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为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1999年第13号令),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下列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
一、电工作业;
二、 锅炉(含水质化验)和压力容器操作作业;
三、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 金属焊接(含气焊)作业;
五、 登高架设作业;
六、 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的驾驶作业;
七、 爆破作业;
八、 国家规定的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其它作业。第3条公司(处、厂等)、项目经理部(或相当一级)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劳动安全管理工作,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需求、培训和考核、取证以及复审等工作的计划,并组织落实;第4条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经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进行特种作业独立操作:
1、 年满18岁;
2、 没有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具备相应工种作业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知识;
(四) 在本种作业岗位学习实际操作满2年并经过考核发证单位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或者受过特种作业教育并在本种作业岗位学习实际操作满1年的中等(包括技工学校、职业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第5条人力资源部门每2年组织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复审考核,对其劳动安全理论、实际操作和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特种作业资格;第6条在特种作业岗位学习实际操作的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人员的监护和指导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禁止独立操作;第7条公司范围内的特种作业,必须由持有相应作业类别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各单位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禁止任何单位使用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操作;第8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证》规定的本种作业范围内,严格按照本种作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并随身携带《操作证》,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劳动保护监察员的监督检查;第9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着成绩的,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10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处、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一) 对使用无《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独立操作的单位,处以500元罚款,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二) 对超出本种作业范围或违反安全技术规程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取消其特种作业资格,并处以200元罚款;
(三) 对伪造、涂改、转让《操作证》的,每证处以100元罚款;
(四) 对违反本规定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按照公司伤亡事故处理规定予以处罚;第11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本规定,制订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规范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防止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__ 一、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 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
为了加强、规范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防止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 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根据国家标准及其有关规定,特种作业包括:(一)电工作业;(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四)登高架设作业;(五)爆破作
1.目的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定义 3.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
劳动部关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1-09-20 颁布日期:1991-09-20 文号:劳安字[1991]3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以满足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管辖的厂站、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其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2管理职责 2.1人力资源部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 牵头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复审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2.2HSE管理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培
4.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根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二、范围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外来单位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三、内容(一)综合部负责对全厂特种(设备)作业人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电焊工、金属焊接切割、通风、提升运输、采掘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安全工作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二、安全培训中心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培训组织落实工作,负责对作业人员参培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保管工作。三、安全培训中心根据外培计划,结合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根据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5-08-16 颁布日期:1985-08-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1.1电工作业1.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1.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1.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2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2.1年满18周岁到45周岁的员工;2.2身体健康,无阻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3学校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平安技术学问,参与国家规定的平安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果合格;2.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2-真理惟一牢靠的标准就是永久自相符合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足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从事高温,井下,高空等特殊工种工作10年以上,经过劳动部门审批,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龄前5年退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一、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二、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等
是不需要年审的(从事大型营运危险物品的从业资格证需要一年一审),但是每年需要进行考核。资格证有效期为六年,到期前30天去原发证机关换证即可。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每年都要进行考核,分为诚信考核与计分考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年满18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可以采取以下培训方法:企事业单位自行培训;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发证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培训。培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第三条对于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设备吊装方案,并应得到公司HSE管理部门的批准。对于20T以上的重物和刚结构工程主体的吊装,或吊物不足2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第四条用于吊装设备的车辆或机具应有使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多少年复审一次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不含煤矿),每6年换发一次证书。一、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
一、 目的: 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二、、 职责: 1、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 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 三、定义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 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3以上; 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四、内容: 1、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1.1、 动土作业必须进行
八大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大作业安全管理,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八大作业规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八大作业是指公司范围内的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及受限空间作业。第二章吊装安全管理第三条吊装作业定义(一)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1、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3、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5、煤矿安全作业6、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