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业主拒付物业费抗辩权性质的认定
所谓抗辩权,是指义务人享有的拒绝权利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狭义上的抗辩权仅指对请求权的抗辩。《民法典》第525条至第527条分别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通常认为业主的抗辩权不具备不安抗辩权的特征。
对于业主拒绝支付物业费的抗辩权属于哪一种抗辩权,理论及实践中存在争议。因为物业服务人提供服务具有长期性、持续性,并非单次交易,业主在支付物业费时又往往是在合同履行期间采用按年支付的方式,双方合同义务的履行状态互相交织,难以明确区分双方履行义务的先后顺序,这与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特征并不相符,那么业主的抗辩权是否属于同时履行抗辩权呢?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双方均享有抗辩权,如果认为业主享有不支付物业费的抗辩权,那么业主拒付物业费情况下,物业服务人是否享有不提供物业服务的抗辩权呢?对此,《物业管理条例》第77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部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为由减少物业服务内容或者降低物业服务质量和标准,这实际上限制了物业服务人的抗辩权。
这是因为物业服务人提供的服务具有公共性,物业服务人不应因个别业主的欠费行为而不履行对大多数业主的义务,实践中也鲜见物业服务人以不提供物业服务进行抗辩的案例。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双方当事人均享有对对方的抗辩权,既然难以认定物业服务人享有抗辩权,那么将业主的抗辩认定为同时履行抗辩权似不妥当。
笔者认为,按照《民法典》第525条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中“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256条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中“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从上述规定来看,无论是同时履行抗辩权还是先履行抗辩权,无论双方债务有无明确的履行顺序,行使抗辩权时针对的均是已经履行的在先债务,从这个角度上讲,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边界并非泾渭分明。
因此,对于业主的抗辩权性质在理论及实践上都需要进一步进行研究。
2.物业服务人催告后提起诉讼或仲裁的前提是业主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物业费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经书面催交后,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的,物业服务人可以起诉。
根据该条规定,经催交后,如果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即满足起诉的条件,而无须等到催告的合理期限届满。而根据本条规定,业主在催告后给予的合理期限届满后仍未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也就是说,在物业服务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不管业主是否作出拒绝支付物业费的意思表示,物业服务人都无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必须满足业主在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条件才可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尽最大可能缓和业主和物业服务人之间的关系,给予双方足够的时间解决纠纷,避免矛盾激化。
3.关于物业服务人采取停水、停电措施造成损害的处理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催收物业费属于禁止性规定,无论物业服务合同有无约定,物业服务人都不得采取此类措施。
如果物业服务人超越其管理职权,滥用停水、停电措施造成业主损害,则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应当根据物业服务人的过错程度、损害的后果等因素综合确定。
关于供水、供电单位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笔者认为,如果物业服务人在采取停水、停电措施过程中未征得供水、供电等单位的同意与配合,供水、供电单位对于停水、停电无明显过错,则供水、供电等单位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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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的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
欠物业费超过三年,物业公司仍然可以起诉。一般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权利人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没有向法院起诉,则权利人可能会失去胜诉权,但债务本身却不会消灭。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1、寻找中断时效的证据。仔细回忆一下在诉讼时效内,你有没有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提出过履行请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信函、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甚至当面的方式提出。如
欠物业费超过三年,物业公司仍然可以起诉。一般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权利人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没有向法院起诉,则权利人可能会失去胜诉权,但债务本身却不会消灭。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1、寻找中断时效的证据。仔细回忆一下在诉讼时效内,你有没有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提出过履行请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信函、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甚至当面的方式提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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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分析1、简述案件情况 被告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预告登记,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购买的房屋属于现房,合同约定在买受人支付全部房款或在银行放贷后3个月内交房,如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到开发商处办理接房手续,视为已交房,应按协议约定支付物业费用。后由于买受人自身原因无力偿还贷款,未到开发商处办理接房手续,其预留的电话也无法联系。几年以后,被告仍然处于失联状态,物业公
业主因物业费被起诉,业委会应要进行调解协商。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费,拖欠物业费拒不缴纳的,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被起诉后,业主要及时到物业结清物业费。并按物业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滞纳金)。否则,物业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
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业主就拒交物业管理费的主张是不合理的。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包括很多具体项目,如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生活垃圾外运费、化粪池清淘费、电梯费、高压水泵费、共用电视天线费等等
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物权法》规定,业主有权更换物业。业主委员会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委员会有权依法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电梯房物业费依照政府指导价以及产权面积收取。政府指导价一级收费标准每月1元每平米;二级收费标准每月0.75元每平米;三级收费标准每月0.5元每平米;四级收费标准每月0.35元每平米。产权面积包含实际居住使用面积与公摊面积,产权证书上的面积乘以物业费的单价乘以12个月即为一年的物业管理费。
物业费是必须要交的,这是有法律依据的,《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没有业委会也可以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据你所述,你对物业公司显然不满,这时就要审查物业公司的合法性,如果不合法(包含进驻是否合法、收费标准是否合法),你可以拒签物业合同,并向有关部门投诉
你好,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律师观点分析1、案件基本情况 物业公司与被告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由原告为其所在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代缴水费、垃圾费。后因房屋外墙渗水,双方发生矛盾,被告拒绝支付物管费、水费、垃圾费,时间长达4年,2021年物业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2、法律分析 房屋外墙渗水是否应该物业公司负责?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房屋质量问题应该开发商承担,物业公司是没有维修义务的。但是一般物业服务协议对质保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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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先生等是上海某别墅小区的业主,他们购买的都是逾400平米的独立别墅。该小区内一期别墅的业主按每月每平方米2.8元的标准缴纳物业费。秦先生等人购买的是一期别墅的延伸段,但买房时间晚,在与物业公司签订的《临时业主公约》中约定物业费的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4.5元。入住后,秦先生等人拒绝按照 4.5元的标准缴纳物业费。2008年11月,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将秦先生等八位业主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支付拖欠的物业
1、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2、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风险提示:追讨物业费的注意事项:一、要重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要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引入风险意识。三、要遵循人性化服务,物业费催缴工作要循序渐进。四、要抓住案件重点,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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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无权停水停电。如果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可以通过合法手段催促业主缴纳,并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但是无权通过停水停电的方式来催促业主交物业费。因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是否供水、供电与物业没有关系,只有供水供电供水可以因为业主不交水电费而停水停电,由此可见物业公司是没有这个权利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
商铺是否收取物业费,需要看是否享受到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所谓物业服务收费,只能在产生了物业服务之后,才可以收取。物业服务主要有保洁、秩序维护、设备管理、代收水电费等,如果没有产生上述服务就不要缴纳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