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况有:
1、主合同无效,居间合同也可能无效;
2、居间合同违法无效;
3、居间合同被撤销后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以下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认定为危房的租赁合同无效以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公报案例】以危房出租违反公序良俗、公共利益为由确认无效,及分配责任承担问题本院再审庭审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有三,一是案涉《租赁合同》的效力;二是物资供应站应否向饶某礼退还20万元履约保证金并赔偿281万元;三是饶某礼应否赔偿物资供应站主张的损失8043314.89元。 关于案涉《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本院认为:根据江西省建设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于2007
1、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2、录音不是不可以作为证据,而是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也就是说你只有录音一个证据是不行的,因为录音的技术问题并不复杂,有很多不确定性。所以不能单独作为证据,需要其他的证据如书证、人证等相互佐证。
1、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2、录音不是不可以作为证据,而是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也就是说你只有录音一个证据是不行的,因为录音的技术问题并不复杂,有很多不确定性。所以不能单独作为证据,需要其他的证据如书证、人证等相互佐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无效:(1)主体方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没有获得事后追认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协议;(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协议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订立的协议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订立的协议无效;(6)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
一、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样的租房合同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二、需要哪些资料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5、租住公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6、因租房提取公积金需
1、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2、录音不是不可以作为证据,而是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也就是说你只有录音一个证据是不行的,因为录音的技术问题并不复杂,有很多不确定性。所以不能单独作为证据,需要其他的证据如书证、人证等相互佐证。
欠条是我们在经济活动中经常遇到的,常常被称为“打白条”,是指债务人由于自身或其他原因迟延履行合同,而给债权人出具的还款凭证。欠条不仅仅可以用于民间借贷的“欠钱”,也可以用于当事人之间的“欠物”,其背后的基础合同关系多种多样,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由此可见,“欠条”是债务人对未履行债务的确认,其标的物并未交付给债权人,也就是所“欠”是债务人对未履行债务的确认。因此欠条产生的原因,也就是
1、双方依法签订的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居间合同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受法律保护:双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并且合同的内容合法、合理;不违背公序良俗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沪01民终9640号民事判决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3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本案中,森博公司经规划许可建设的是工业厂房,现森博公司将同一产证下的工业厂房私自进行改建分割,并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出让用作商业经营,其改建行为未征得相关部门规划许可,其销售行为亦未取得相应的销售许可,森博公司的行为违反
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的施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其中约定的管理费、挂靠费等该如何处理呢?司法裁判尺度的不统一,导致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时有发生。一、管理费、挂靠费法律性质是违法所得,不属于工程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因此,
某食品加工企业向社会招聘一名销售主管,王小姐前往应聘,双方协商洽谈中,王小姐向企业提交了以往在多个企业从事过销售主管的书面说明。企业求贤若渴,急需一名销售主管打开销售局面,对王小姐工作经历相当满意,于是双方当即协商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企业聘用王小姐为销售主管,试用期三个月;王小姐全权负责企业销售业务,并对销售部人员的聘用享有决定权。劳动合同签订后,企业即要求王小姐上班工作。 二个月后,
行政处罚在下列两种情形下无效:1、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2、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赠与合同无需公证也有效,只不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行政处罚在下列两种情形下无效:1、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2、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一、贷款时,人家让签订的居间合同是什么意思?贷款时,人家让签订的居间合同即为贷款中介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遇到签订居间合同
扣押劳动者工资作为保证金的劳动合同无效吗 是的。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
1. 地方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而制定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而提出有关具体限购措施的文件,系依据国务院授权所作,符合国家宏观政策精神和要求。2. 当事人在限购政施行当时已有两套住房的情况下仍借其他享有购房资格的人之名另行买房,目的在于规避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限购政策,通过投机性购房获取额外不当利益。司法对于此种行为如不加限制而任其泛滥,则无异
什么样的遗嘱属于无效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无效共有四种情形:(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哪些问题容易导致书写遗嘱无效(1)无落款时间。很多当事人认为只要是亲笔所写,有没有日期无所谓,其实不然。首先,立遗嘱的日期属于遗嘱法定必备条款,其次,如果存在多份
阅读提示 虚假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都知道自己所表示的意思并非真意,通谋作出与真意不一致的意思表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对于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 基本案情 一、2015年2月9日,杨某从滕州某公司抵债获得维多利亚港湾第某幢东某号房,某公司作为出卖人与杨某作为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该房屋交付
在以往最高院的裁判规则中,该条规定被视为管理性规范,非强制性规范,公司对外担保只要加盖公司印章,原则上均认为有效,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东港支行与大连振邦氟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振邦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2012)民提字第156号】最高院就认为:“上述公司法规定已然明确了其立法本意在于限制公司主体行为,防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小股东或其他债权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