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卡”行动,所谓“断卡”,断掉的有两种卡:
(一)手机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二)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为什么实施“断卡”行动?
1、危害极大
“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还会用来进行网络贩毒、网络赌博。
2、难以追查
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走账,难以追查和打击。每年因诈骗、网络赌博而上演的家庭悲剧不计其数,对我国的社会治安和家庭幸福造成了严重威胁。
真实案例案例一张某在明知有“客服人员”利用网络刷单实施诈骗的情况下,为谋取私利,仍提供银行账户给“客服人员”用于资金流转。
期间受害人在网上下载的软件里进行投注赚钱时,将自己交通银行账户上的5万元转进张某为“客服人员”提供的银行账户上,无法提现后发现被骗。
犯罪嫌疑人张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提供银行账户用于转账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之规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
案例二王某通过微信好友“豪豪”介绍得知,添加“网贷粉”的项目可以赚钱,后王某又拉拢好友陈某,二人通过微信联系“上线”,在明知上线实施贷款诈骗犯罪活动的情况下, 仍然通过李某等人办理手机卡或从网上购买“香港联通跨境王”手机卡。
二人先是自行拨打“上线”提供的客户手机号码,谎称招联金融、宜发金融等平台客服,让受害人添加上线提供的微信号码,之后王某和陈某二人又以日工资80元雇佣人员进行上述操作,王某和陈某通过添加微信人员从中获利。
上述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王某和陈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
POLICE
上述真实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均是在明知他人将利用这些银行卡实施诈骗的情况下,仍然出租、出售、购买银行卡,从而触犯了法律红线。
四大惩戒措施
凡是经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个人银行账户、企业对公账户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联合人民银行对相关人员实施惩戒措施:
1、信用惩戒。中国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录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2、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
3、严管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4、法律处分。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构成诈骗罪,可能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律师提醒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
同时,广大群众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
要及时到银行、电信部门查询是否有本人名下自己不知道、不使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如发现被犯罪嫌疑人利用的情况,请及时注销并保留注销证据,以备相关办案部门查验。
如发现有买卖银行卡、对公账户和手机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个人名下的银行卡涉案,5年内不能开新户。1.信用惩戒: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2.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
情节表述的不是很明晰,能够当面商议,这样能让你马上有思绪每一件案件都不一样,都有共同性,建议约律师商议
——转自“释法无相”一、什么是“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称为“帮信罪”。是2015年八月《刑法修正案(九)》所增设,处于《刑法》第287条:“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关于增设“帮信罪”的原因是考虑到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湖南银剑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陈某连丈夫赵某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指派邓琼泉律师担任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的二审辩护人,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参考并采纳。 一、本辩护人认为,一审判决陈某连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应属法律适用错误,罪名定性错误,导致量刑畸重。理由如下: 1、本案的主犯姚某雄是通过信
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属于高发的关联罪名,彼此之间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地,辨别此三罪名有利于辩护律师进行有效的辩护。所谓诈骗罪,指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编造虚假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其特定的行为结构为:行为人编造虚假事实、隐瞒真相——受骗人陷入认识错误——受骗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物——行为人获得财物——被害
近年来,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呈多发状态。由于利用信息网络从事犯罪的多样性,其中涉及利用网络信息转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与帮信罪的交织,司法实务中不仅办案单位对同样行为的定罪量刑存在差异,而且辩护人认识也不一。为此,笔者就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异同作如下梳理,与同仁研讨。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共同点是:(1)都与上游犯罪有关。没有利用信息网络从事犯罪的行为人,就不会有帮助
目前,电信诈骗罪高发,网上兼职刷单类诈骗、冒充领导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网上中奖类诈骗层出不穷,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国家加大了宣传和打击力度。这催生出一个高频的犯罪罪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很多人不知不觉地就触犯了该罪名,鉴于该罪名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都是电信诈骗活动中较为常见的罪名,所以本文将两者比较分析一下。一、相关法律规定: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
先看刑法关于帮信罪的规定: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律师观点分析公诉机关湖南省宜章县人民**院。被告人欧阳某某,男,2015年3月10日,因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资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1年8月21日被宜章县**局取保候审;2021年12月16日,本院决定对其继续取保候审;2021年12月27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机关执行逮捕。被告人吴某,男,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
基本案情2021年6月,曾某在上游犯罪分子(未到案)要求下,以从事网络直播的名义,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向某电信公司申请办理了12个套餐,共60个固定电话号码,并约定“上家”每月支付其工资9000元以上,还可获得相应提成。后来,曾某在明知上家从事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按其要求安装了电话转换机。此后4天时间内,犯罪分子通过电话转换机作案30起,骗取金额达100余万元。案发后,曾某尚未实际获利。
据显示,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的案件数量在飞速上涨。2021年共起诉13万人,是2020年的9.5倍。早已成为排在危险驾驶罪、盗窃罪之后的第三大罪名。本文整理了最高检和最高院公布的典型案例相关的6个裁判规则,如下:裁判规则一:行为人明知游戏运营方利用互联网运维私服游戏是违法犯罪行为,仍然为其提供玩家充值通道和支付结算业务,并按比例收取手续费,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
网络犯罪的下游犯罪定性争议伴随网络技术的发达和自媒体的普及,给现代人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网络犯罪也日益猖獗,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传销成为网络犯罪的主要罪名,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通常隐身于如东南亚等国家,但是获取大量钱财通过多层次转账、取现来切断资金链,往往需要大量银行卡转账,还需要人在自动柜员机取现,这些参与转账和取现的人员就是网络犯罪的下游犯罪,常常涉及两个罪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
最高检:“帮信罪”已成我国第三大罪名,呈现低龄化、大量学生涉案特征!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裁判实务 2022-07-31 20:30 发表于山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
这个应该是罚金,罚金一般是按照受害方所遭受的损失来计算的,可能超过3.5万的
为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资金流转收取通道,自2020年10月10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断卡”行动。目前,涉及收买、提供银行卡(包括实体卡、账户、密码及U盾)刑事案件被告人分为两类,一类是为获取好处提供自己的银行卡,被称之为“卡农”;另一类是向“卡农”收买银行卡再出售给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被称之为“卡商”,“卡商”是打击重点。在无法证实“卡商”、“卡农”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构成共犯的前提下
2020年10月开始,国家专项打击出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从源头上切断买卖账户黑色产业链,遏制电信网络犯罪高发。经常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信罪,是指为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
浅析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观博律师事务所·郭静静从2020年10月开始“断卡行动”以来,我国防治和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力度持续增强,“帮信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成为近两年的高发罪名,而两罪在适用上存在诸多争议。特别是行为人提供银行卡后又进行刷脸验证的案件,司法判决中同案异判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以下两个典型案例:[案例一] 谢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2022)粤0607刑初274号。案情:
跑分帮信罪被抓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是单位犯本罪的话,单位要处罚金对直接负责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处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2019年11月,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制定出台《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如果明知他人利用微信号从事网络违法犯罪,提供微信号达到一定情节,确实涉嫌帮信罪,具体什么情况可以详细说明,有需要可以来电或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