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加工企业向社会招聘一名销售主管,王小姐前往应聘,双方协商洽谈中,王小姐向企业提交了以往在多个企业从事过销售主管的书面说明。
企业求贤若渴,急需一名销售主管打开销售局面,对王小姐工作经历相当满意,于是双方当即协商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企业聘用王小姐为销售主管,试用期三个月;王小姐全权负责企业销售业务,并对销售部人员的聘用享有决定权。
劳动合同签订后,企业即要求王小姐上班工作。
二个月后,企业发现王小姐的销售业绩平平,遂对王小姐的工作经历产生怀疑。经调查发现,王小姐所说的在多个企业从事过销售主管纯属虚构。
为了避免王小姐继续工作可能产生的问题,企业当即做出了解除合同的决定。王小姐认为自己正在努力开拓销售渠道并即将取得业绩,以往工作经历与目前工作并无关系,企业即时解除合同没有依据。
双方于是发生争议。
案例分析:王小姐的劳动合同应属无效
《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当事人如采取欺诈或威胁的行为签订了劳动合同,该份劳动合同是否也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法》第十八条做出明确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这个“没有法律约束力”,是从劳动合同订立的时候起算的,即该劳动合同从未产生过法律约束力。
本案中,王小姐为了达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隐瞒了真实情况,虚构了以往在多个企业从事过销售主管的工作经历,骗取了企业的信任,致使企业在急需销售主管的时候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
因此,王小姐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属无效合同。该无效劳动合同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应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温馨提醒:用人单位要用好知情权
应聘者有知情权,用人单位也有知情权。《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八条规定:“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该条体现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所共同享有的知情权,违反此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用人单位履行知情权的义务必须在订立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对劳动者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这几个主要关键信息应当予以充分的了解。
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 我国《劳动法》第十八条对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为无效的劳动合同,并将确认合同效力的权力赋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劳动法》九十七条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的无效是由于劳动者的原因所导致,劳动者该如何对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劳动法》及司法解释并未作出规定。2008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
扣押劳动者工资作为保证金的劳动合同无效吗 是的。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
如果用人单位使用欺诈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计算,即劳动者在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用人单位要向其支付二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
一、因欺诈订立的无效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因欺诈订立的合同不是属于无效合同,而是属于可撤销合同。法律明确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
员工学历或工作履历造假的,用人单位不一定能以欺诈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前言】 《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的手段,在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同时,在劳动者存在欺诈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实践中,某些劳动者入职时在其简历中对学历、工作履历等内容造假,夸大其词,以期获得工作机会。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能否
订立无限期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国企改制后重新签约,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或者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等。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
订立无限期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国企改制后重新签约,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或者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等。
什么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何订立《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一规定对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和订立作了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具有灵活性和变通性,是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主体不合格 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造成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无劳动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同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同无劳动行为能力的人或者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了劳动合同,则订立的劳动合同全部无效。 2、用人单位同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同不满16周岁的未成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无效只有下列三种情形:(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劳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
裁判要旨:劳动者应聘时提交的个人简历载明的学历和工作履历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应当认定为劳动者以欺诈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请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不予支持。基本案情2018年3月15日,席某某到某信息技术公司应聘时向该公司报送了其个人简历,该简历载明,席某某的学历为北京大学金融管理学EM
以欺诈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无效。劳动法上的无效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要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由此定义可知,一份劳动合同的有效与否关键看它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的条件。一方面包括所订立的合同必须遵守的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是不是符合签订合同的条件,意思表示是不是真实等;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能够证明属于逆向派遣事实的资料。
劳动合同无效不影响薪资报酬。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或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确认为自始无效的合同。存在以下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
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获得多少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现分类解说如下:一、可获得11个月双倍工资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
没有签订劳动 合同,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 您描述下情况,根据您叙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完整法律意见,谢谢谢。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您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
一、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及后果1、劳动合同全部无效(1)劳动关系归于消灭。劳动合同的订立违背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真实意思,或者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样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全部无效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然归于消灭。(2)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支付报酬。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无论是哪一方的过错,只要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但是劳动者与用人