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我给别人做担保,债主没钱还,时间四年了,我还有责任吗?

问题描述

我给别人做担保,债主没钱还,时间四年了,我还有责任吗?
1个回答

1、没有。

2、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

3、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4、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