同中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若发生文字修改须经各方当事人盖章确认;
3.甲方签字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是持有正式授权文件的高级管理人员;
4.办理抵押担保应签订抵押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合同双方应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或公证手续,并要求担保对象对抵押物办理与担保期限相适应的财产保险,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担保公司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和他项权利证书由担保公司执存;
5.主、从合同抵押登记日期须一致,合同的签订地为担保公司所在地。
五、印鉴核实的注意事项
在担保前,担保业务部应按以下程序核实担保对象印鉴:
1.担保对象的预留印鉴片,需在风险管理部及担保业务部各留一套;
2.两套印鉴片经两部门主办人员共同核对无误后,在印鉴片背后加盖部门印鉴及主办人员私章,并注明日期。如担保对象更换印鉴,应按同样办法同时更换印鉴片;
3.主办人员办理担保手续时,应将担保对象加盖在合同上的章与预留印鉴片核实无误后,方可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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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立法法》第八十条“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即规章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等上位法相抵触,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主要有以下情况:(1)上位法规定禁止的行为,下位法规定可以实施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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