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是指房地产抵押合同因法律规定的原因而不发生创设抵押权效果。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多样的: 1、主合同无效导致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 2、因房地产抵押合同自身的原因而无效,这些原因包括:(1)《民法通则》上的无效原因: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原因掩盖非法目的等等;(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无效原因,如抵押人隐瞒抵押的房地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或者被查封、扣押等情况的。
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房地产抵押是由第三人提供的时候,这种无效合同的处理,具体如下: (1)主合同无效而致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抵押人无过错的,抵押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抵押人有过错的,抵押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2)主合同有效而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抵押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抵押人有过错的,抵押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1、要看是否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的话是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2、在保证期间范围内是否以合适的方式提出担保责任的主如果没有提出相应主,则担保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最高法院: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债务 【关键词】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责任 担保人 【裁判要旨暨律师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同时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
首先,要看你们当初劳动仲裁时候的仲裁书的内容,详细了解情况 其次,对于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这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劳动争议事项涉及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书面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记录。 3.劳动争议事项涉及用人单位规
公司不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合同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你好,公务员不能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购买商铺与购买房屋区别不是很大,你购买商铺是给你父母经营的,不是你经营,我认为是可以的。但是银行能否给你提供贷款购买,这要看银行方面的规定了。
房子是婚后一方父母买的,还要看房子落户在谁的名下,对方的名下,除了他的父母特别说明是给自己的子女的话,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你的名下的话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孩子2岁以上不满10岁的,看双方的条件哪方更适合抚养孩子,对孩子更有利。
如果法定代表人没有做贷款保证人,没有义务偿还贷款,只需要在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时自己被限制高消费。
单位可能涉嫌偷税漏税,你可以举报他们
展开全部 答复如下: 一、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即是实际用款人。在出现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不一致的情况下,不影响借款合同的相对性和有效性。借款人与信用社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不变。 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之间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受新法律关系调整。 二、信用社违规发放贷款,一般是借款人不符合借款的条件,而信用社却仍然向其发放贷款的情形,这种情况下所订立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需
超过八年时间,银行贷款担保人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时效,担保人应该已免除担保责任而不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保证期间则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根据相关法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对于约定的保证,要看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为别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责任,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说债务到期后,若债务人不能还债,才轮到你(保证人)替他还债,并且你也只还债务人不能还的那一部分,债权人不先起诉债务人是不能向您要钱的;连带责任保证是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直接来找你(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借款担保人要为其担保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如下:(一)要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
如果原法人在转让之前按照公司章程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转让之后原法人对其公司不再承担责任,也就不存在什么风险;如果其没有履行职责,则原法人对于转让之前发生的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
借款协议延期,如果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仍在原担保期间内承担担保责任;过了原担保期间的,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则担保期间可以延长至当事人约定的期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
1、民间借贷还款期限届满3年后,主债权诉讼时效就会届满后,债务人有不履行债务抗辩权,主债权无效后,担保也失效。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
借款人延期还款,要是没有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达成延期还款协议的,担保人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因为延期还款需要重新签订合同,而担保人只对原合同里的借款期限进行担保。不过要是借款人是获得担保人签字后办理延期还款的,那么担保人就还有责任,除非贷款人期间更换了担保人,则原担保人才会免责的。
主合同发生改变,如果需要担保人继续担保,是需要担保人进行书面签字同意的,如果没有担保人书面签字同意那么担保人不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担保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情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担保人责任可以免除的情形,如下: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工伤的赔偿,伤残十级的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你好,对保证期间的确定:①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有责任。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为消灭,债务未消灭担保人就仍然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至于担保责任如何承担要根据约定确定,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甲说: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的过错是推定的,应承担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中担保人有无过错的判断问题,首先,从以往司法实践看,通常推定担保人有过错,即担保人作为商事主体,在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为之提供担保且不能自证无过错的情形下,即推定为有过错。其次,根据法律行为效力转换理论,原有行为如果具备替代行为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